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应急分流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7 14:5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泰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应急分流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应急分流道路工程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同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进行领取磋商文件操作,并于2023年10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84000202302000075
交易系统编号:JQ-ZC-20231008-02
项目名称:泰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应急分流道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6.299566万元,其中标包A预算金额为272.525521万元,标包B预算金额54.227555万元,标包C预算金额69.54649万元
采购需求:泰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应急分流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标包A:30日历天;标包B:10日历天;标包C:1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且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包,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包排名第一时,由供应商选择成交标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泰财采【2022】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报价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同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进行领取磋商文件操作。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综合受理服务电话:0538-628813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方式: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投诉。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务部
联系电话:0538-5369188。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晶 联系方式:0538-8222262
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01号
联系方式:0538-5369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利和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外环路北旧镇2号商业楼5楼
联系方式:0538-82222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
电 话:0538-822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