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油工程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800吨履带起重机购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cnccc-hw-gk-556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常莉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海油工程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800吨履带起重机购置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800吨履带起重机购置

采购项目编号:
24-CNCCC-HW-GK-556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3-22 14:08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
常莉

联系电话:
02259897790

联系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港路99号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海油工程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800吨履带起重机购置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560/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3-22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29 23:59:59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4-08 09:00:00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4-08 09:00: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
/

项目概况:
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申请购置800吨履带起重机2台,该起重机主要用于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深水导管架、海上油气组块、陆地化模块,以及海上风电等项目建造吊装作业,提升公司大型吊装能力。签署总价合同,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完工时结束。

招标范围:
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申请购置800吨履带起重机2台,该起重机主要用于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深水导管架、海上油气组块、陆地化模块,以及海上风电等项目建造吊装作业,提升公司大型吊装能力。签署总价合同,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完工时结束。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原件备查)。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4)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流动式起重机、许可级别:A级,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核实。 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制造商至少具有2台或以上履带起重机的供货业绩(合同数量不限),且均满足额定起重量≥800吨的技术要求。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额定起重量及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材料包括: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或第三方签章的检验证书或买方接收证明或调试验收证明等。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其他要求: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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