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配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配电安装工程已由泾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泾工信发〔2020〕108号文件、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泾发改(备)〔202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债券及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泾川县达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配电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西园区。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安装调试1250KVA箱式变压器一座,敷设10KV电缆250米。
3.招标控制价:49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安装敷设工程。
6.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债券及企业自筹。
7.计划工期: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2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月29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项目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专业、质检员(1人)设备安装专业、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应专人专职不能同时担任两个职务。
(4)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投标预算、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在建工程项目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5.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 记 录 名 单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査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建造师。
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5日0时00分至2022年12月17日23时59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依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文本。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提交报价前应将完整的投标预算文本同其它资格证明文件一并上传。
2. 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投标预算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达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泾川县文旅大厦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18894389896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双鹤名苑办公楼5楼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1899333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