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头市中心医院改造机房放射防护工程及装修监理
金额
1.86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7/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414号
预算金额2.00元
招标联系人薛毅超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俊丽0472-5130564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包头市中心医院改造机房放射防护工程及装修监理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改造机房放射防护工程及装修监理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414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2月1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2月18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投标人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
采购人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采购人联系人: 薛毅超
采购人联系方式: 69552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民主大楼409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00140001801003627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交通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张俊丽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30564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2月18日 1.86 包头市广建公用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昆区乌兰道2号
评审成员:薛毅超 苗宇光 武美玲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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