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宁县中医医院医联体项目(长宁县铜鼓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施工一期标段补遗0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3/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长宁县中医医院医联体项目(长宁县铜鼓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施工一期标段补遗01号
递交时间:2024-03-07 20:39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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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1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委托四川贯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的长宁县中医医院医联体项目(长宁县铜鼓镇中心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施工一期标段,现对招标文件进行部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第10.20项中第4点内容由: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并对本部分第21条补充条款中的第8项内容出具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若未出具承诺函则以无效投标处理。修改为: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并对本部分第21条补充条款中的第7项内容出具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若未出具承诺函则以无效投标处理。 除以上内容外其他内容均不变。 长宁县中医医院 2024年03月05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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