中标
长沙市雅礼洋湖实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金额
178.4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30207000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雅礼洋湖实验中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0207000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标的:为长沙市雅礼洋湖中学提供优质的保洁、水电、综合维修、绿化、宿舍管理等服务。 2、金额明细:请见附件《分项价格表》。 3、合同期限:2022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期合同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2-01 —— 2024-01-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雅礼洋湖实验中学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负责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及绿化管理: (1)公共场地、场所、部位的清洁卫生,包括楼道、通道、卫生间、外墙、屋面等公共部位。 (2)公共洗手间的厕纸、洗手液、擦手纸的检查、更换。(具体要求由合同约定) (3)公共办公区域及生活区域内垃圾收集、清运、转运。 (4)公共场所、楼道、通道等公共部位的四害消杀和白蚁防治。 (5)室外绿化及园林景观日常管养,包括修剪施肥、浇水、杀虫及补种绿化。 2、负责校内防火安全及消防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登记及维护。 3、负责对公共设施的检查、日常维修: (1)公共区域水龙头、阀门、灯泡、灯管、开关、水管维修、更换; (2)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维护和修缮; (3)卫生间洁具、照明灯具、排风扇、给排水管道维护维修; (4)电源转换开关箱维修更换; (5)开关、灯具维修更换。 4、负责校内下水网管道的维护及清理。 5、负责校内垃圾站的清运、维护、修缮(按垃圾分类处理要求)。 6、应配备人员共计:36人。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622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后按季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622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后按季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622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后按季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622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后按季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万芙路支行(湖南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40211018260001311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师生满意率达85%以上 (二)保洁服务区域及服务要求(不含外墙保洁及化粪池清理)
(三)日常维修工作 1、维修工作标准
2、维修工作要求 (1)维修人员要求 A、维修工应着装上岗,佩带工作牌,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电工需持有相关证件上岗)。 B、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单后,根据报修单维修项目到库房进行领料登记,维修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现场。 C、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应清理现场使设施、设备正常并由报修人员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 D、维修人员回到单位根据用料情况,余料退回库房并在《报修单》上签字,将《报修单》存档。 (2)维修项目要求 A、负责全校配电室的管理和全校供电工作。 B、负责供水设施的管理和全校的供水工作。 C、负责配电室、消防设备的运行维护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工作。 D、负责本校房屋的木、水、电、金属类、油漆等工种的日常维修。 E、负责全校公共设施,路灯的维护保养。 F、负责雨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和维护。 G、负责污水井、雨水井的清掏和维护。 H、负责校内地下车库水泵和公寓楼屋顶热水系统的维护。 I、根据各类公共设施损坏情况提出维大修计划和建议。负责配合学校完成日常。 J、杂物、会议与活动的资料和道具的搬运任务。 k、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维修派出 (1)对于校园内报修:由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老师、学生报修到学校总务处,由学校总务处将维修任务交给物业办公室,再落实到维修人员。维修好后将维修单及时送交物业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整理、统计、分类、回访、交学校总务处存档。 (2)特殊情况报修:开学前、大型考试前或学校重大活动前期,各区域负责人将组织员工进行一次统一报修,维修后,办公室报修管理员再安排对报修项目进行一次检查落实。 (3) 紧急维修:突发事故、紧急情况下的维修,学校总务处或物业办公室直接安排维修人员抢修,维修完毕,再由维修人员补填维修单交给物业办公室。 服务时限: 抢修项目:在配件到位的前提下,2小时内修复,并有紧急处理措施; 小修项目:1小时内修复。 4、零星维修的范围、单次维修及批量维修的限额标准、维修耗材的承担主体: 零星维修服务:负责教学楼、办公楼、公共场所等服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发现需维修的事项及时报修。建立报修平台,实现网上、电话、报单维修等。及时反馈维修信息,对无需材料的简单维修事项安排人员及时维修、维护。 5、负责建筑物的内墙面、楼梯间、洗手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房的零星维护和管理,公用设施设备的零星维护和运行服务;教学楼与图书馆、学生宿舍内的门窗、窗帘、门窗玻璃、锁、桌椅、照明灯、开关、插座、家具等的维修。定期在冬、雨季节或天气异常时对房屋设施和道路情况进行检查维修,对房屋及设备易出问题的部位,及时做出记录备案,重点检查。 6、负责各楼宇消防设施及厕所内外各类设施损坏的及时报修、维修。公共设施损坏的须及时保修、维修,水电设施的维修必须在两小时内进行修缮。 7、负责学校大门、路灯、消防设施、及校园内、道路两侧各种设施损坏的及时保修、维修,做好各楼宇电梯的养护,并协调处理专业设备的故障。 8、及时对校园内需要维修的项目进行统计上报。 9、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使用、运行管理。 10、物业维修工作内容与效果
备注:零星维修指负责区域内的价值低、易损耗物品的维修工作,所有维修材料由学校负责,但如该类型设施设备超出正常使用寿命以外的批量维修,则由中标物业公司报告至学校后勤处,由学校负责安排更新改造维修,具体衡量标准为,该同类型设施设备已经超过30%都曾经进行过维修或更新。其他范围的设施设备(包括实验室内设施设备)由学校负责或学校其他部门负责,中标物业公司负责申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办公用房,提供带水电的集体宿舍3间,尽可能的为员工提供生活便利。员工可在学校食堂就餐,费用自理。 4、负责提供日常使用的保洁工具和材料(如垃圾桶、垃圾推车、人字楼梯等),以及日常保洁、工程维修材料。 5、小型维修项目和供电、供水、空调设备、(含管网系统)等日常维修费用的单项工程,设备设施和房屋本体的中、大维修,更新改造等由甲方负责。 6、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因学校举行大、小型活动时,甲方应将活动方案及时提交乙方,乙方需全力配合,确保活动的有序、安全。 8、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将物业管理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物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必须为员工购买政府规定的社保费用,必须实施专业培训与教育。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4、制定物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入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员工备案资料复印件,以便于学校及时了解和备案。 7、所配驻的物业服务人员素质需达到服务要求,乙方应具有优质用人计划奖补制度,适当提高优秀人才待遇。 8、根据业主需求,乙方应积极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所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额收取,参照省、市相关规定的标准收取;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校内的管理活动。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0、乙方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甲方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2月1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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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附件2长沙市雅礼洋湖实验中学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试行).docx 附件1分项价格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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