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3-210882-00443
二 、 项目名称: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供应商名称:辽宁铂环资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5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文件要求,在园区控详规划编制阶段,结合园区产业布局现状以及环境资源承载力,对规划实施的可能性、有效性、技术方案等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位于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的西部,用地范围为沈海高速公路以西,面积502.89公顷,其中已利用土地203.69公顷,未利用土地299.20公顷。园区企业主要以再生资源、精细化工产品和金属制品相关产业为主。截至2020年底,园区内共有在产化工企业14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7.72亿元,利润0.83亿元,缴纳税金0.25亿元。 实施范围以业主最终确认的为准。
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相关国家标准编制《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直至通过环保部门审批,取得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6条、其他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文件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尚衍、徐平、赵新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8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大石桥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 0417-5805678
名称: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方式: 0417-3355093、3355096
项目联系人: 邰文婧、杨盼盼
电 话: 0417-3355093、0417-3355096
十、附件
采购文件: LNGX-2301045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6.6(定).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