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武隆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项目(平桥至大顺段)、重庆市永川至璧山高速公路项目支座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69600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wmkm-2023-21
预算金额696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开智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皓月1812450823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武隆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项目(平桥至大顺段)、重庆市永川至璧山高速公路项目支座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武隆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项目(平桥至大顺段)、重庆市永川至璧山高速公路项目支座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WMKM-2023-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武隆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项目(平桥至大顺段)、重庆市永川至璧山高速公路项目支座采购项目,项目资金由项目公司筹集,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中铁物贸集团昆明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重庆武隆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项目(平桥至大顺段)、重庆市永川至璧山高速公路项目所需支座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重庆武隆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项目(平桥至大顺段)
武隆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平桥至大顺段),起点在武隆区平桥镇南侧与G69南涪高速公路相接,向西北设平桥隧道至中村村,后跨大溪河至凤来镇,再穿雪峰山至涪陵区同乐乡北侧,之后路线向西,经大顺乡南侧,终点接南两高速公路,路线全长37.18公里。全线设置桥梁7524米/24座,其中特大桥1136米/1座,主桥采用双塔单跨720米悬索桥,大桥5926/16座,中小桥462米/7座;隧道9207米/3座,其中特长隧道8374米,中隧道833米/1座;互通式立交5座;停车区1处。项目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项目估算总投资69.6亿元,拟建设工期4年。
2.1.2 重庆市永川至璧山高速公路项目
重庆市永川至璧山高速公路项目起于永川区渝西大道东段(108省道),在K1+870滴水岩枢纽互通与建成的成渝(渝昆)高速相交,路线经石桥(茶山竹海互通)、金龙(金龙互通),跨璧山区梅江河,经石院至丹凤互通,在朝阳村与在建的合璧津高速(丹凤互通)相接。线路总长25.412km,璧山区境内约7公里,永川区境内约18公里,总工期36个月。主要工程:隧道1422米/1座、主线桥梁1040米/8座、互通式立交5座。
2.2招标范围: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一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3.3 本次支座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3.1 资质要求:
3.3.1.1营业范围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三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提供三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须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3.1.2生产能力要求:1)具有满足年生产5倍以上投标物资数量(投标人所投标包件数量)的生产线;2)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不需或取消工业品许可的产品除外),生产许可证须包括所投标物资规格;3)投标人须获得涉及专利的支座有效专利授权生产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投标无效,因专利授权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及经济责任均与招标人无关
3.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2)必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包件中支座相同类别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各一份(检测报告有CMA标识,年限为2020年10月至开标之日),ZZ-01包件提GBZJ板式橡胶支座、GPZ(2019)盆式支座、GPZ(II)盆式支座、JQZ(II)球形支座、JQZ(II)球型钢支座、BGD变刚度支座、橡胶缓冲块产品质量检测报告,ZZ-02包件提供GBZJ板式橡胶支座、GBZY板式橡胶支座、GJZ 板式橡胶支座、GPZ(2019)盆式支座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检测项齐全、结果为合格,加盖投标人公章;3)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2财务要求: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如果财务审计报告附有财务情况说明书则必须提供);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3.3.3供货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3年(2020年10月至开标之日)内具有铁路、市政、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工程等三个及以上不同项目新签合同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合同协议书的完整原件扫描件);2)供货业绩需按包件内所招标物资提供;3)提供的合同的签订日期应为2020年10月至开标之日前
3.3.4 信誉要求:1)近3年(2020年10月至开标之日)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2)近3年(2020年10月至开标之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3)近3年(2020年10月至开标之日)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4)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5)近半年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记录良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不拖欠贷款)证明,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信贷证明;6)提供至少3份(2020年10月至开标之日)已供买方出具的标的物的履约情况证明(不能证明是何种材料的履约情况证明视为无效证明);7)不接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有纠纷待解决单位投标;8)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移除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异常经营名录”查询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新查询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最新查询结果截图。
3.3.5 其他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资料的扫描件(复印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资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视为未提供相应资料;2)本次招标各类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3)投标人须符合附件四:渝交便函〔2023〕807号的管理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资料以证明符合以上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103020时至2023 11420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按照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允许多包件合并汇款)足额汇入本次招标的专用账号(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采购交易”处,点击“我的参与”—在对应项目点击“待交费用”-在“费用交纳”处,点击“电子支付”-勾选好需要交费的包件后点击“下一步”及“提交”-在“费用交纳”处,点击“我的交费单”-点击“交费账号”,查看本次招标的专用账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潜在投标人按照“我的交费单”汇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费”(例:ZTWMKM-2023-21 ZZ-01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本次招标为投标人开具的标书费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207683147@qq.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名称”。
4.4 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平台电子支付功能会自动匹配投标人汇款信息,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只有标书费交纳状态显示“已交纳”且投标人确认开票信息(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后,才可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4.5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响应、汇入标书费、发送投标申请邮件、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6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且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特别提醒请按实际金额汇款,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后果自负!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的方式。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内所投包件所有物资进行投标报价,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2210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5天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联大街与彩云南路交叉口中铁总部大厦14层(联系人:李开智,联系方式:18669049904)。邮寄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应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从而导致投标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参见附件三,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4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5.5 未按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的开标大厅,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0 分钟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投标人不用到现场投标,具体操作见附件三)。
6.3 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8. 支座付款方式
买方收到合同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每月结算收到发票后,60 天内向卖方支付货款的80%;在支付 80%货款的三个月后,买方30天内支付货款的15%;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5%质量保证金。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金票免息支付。 9. 中标能力
原则上ZZ-01和ZZ-02包件每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包件: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每个投标人只能推荐为其中1个包件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但前提是其他候选人需接受本包件经评审报价排名第一的投标价格为中标价,如果其他候选人不接受,则报价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最多可以中2个包件。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中铁物贸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联大街与彩云南路交叉口中铁总部大厦15层
联 系 人:李开智、赖涌槟
电 话:18669049904、18580085134
邮 箱:ZTWMJYGL@163.com
10.2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12层
联 系 人:梁皓月
电 话:18124508234
邮 箱:207683147@qq.com
10.3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派驻纪检二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道汇通新长江中心A座18楼
联系电话:027-88229272
电子邮箱:ztwmjjez@163.com
2023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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