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24.3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gzcg-[2022]77号-1
预算金额12.27万元
招标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联系人刘亚军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素萍
中标公司国坊市银宏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张的汶
中标公司廊坊市领沃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北漫奇科技有限公司24.3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发布时间: 2022-09-19 |
一、项目编号: DGZCG-[2022]77号 二、项目名称: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万雷(主任)、寇新莲、相凤华、黄焱焱、杨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3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 大厂县城北辰西街107号 联系方式: 刘亚军 0316-8839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楼710-3室 联系方式 : null 0311-89281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素萍 电话: 0311-89281312 十、附件 |
发布时间: 2022-09-19 地域: 大厂县城北辰西街107号 采购人: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河北漫奇科技有限公司 | 机动车驾驶员理论考试触摸一体机、高拍仪 | 星之川等 | X-T(R)215等 | 1 | 121980.00 | 121980 | |
廊坊市领沃科技有限公司 | 5G多功能融合终端、4G执法记录仪、平台存储一体机、警示肩灯 | 致业牌等 | DSJ-DECN5A1等 | 1 | 243700.00 | 243700 |
附件下载:
承诺函2
承诺函2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1标段)
招标文件(1标段)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2标段)
招标文件(2标段)
附件下载:
承诺函1
承诺函1
2、承诺函
承诺函
我单位郑重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有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人:国坊市银宏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日定代表八:张的汶(f1浆
日期:2022年8月3口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DGZCG-[2022]77号-1
采购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代理机构: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二二年七月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目录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及综合说明
三、投标须知
四、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五、合同主要条款
六、评分标准与定标原则
七、投标文件格式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311-89281312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31日9点3
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GZCG-[2022]77号-1
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0610.00元(其中第一标段:122750.00元;第二标段:247860.00元。)
最高限价:370610.00元
采购标的:第一标段:业务装备采购;第二标段:业务装备采购
采购需求:业务装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
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wpt/
发售方式:其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政务
服务中心)二层),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http://www.lfggzy.c
n: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远程参加开标。
五、公告发布期限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311-89281312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登录系统,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平台,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
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平台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具体注册登记程序,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
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格式为*.LFZF,需使用“新
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打开)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
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单一来源采购
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采购资料,导
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3、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打开【办事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新点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
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www.bqpoint.com
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下载。
4、电子申请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www.hebpr.g
ov.cn/zwgk/001001/001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
5、CA数字证书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www.hebca.com/ggzylf.html。CA
数字证书线上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CA数字证书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316-6065915。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7、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大厂县城北辰西街107号
联系方式:刘亚军0316-8839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0311-89281312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名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3室
联系方式:0311-89281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素萍
电话:0311-89281312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0311-8928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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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及综合说明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
2 | 项目编号 | DGZCG-[2022]77号-1 |
3 | 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项目投资 | 122750.00元 |
5 | 质量标准 | 合格,须提供当期全新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品牌产品 |
6 | 采购内容 |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详见文件第四部分) |
7 | 实施期 | 20日历天 |
8 | 资金来源 | 财政 |
10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1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2400元整 |
12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一份 |
13 | 采购文件下载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wpt/ |
14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8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 |
15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8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二层),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http://www.lfggzy.cn: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远程参加开标。 |
16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详见第六部分 |
17 | 付款方式 | 根据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部门资金到位情况,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 |
18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但须在符合条件的任意地点通过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lfggzy.cn: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远程参加开标会议,并通过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互动交流,进行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环节。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但须在符合条件的任意地点通过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lfggzy.cn: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远程参加开标会议,并通过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互动交流,进行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环节。 |
19 | 本招标文件须知未明示的,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适用于本项目。 | 本招标文件须知未明示的,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适用于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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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二、综合说明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其业务装备采
购项目第一标段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
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凡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7日。
2、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
wpt/。
3、投标报价:本次招标为单价结算总价评分。各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给定的采购清单,
结合产品功能及技术要求分别报出单价、合价及总价,产品单价及合计的总报价一经中标,
一次包死,不做调整。
4、报价费用组成: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生产或采购费、备品备
件费(按规定如果有)、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伴随服务费(验收、
培训、维修等售后服务)、各项税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其他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5、如有备品备件、附件、安装所使用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有关资料,请投标人列出详细清
单并将其验收后使用一年所需的上述费用含在总报价中。
6、关于强制采购与优先采购
(1)投标产品如果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采购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
单的产品,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清单查询系统”证明文件或认证
机构名录单位出具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2)投标产品如果涉及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当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品
目清单的产品,投标文件中附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清单查询系统”证明文件或认证机构
名录单位出具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产品如果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当优先采购列入环境标志产品
品目清单的产品,投标文件中附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系统”证明文件或认证机
构名录单位出具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7、售后服务与维修要求
(1)质量保修期:本项目整体质量保修期1年。其中单元产品的保修期长于1年的,执
行该单元产品的相关规定,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维修费用:在质量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产品的故障或缺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
中标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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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3)响应时间:投标人应保证在2小时内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故障予以响应,8小时内
到达现场,12小时内解决问题。
8、技术要求:本招标文件给定了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技
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必须等于或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技术要求,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按无效处
理!
9、产品品牌:若本招标文件涉及到了产品的品牌,其唯一的含义是借鉴该品牌产品的技
术参数来衡量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优劣,并非限定该品牌,即使投标人投标该品牌产
品,也不一定得到该项的最高分值!
10、本项目执行以下政府采购政策但不重复享受
(1)财库【2020】46号文件,符合国家认定标准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按财
库【2022】19号规定最低优惠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2)财库【2017】141号文件,符合国家认定标准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财库【2022】19号规定最低优惠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3)财库【2014】68号文件,符合国家认定标准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
财库【2022】19号规定最低优惠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1、本招标文件须知未明示的,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本次招标。
1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楼710-3室
联系电话:0311-89281312
联系人:刘素萍
13、监管单位:
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316-883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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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凡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费用
2.1参加投标的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
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投标人可自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采购人准予提供方便,由此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第
三方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如果没有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文件有可
能被拒绝,其风险应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4.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相关规
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自收到后按相关规定在本项目公告规定的网上做出答复,
一旦发布,即为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4.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本
项目公告规定的网上发布,一旦发布,即为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不足15日的,
应当顺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
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上述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6.投标文件的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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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投标的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本次招标的所有要求以及商务条款后,
编制投标文件。
7.编制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各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招标、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7.2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8.1投标承诺函;
8.2投标报价书;
8.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4法人授权委托书;
8.5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8.6投标产品与招标产品技术要求差异表;
8.7按期供货保障措施;
8.8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8.9真实性声明函;
8.10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8.11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
8.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9.1自投标截止日之日起60天内有效;
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各投标人协商延长有效期。
10.投标文件的制作
10.1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打开【办事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新
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www.bqpoint.com在下
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并下载。
10.2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
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招标文件格式为*.LF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
北公共资源版)”打开。
10.3投标人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并
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不接收未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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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报价书
1、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小写:元 |
实施期限 |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备注 |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注: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各项风险费用,一切少报、漏报项目均视为已含进总报价,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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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单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机动车驾驶员理论考试触摸一体机 | |||||
2 | 高拍仪1 | |||||
3 | 高拍仪2 | |||||
合计金额 | 合计金额 | 合计金额 | 合计金额 | 合计金额 | 合计金额 |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8-,0311-89281312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手机号码: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9-,0311-89281312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
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
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
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职务:
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
日期:年月日
被委托人身份证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0-,0311-89281312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
2、承诺函
3、保证金交纳证明
附件1
承诺函
我单位郑重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有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日期:年月日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1-,0311-89281312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六、投标产品与招标产品技术要求差异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招标产品技术要求 | 投标产品制造商、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或功能承诺 | 偏离情况: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 |
1 | 详见招标文件(下同) | |||
2 | ||||
3 |
说明:1、本表所填写的“产品名称”必须与招标文件给定的“产品名称”完全相同。
2、本表中所示“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或功能承诺”必须与“招标技术要求”逐项对应定量表述,不允许采用“相同、一致或无差异”等定性类词语表示,否则,可能引起投标竞争力的下降,本表纸幅不够用的,可另页扩延表述,但不得改变
本表格式。
七、按期供货保障措施
八、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2-,0311-89281312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九、真实性声明函
致,(采购人):
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等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我方存
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情况,愿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事后核查,一经
查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并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公示,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全国政府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日期:年月日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3-,0311-8928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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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公司项目编号为DGZCG-[2022]77号-1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
该项目的投标,提交本投标文件,并特别承诺代理服务费交纳相关条款如下,并为之负法律
责任。
1、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向贵公司交纳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
代理服务费。
2、如果我方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我方同意向贵公司支付35%的违约年利率,同意贵公司
启动法律程序追讨代理服务费的本金及违约利息。
3、如果我方不能履行本承诺,贵公司可提请有关部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如果我方不能履约本承诺,贵公司可以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报告此情况,作为我方不
履约的基本情况存查,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电话:
承诺日期:年月日
十一、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
基本户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行行号: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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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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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则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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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DGZCG-[2022]77号-2
采购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代理机构: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二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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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及综合说明
三、投标须知
四、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五、合同主要条款
六、评分标准与定标原则
七、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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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31日9
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GZCG-[2022]77号-2
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0610.00元(其中第一标段:122750.00元;第二标段:247860.00元)
最高限价:370610.00元
采购标的:第一标段:业务装备采购;第二标段:业务装备采购。
采购需求:业务装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
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wpt/
发售方式:其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政务
服务中心)二层),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http://www.lfggzy.c
n: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远程参加开标。
五、公告发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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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登录系统,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平台,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
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平台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具体注册登记程序,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
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格式为*.LFZF,需使用“新
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打开)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
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单一来源采购
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采购资料,导
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3、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打开【办事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新点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
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www.bqpoint.com
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下载。
4、电子申请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www.hebpr.g
ov.cn/zwgk/001001/001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
5、CA数字证书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www.hebca.com/ggzylf.html。CA
数字证书线上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CA数字证书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316-6065915。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7、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大厂县城北辰西街107号
联系方式:刘亚军0316-8839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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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10-3室
联系方式:0311-89281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素萍
电话:0311-8928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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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及综合说明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
2 | 项目编号 | DGZCG-[2022]77号-2 |
3 | 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项目投资 | 247860.00元 |
5 | 质量标准 | 合格,须提供当期全新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品牌产品 |
6 | 采购内容 |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详见文件第四部分) |
7 | 实施期 | 20日历天 |
8 | 资金来源 | 财政 |
10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1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4900元整 |
12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一份 |
13 | 采购文件下载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wpt/ |
14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8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 |
15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8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二层),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http://www.lfggzy.cn: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远程参加开标。 |
16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详见第六部分 |
17 | 付款方式 | 根据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部门资金到位情况,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 |
18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但须在符合条件的任意地点通过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lfggzy.cn: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远程参加开标会议,并通过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互动交流,进行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环节。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但须在符合条件的任意地点通过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lfggzy.cn: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远程参加开标会议,并通过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互动交流,进行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环节。 |
19 | 本招标文件须知未明示的,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适用于本项目。 | 本招标文件须知未明示的,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适用于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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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二、综合说明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其业务装备采
购项目第二标段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
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凡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7日。
2、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ggzy.hebei.gov.cn/hbggf
wpt/。
3、投标报价:本次招标为单价结算总价评分。各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给定的采购清单,
结合产品功能及技术要求分别报出单价、合价及总价,产品单价及合计的总报价一经中标,
一次包死,不做调整。
4、报价费用组成: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生产或采购费、备品备
件费(按规定如果有)、包装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伴随服务费(验收、
培训、维修等售后服务)、各项税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其他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5、如有备品备件、附件、安装所使用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有关资料,请投标人列出详细清
单并将其验收后使用一年所需的上述费用含在总报价中。
6、关于强制采购与优先采购
(1)投标产品如果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采购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
单的产品,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清单查询系统”证明文件或认证
机构名录单位出具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2)投标产品如果涉及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当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品
目清单的产品,投标文件中附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清单查询系统”证明文件或认证机构
名录单位出具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产品如果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当优先采购列入环境标志产品
品目清单的产品,投标文件中附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系统”证明文件或认证机
构名录单位出具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7、售后服务与维修要求
(1)质量保修期:本项目整体质量保修期1年。其中单元产品的保修期长于1年的,执
行该单元产品的相关规定,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维修费用:在质量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产品的故障或缺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
中标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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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3)响应时间:投标人应保证在2小时内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故障予以响应,8小时内
到达现场,12小时内解决问题。
8、产品品牌:若本招标文件涉及到了产品的品牌,其唯一的含义是借鉴该品牌产品的技
术参数来衡量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优劣,并非限定该品牌,即使投标人投标该品牌产
品,也不一定得到该项的最高分值!
9、本项目执行以下政府采购政策但不重复享受
(1)财库【2020】46号文件,符合国家认定标准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按财
库【2022】19号规定最低优惠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2)财库【2017】141号文件,符合国家认定标准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财库【2022】19号规定最低优惠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3)财库【2014】68号文件,符合国家认定标准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
财库【2022】19号规定最低优惠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0、本招标文件须知未明示的,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本次招标。
1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楼710-3室
联系电话:0311-89281312
联系人:刘素萍
12、监管单位:
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316-883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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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凡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费用
2.1参加投标的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
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投标人可自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采购人准予提供方便,由此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第
三方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如果没有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文件有可
能被拒绝,其风险应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4.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相关规
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自收到后按相关规定在本项目公告规定的网上做出答复,
一旦发布,即为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4.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本
项目公告规定的网上发布,一旦发布,即为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不足15日的,
应当顺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
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上述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6.投标文件的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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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本次招标的所有要求以及商务条款后,
编制投标文件。
7.编制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各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招标、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7.2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8.1投标承诺函;
8.2投标报价书;
8.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4法人授权委托书;
8.5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8.6投标产品与招标产品技术要求差异表;
8.7按期供货保障措施;
8.8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8.9核心产品质量保障;
8.10真实性声明函;
8.1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8.12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
8.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9.1自投标截止日之日起60天内有效;
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各投标人协商延长有效期。
10.投标文件的制作
10.1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打开【办事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新
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www.bqpoint.com在下
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并下载。
10.2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
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招标文件格式为*.LF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
北公共资源版)”打开。
10.3投标人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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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报价书
1、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小写:元 |
实施期限 |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备注 |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注: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各项风险费用,一切少报、漏报项目均视为已含进总报价,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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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单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加密通讯卡 | |||||||
1 | 5G多功能融合终端 | 5G多功能终端 | |||||
1 | 5G多功能融合终端 | 网络通讯费 | |||||
2 | 4G执法记录仪 | 4G执法记录仪 | |||||
3 | 平台存储一体机 | 应用服务器 | |||||
3 | 平台存储一体机 | 4G实时指挥管理平台 | |||||
4 | 警示肩灯 | 警示肩灯 | |||||
合计金额 | 合计金额 | 合计金额 | 合计金额 | 合计金额 | 合计金额 | 合计金额 |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 |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0-,0311-8928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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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手机号码: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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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
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
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
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职务:
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
日期:年月日
被委托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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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
2、承诺函
3、保证金交纳证明
附件1
承诺函
我单位郑重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有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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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产品与招标产品技术要求差异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招标产品技术要求 | 投标产品制造商、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或功能承诺 | 偏离情况: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 |
1 | 详见招标文件(下同) | |||
2 | ||||
3 | ||||
4 | ||||
.... |
说明:1、本表所填写的“产品名称”必须与招标文件给定的“产品名称”完全相同。
2、本表中所示“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或功能承诺”必须与“招标技术要求”逐项对应定量表述,不允许采用“相同、一致或无差异”等定性类词语表示,否则,可能引起投标竞争力的下降,本表纸幅不够用的,可另页扩延表述,但不得改变
本表格式。
七、按期供货保障措施
八、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九、核心产品质量保障
(附与执法记录仪相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
五星级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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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真实性声明函
致,(采购人):
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等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我方存
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情况,愿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事后核查,一经
查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并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公示,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全国政府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日期:年月日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5-,0311-89281312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公司项目编号为DGZCG-[2022]77号-2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
该项目的投标,提交本投标文件,并特别承诺代理服务费交纳相关条款如下,并为之负法律
责任。
1、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向贵公司交纳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
代理服务费。
2、如果我方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我方同意向贵公司支付35%的违约年利率,同意贵公司
启动法律程序追讨代理服务费的本金及违约利息。
3、如果我方不能履行本承诺,贵公司可提请有关部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如果我方不能履约本承诺,贵公司可以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报告此情况,作为我方不
履约的基本情况存查,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电话:
承诺日期:年月日
十二、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
基本户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行行号:
联系人及电话: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6-,0311-89281312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十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7-,0311-89281312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附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则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8-,0311-89281312
2、承诺函
承诺函
我单位郑重承诺符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有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公格)设奇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印鉴,
日期:20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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