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汇区行政复议局办公场所及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建设设备费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8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xm-00-20230406-1017
预算金额3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政采云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佳亮1363656724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徐汇区行政复议局办公场所及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建设设备费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30406-1017

项目名称:徐汇区行政复议局办公场所及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建设设备费项目

预算编号: 0423-01060 

预算金额(元): 3850000元国库资金:385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6633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徐汇区行政复议局办公场所及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建设设备费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8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本项目的信息设备购置及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综合布线系统2.政务外网光纤通路3.机房工程4.公共安防系统5.计算机网络系统6.开放服务区应用7.业务服务区应用8.指挥中心洽谈室9.专家咨询室的设备及建设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2)建设周期:2023年7月1日完成项目的建设工作。
3)质保期:整体3年。
4)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5)项目属性:货物类。
(4)最高限价(元):36633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预算编号:0423-01060。
采购预算金额:3850000元(国库资金:3850000元;自筹资金:0元)。
 

合同履约期限: 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得转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6)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扫描件或有效期内电子证书可用于投标的使用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6日2023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3年04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
5、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6号5楼

联系方式:021-64649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

联系方式:13636567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佳亮

电 话:13636567241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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