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abbfz00086-1
预算金额47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15055139875
中标联系人-13721029994
公告正文










2023年包河区不带电交通设施日常养护维修第1包







一、合同编号: 2023ABBFZ00086-1-001



二、合同名称: 2023年包河区不带电交通设施日常养护维修第1包



三、项目编号: 2023ABBFZ00086-1



四、项目名称: 2023年包河区不带电交通设施日常养护维修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114850259774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 0551-63357256



供应商(乙方): 合肥湖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149254076B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方式: 150551398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3年包河区不带电交通设施日常养护维修第1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包河区范围内(不含滨湖新区)不带电设施日常巡查和养护维修(包含道路中央护栏、人非护栏、人行道挡墙护栏、机非护栏、路面标志标线以及各类不带电交通设施提示牌、指示牌)。2、护栏或杆件拆除安装后所涉及的人行道及沥青路面的维修和恢复工作。 3、热线、媒体、网络、包河区大共治平台(含值班、案件处理、沟通协调)等反映问题处置。4、冬季铲冰除雪和汛期防汛。5、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采购人安排的交通隐患整治、办公区场地维修以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相关的维修工作 6、根据实际需求,采购人安排的指令性任务(仅限于包河区范围内)以及其他应急保障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47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3.服务方式:根据巡查上报问题,以一条道路(或路段)范围内的不带电交通设施为一个工程单项,按照巡查出的问题编制填写巡查记录表并编辑巡查台账(内附病害照片),于每月15日前上报至监理处审核,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上报采购人审批,经采购人审批后方可进场施工。一条道路(或路段)的不带电交通设施维修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损坏的,由中标人自行无偿维修。由于市长热线、数字城管、市民投诉、媒体曝光以及突发性应急等任务,无法提前预知维修内容、维修类型以及工程量,且热线、媒体和投诉类的维修工期短、时间紧,故由中标人每月11日-15日统计当月1日-10日的维修内容、工程量和预算上报至采购人进行下达当月1日-10日的处置单;每月22日-26日统计当月11日-20日的维修内容、工程量和预算上报至采购人进行下达处置单;次月1日-5日统计上月21日至月末的维修内容、工程量和预算上报至采购人进行下达处置单。逾期未报的采购人有权对所发生的一切工程量不予认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6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
2023年包河区不带电交通设施日常养护维修第1包.pdf










2023年包河区不带电交通设施日常养护维修第2包







一、合同编号: 2023ABBFZ00086-2-001



二、合同名称: 2023年包河区不带电交通设施日常养护维修第2包



三、项目编号: 2023ABBFZ00086-2



四、项目名称: 2023年包河区不带电交通设施日常养护维修第2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市包河区城市管理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114850259774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 0551-63357256



供应商(乙方): 合肥九狮园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149061397E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滨湖卓越城



联系方式: 1372102999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3年包河区不带电交通设施日常养护维修第2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包河区范围内(不含滨湖新区)不带电设施日常巡查和养护维修(包含道路中央护栏、人非护栏、人行道挡墙护栏、机非护栏、路面标志标线以及各类不带电交通设施提示牌、指示牌)。2、护栏或杆件拆除安装后所涉及的人行道及沥青路面的维修和恢复工作。 3、热线、媒体、网络、包河区大共治平台(含值班、案件处理、沟通协调)等反映问题处置。4、冬季铲冰除雪和汛期防汛。5、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采购人安排的交通隐患整治、办公区场地维修以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相关的维修工作 6、根据实际需求,采购人安排的指令性任务(仅限于包河区范围内)以及其他应急保障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47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3.服务方式:根据巡查上报问题,以一条道路(或路段)范围内的不带电交通设施为一个工程单项,按照巡查出的问题编制填写巡查记录表并编辑巡查台账(内附病害照片),于每月15日前上报至监理处审核,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上报采购人审批,经采购人审批后方可进场施工。一条道路(或路段)的不带电交通设施维修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损坏的,由中标人自行无偿维修。由于市长热线、数字城管、市民投诉、媒体曝光以及突发性应急等任务,无法提前预知维修内容、维修类型以及工程量,且热线、媒体和投诉类的维修工期短、时间紧,故由中标人每月11日-15日统计当月1日-10日的维修内容、工程量和预算上报至采购人进行下达当月1日-10日的处置单;每月22日-26日统计当月11日-20日的维修内容、工程量和预算上报至采购人进行下达处置单;次月1日-5日统计上月21日至月末的维修内容、工程量和预算上报至采购人进行下达处置单。逾期未报的采购人有权对所发生的一切工程量不予认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6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
2023年包河区不带电交通设施日常养护维修第2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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