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发展中心研发及成果转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2023-08-01 11: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为 E3502030201109582001 的 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发展中心研发及成果转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标段:[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发展中心研发及成果转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评定分离”)]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设计(勘察)招标于 2023 年 07 月31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及否决原因公示如下:
一、定标候选人及投标的主要内容
定标 候选人 投标的主要内容 | 投资额(万元) | 设计费报价(元) | 勘察费报价(元) | 设计(勘察)服务期限(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 注册证书编号或职称证书编号 | 候选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
大连中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 | 18825.97 | 3482760 | 1.勘察费投标报价: (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要求下浮40%计取勘察费。勘察费用的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2)岩土工程设计费费(基坑支护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40%计取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的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3)工程物探费、工程监测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 的规定要求下浮40%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40%。工程物探费、工程监测费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 方案设计优化:10日历日 初步设计:30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50日历日,勘察服务期限(如有):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30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送审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15 日历日内完成基坑支护设计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勘察成果。 | 杨汉阳 | / | 20073500592 | / |
天厦建筑设计(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联合体) | 18825.97 | 3482760 | (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的要求下浮40%计取勘察费。勘察费用的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2)岩土工程设计费费(基坑支护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要求下浮40%计取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的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3)工程物探费、工程监测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的规定要求下浮40%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40%。工程物探费、工程监测费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 方案设计优化: 10 日历日 初步设计: 30 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 50 日历日;勘察服务期限(如有):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30 日历 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送审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勘察人收 到发包人通知后 15 日历日内完成基坑支护设计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勘察成果。 | 刁志川 | / | 20153500945 | / |
垒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18825.97 | 3482760 | (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40%计取勘察费。勘察费用的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2)岩土工程设计费费(基坑支护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 号)的要求下浮40%计取勘察费。岩土工程设计费的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3)工程物探费、工程监测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建设局等4 家单位关于优化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费管理的通知》(厦建设[2021]31号) 的规定要求下浮40%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40%。工程物探费、工程监测费结算按《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措施》(厦建协[2019]14 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 (1)设计服务期限:方案设计优化:10 日历日;初步设计:30 日历日;施工图设计:50 日历日;(2)工程勘察服务期限: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30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经送审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15 日历日内完成基坑支护设计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勘察成果。 | 李家海 | / | 20125000568 | / |
二、投标被否决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原因:无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蔡德斌 , 刘厚华 , 李涛 , 杨晓文 , 李明 , 蓝长聪 , 陈泽 , 周培钻 , 赖艳芳 。
四、公示时间: 2023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8月 04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五、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名称: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路 56-58号火炬广场南四楼;
招标人联系方式: 郑远腾13459260520 ;
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