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省三明市农业学校三明农校网络课程定制开发服务类采购项目
金额
44.4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427]kj[gk]2018019
预算金额44.4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鲍日斌18950277709
公告正文
福建省三明市农业学校三明农校网络课程定制开发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三明市农业学校

乙方福建睿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7]KJ[GK]2018019福建省三明市农业学校三明农校网络课程定制开发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其他中等教育服务 其他中等教育服务 1 国内 444900 444900 详见标书 详见标书
合计: 4449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肆仟玖佰元整元(¥4449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城关华山三明农校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负责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设备清单及要求对设备的品牌、外观、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等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结果经甲方、乙方确认后,甲方和乙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由乙方提交给甲方。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到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95%,1年质保期满后,无售后服务问题,无息支付5%余款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未按时交付的每逾期1日按总货价的1%交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日(含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未按时支付款项的每逾期1日按总货价的1%交违约金,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迟支付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建省三明市农业学校 乙方: 福建睿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长泰南路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46号3幢1层05号店面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鲍章财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鲍日斌
联系方法: 13950916856 联系方法: 1895027770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支行
账号: 账号: 9350 0601 0002 5366 73


签订地点:三明市沙县


签订日期: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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