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GWTOPCon电池项目)机电及公辅设备安装建设项目招标预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GWTOPCon电池项目)机电及公辅设备安装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武新区委备【2024】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武南标准厂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0GWTOPCon电池项目)机电及公辅设备安装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标段)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24年3月14日9时00分前将意见或建议同时发至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人邮箱:1518236577@qq.com;招标代理邮箱:150356586@qq.com。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武宜南路388-1号;
2.1.2建设规模:项目单位利用自有厂房,实施(10GWTOPCon电池项目)机电及公辅设备安装建设项目。项目购置并安装机电系统(强电、弱电、暖通、给排水、消防等)、排风系统、纯水系统、特气化学品系统(输送装置)、供配电系统、环保设施等6套。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71900万元(其中:设计费:160万元,采购施工费68240万元,暂列金额3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其中设计 30日历天,采购施工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 年 月 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1)设计质量标准: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须符合各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和交付标准的要求。设计单位负责方案设计的报规并确保通过,负责施工图送审、确保通过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采购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所有与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等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总承包单位承担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为一体的总承包,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详见施工合同、技术规范书、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3.1.1项工程设计资质和3.1.2 项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工程施工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机电施工负责人、建筑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3.2.3机电施工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4建筑施工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5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机电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同时满足3.2.1及3.2.3要求。本项目的机电施工负责人、建筑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同时满足3.2.3及3.2.4要求。设计负责人不得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机电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3 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4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具有以下类似业绩(满足以下①、②、③其中之一情况即可)。
①在投标单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业厂房(其中机电安装工程金额3.7亿及以上)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 GB/T50841-2013 划分)。
②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工业厂房(其中机电安装工程金额3.7亿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 GB/T50841-2013 划分)。
③在投标单位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设计费160万元及以上工业厂房设计业绩(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 GB/T50841-2013 划分)。
3.3.2 投标机电施工负责人自2021年4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具有以下类似业绩(满足以下①、②其中之一情况即可)。
①在投标单位作为机电施工负责人承担过工业厂房(其中机电安装工程金额3.7亿及以上)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 GB/T50841-2013划分)。
②在投标单位作为机电施工负责人承担过工业厂房(其中机电安装工程金额3.7亿及以上)施工业绩(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 GB/T50841-2013 划分)。
3.3.3投标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4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具有以下类似业绩(满足以下①、②其中之一情况即可)。
①在投标单位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设计费160万元及以上工业厂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设计业绩(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 GB/T50841-2013 划分)。
②在投标单位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设计费160万元及以上工业厂房设计业绩(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照建设工程分类GB/T50841-2013 划分)。
注: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投标机电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则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满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机电施工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果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并附有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的一方(以下简称为“联合体牵头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机电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否则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五、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R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六、反馈意见方式
6.1招标人邮箱:1518236577@qq.com
6.2招标代理邮箱:150356586@qq.com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武南标准厂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 址: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内 邮编:213000 |
地 ⠂ 址:常州市武进区湖滨南路招商花园城蓝图大厦4楼 邮编:213000 |
联 系 人:杨女士 |
联 系 人:左女士 |
电 ⠂ 话:0519-86229010 |
电 ⠂ 话:0519-68852676 |
传 ⠂ 真:/ |
传 ⠂ 真:/ |
电子邮箱:1518236577@qq.com |
电子邮箱:150356586@qq.com |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