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津区鹅公水库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江津区鹅公水库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3)
各投标单位:
现将江津区鹅公水库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YZB2022-461)(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答疑、补遗通知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答疑、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4条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工期”修改为“总工期为13个月,其中:深化设计和施工工期为10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运维期为24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签发的合同开工通知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招标文件(或补遗通知)其他相应地方涉及“工期”或“总服务期”的按此内容执行。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4.1.4条“第四次付款”修改为“本合同项目成果试运行期满,通过验收且监理人出具项目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符合要求的请款材料,请款材料经监理人审核并出具支付证书,报发包人审批同意后,28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至实际结算金额的97%”。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4.1.5条“尾款”修改为:“项目质保期24个月期满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十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监理人审核并出具支付证书,报发包人审批同意后,28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实际结算金额的3%。”
二、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
1、本工程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6月 20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
重庆市寿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
补充通知3.pdf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3)
各投标单位:
现将江津区鹅公水库工程数字孪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YZB2022-461)(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答疑、补遗通知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答疑、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4条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工期”修改为“总工期为13个月,其中:深化设计和施工工期为10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运维期为24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签发的合同开工通知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招标文件(或补遗通知)其他相应地方涉及“工期”或“总服务期”的按此内容执行。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4.1.4条“第四次付款”修改为“本合同项目成果试运行期满,通过验收且监理人出具项目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符合要求的请款材料,请款材料经监理人审核并出具支付证书,报发包人审批同意后,28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至实际结算金额的97%”。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4.1.5条“尾款”修改为:“项目质保期24个月期满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十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监理人审核并出具支付证书,报发包人审批同意后,28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实际结算金额的3%。”
二、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
1、本工程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6月 20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
重庆市寿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
补充通知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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