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3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龚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依谅15862083988
标书截止时间2019/08/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塔菲尔动力电池制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JN190636 项目名称 塔菲尔动力电池制造项目
标段编号 AJN190636-01ZG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8月2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8月30日
工程类型 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JN190636-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菲尔动力电池制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宁经管委备【2017】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塔菲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资金,300000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塔菲尔动力电池制造项目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91000平方米,南北长约311米,东西宽约436米,框架结构和钢结构,建筑高度24米,跨度12米,建筑物8层,共20幢,单体最大建筑面积55609平方米,厂房和仓库建筑面积130698.0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83000万元(设计费950万元,施工费8205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09月2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19 年10月2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 年9月22日.
2.1.5 质量要求: 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1-2号厂房,1-2号库房,1-3号轮班楼,电解液仓,办公楼,餐厅,泵房,NMP罐区,锅炉房,储能站,开闭所,1-3号门卫,人防地下室,安全测试车间新建工程,具体包含土石方、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电梯、钢结构、装饰装修、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动力工程、电气、人防工程、幕墙工程、智能化工程、压力管道、变配电、室外附属(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网、景观绿化、亮化、围墙、门卫、雨水回收、停车棚)工程;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 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资质证书(须提供所有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南京市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幢19层 。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资质证书(须提供所有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2财务状况:施工企业2018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5.5.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5.5.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5.6项目管理机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上述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5.7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7.1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28000m2及以上的厂房或仓库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积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B)施工项目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28000m2及以上的厂房或仓库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C) 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28000m2及以上的厂房或仓库工程的设计业绩(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7.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4000 万元且建筑面积38000 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B)施工项目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4000 万元且建筑面积38000 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C)?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4000 万元且建筑面积38000 m2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时间、造价、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另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证明一律不认可,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员;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1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
一、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科学、合理。(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3. 建筑功能(满分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3分)(等级分: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8分,无0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满分3分)(等级分: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8分,无0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满分3分)(等级分: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8分,无0分)
4. 建筑造型(满分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3)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5. 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6. 设备方案(满分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7.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设计(满分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8. 设计深度(满分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二、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 (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得1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建筑师资格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02月-2019年0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8月23日16时22分到 2019年8月30日16时22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塔菲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蓝天路 地 址:南京市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幢19层
邮 编:211100 邮 编:211800
联 系 人:龚经理 联 系 人:苏依谅
电 话:18351994959 电 话:1586208398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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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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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编号: AJN190636-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菲尔动力电池制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宁经管委备【2017】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塔菲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资金,300000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塔菲尔动力电池制造项目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91000平方米,南北长约311米,东西宽约436米,框架结构和钢结构,建筑高度24米,跨度12米,建筑物8层,共20幢,单体最大建筑面积55609平方米,厂房和仓库建筑面积130698.0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83000万元(设计费950万元,施工费8205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09月2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19 年10月2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 年9月22日.
2.1.5 质量要求: 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1-2号厂房,1-2号库房,1-3号轮班楼,电解液仓,办公楼,餐厅,泵房,NMP罐区,锅炉房,储能站,开闭所,1-3号门卫,人防地下室,安全测试车间新建工程,具体包含土石方、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电梯、钢结构、装饰装修、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动力工程、电气、人防工程、幕墙工程、智能化工程、压力管道、变配电、室外附属(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网、景观绿化、亮化、围墙、门卫、雨水回收、停车棚)工程;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 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资质证书(须提供所有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南京市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幢19层 。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资质证书(须提供所有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2财务状况:施工企业2018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5.5.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5.5.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5.6项目管理机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上述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5.7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7.1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28000m2及以上的厂房或仓库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积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B)施工项目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28000m2及以上的厂房或仓库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C) 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28000m2及以上的厂房或仓库工程的设计业绩(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7.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4000 万元且建筑面积38000 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B)施工项目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4000 万元且建筑面积38000 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C)?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4000 万元且建筑面积38000 m2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时间、造价、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另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证明一律不认可,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员;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1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
一、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科学、合理。(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3. 建筑功能(满分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3分)(等级分: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8分,无0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满分3分)(等级分: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8分,无0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满分3分)(等级分: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8分,无0分)
4. 建筑造型(满分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3)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5. 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2分)(等级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6. 设备方案(满分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7.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设计(满分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8. 设计深度(满分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1分)(等级分:优1分,良0.8分,中0.7分,差0.6分,无0分)
二、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 (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得1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建筑师资格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02月-2019年0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8月23日16时22分到 2019年8月30日16时22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塔菲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蓝天路 地 址:南京市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幢19层
邮 编:211100 邮 编:211800
联 系 人:龚经理 联 系 人:苏依谅
电 话:18351994959 电 话:1586208398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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