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州黔桂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水处理技术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168.28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18/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68.2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桂刚0851-8864918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贵州黔桂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废水处理技术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人

贵州黔桂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桂刚

联系电话/传真

0851-88649186

开标时间

2018821

开标地点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阳市延安中路1号振华科技大厦(国贸广场)28层)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万元)

2168.2800

总工期

150日历天

资质条件

满足

施工地点

贵州省盘州市柏果镇贵州黔桂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南湘牛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万元)

1880.3600

总工期

150日历天

资质条件

满足

施工地点

贵州省盘州市柏果镇贵州黔桂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第三中标候选人

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万元)

5276.2500

总工期

155日历天

资质条件

满足

施工地点

贵州省盘州市柏果镇贵州黔桂天能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公示期

2018823日至827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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