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2023-2024年旺季营销客户维护营销用品(汤圆)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2023-2024年旺季营销客户维护营销用品(汤圆)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2023-2024年旺季营销客户维护营销用品(汤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2023-2024年旺季营销客户维护营销用品(汤圆)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XYDZ-20240101
3、采购项目标的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整包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2023-2024年旺季营销客户维护营销用品(汤圆)采购项目 |
1批 |
1215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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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包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2023-2024年旺季营销客户维护营销用品(汤圆)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质量要求:符合速冻汤圆商业标准:SB/T 10423-2017。 2.交货方式:送达采购人要求的全地区各网点及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将全部货物运至指定的地点,提供发票后进行货款支付。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营业执照;
1.2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承诺。
1.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5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6供应商承诺能为本项目所供货物开具有效合法的增值税发票,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湘潭市州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湘潭市州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三、磋商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3.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3.3银行转账: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 名: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车站路支行
账 户:18-192101040005153
注:交纳磋商保证金时,必须在支付凭证的用途或备注栏中注明“客户维护营销用品(汤圆)”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客户维护营销用品(汤圆)”的磋商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4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请于2024年 1 月 24 日至2024年 1 月 26 日,每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8:00—12:00(北京时间,下同),15:00—17:00,在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6楼613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5.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5.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1-58264884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26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鑫亿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敏、张相悟
电 话:0731-58560896
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