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法律顾问选聘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法律顾问选聘项目(二次)已经获得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公开招标欢迎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招标人: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法律顾问选聘项目(二次)
3、招标范围: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法律顾问选聘项目,包括:①常年法律顾问;②临时案件代理供应商库,为重要文件审核(重大合同及招标文件、重要规章制度)、重大经营决策、公司治理及合规管理、劳动用工、建设工程、各类纠纷诉讼处理、对外投资合作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4、服务期:采用1+1+1年模式(开始时间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每一合同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由招标人进行年度考核评价,若考核合格,服务期限可顺延至下一个合同年度;若考核不合格,则至合同年度期满后终止。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为交通运输领域提供累计达到三年的常年法律服务的经验。(以上业绩须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业绩,以提供的业绩合同及相关发票为准,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服务项目特征、承办律师等信息的,须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团队须具有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提供累计达到3年的常年法律服务的经验。(以上业绩须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业绩,以提供的业绩合同及相关发票为准,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服务项目特征、标的额、承办律师等信息的,须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受到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诚信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江苏省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公开平台(http://fz.sft.jiangsu.gov.cn:10010/lawyerIntegrity/#/homepage/enter)公布为准(投标时提供承诺书及网站截图,承诺书格式自制)。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农行盐城盐都支行10426201040013286
注: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转帐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交纳的,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或撤销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 15305101706)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也可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微信:15305101706(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投标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yccas.com/)、东部机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官网(https://bid.easternairports.com:1443/)上发布。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机场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40750680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515-89802121 13921816170
一、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招标人: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法律顾问选聘项目(二次)
3、招标范围: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法律顾问选聘项目,包括:①常年法律顾问;②临时案件代理供应商库,为重要文件审核(重大合同及招标文件、重要规章制度)、重大经营决策、公司治理及合规管理、劳动用工、建设工程、各类纠纷诉讼处理、对外投资合作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4、服务期:采用1+1+1年模式(开始时间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每一合同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由招标人进行年度考核评价,若考核合格,服务期限可顺延至下一个合同年度;若考核不合格,则至合同年度期满后终止。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为交通运输领域提供累计达到三年的常年法律服务的经验。(以上业绩须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业绩,以提供的业绩合同及相关发票为准,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服务项目特征、承办律师等信息的,须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团队须具有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提供累计达到3年的常年法律服务的经验。(以上业绩须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业绩,以提供的业绩合同及相关发票为准,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服务项目特征、标的额、承办律师等信息的,须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受到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诚信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江苏省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信息公开平台(http://fz.sft.jiangsu.gov.cn:10010/lawyerIntegrity/#/homepage/enter)公布为准(投标时提供承诺书及网站截图,承诺书格式自制)。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农行盐城盐都支行10426201040013286
注: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不可放在投标材料中。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转帐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交纳的,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或撤销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招标文件领取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 15305101706)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也可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微信:15305101706(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投标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yccas.com/)、东部机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官网(https://bid.easternairports.com:1443/)上发布。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南洋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机场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40750680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515-89802121 1392181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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