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自治区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tczc2023-02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逵1509906706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DTCZC2023-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自治区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4日  
2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报价方式7.1一次报价。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中所述服务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7.2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明显低于市场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1一次报价。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中所述服务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7.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7.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7.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明显低于市场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时上传相应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用于核对,不上传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无效,文件将被拒绝。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时上传相应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用于核对,不上传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无效,文件将被拒绝。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水利厅院内
联系方式:15899499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03室
联系方式:15099067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逵
电 话:1509906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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