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峤工业园峤江北路配套工程
金额
2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111119998051737
预算金额2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19/05/30
投标截止时间2019/06/03
公告正文
项目进场
项目
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51737 项目建立时间: 2019/5/23 10:00:40
项目名称: 东峤工业园峤江北路配套工程
项目地点: 莆田市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27万元
项目联系人姓名: 宋先生 联系方式: 18250501663
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51737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19/5/23 0:00:00
招标项目名称: 东峤工业园峤江北路配套工程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莆田市
招标人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峤江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码: 91350305593467780D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闽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02062284002D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峤江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与范围:

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标段
标段 :东峤工业园峤江北路配套工程
标段(包)编号: 11111119998051737001001 标段(包)分类: 土建工程
标段(包)名称: 东峤工业园峤江北路配套工程
标段(包)内容:

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根据《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莆秀政〔2017〕155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为秀屿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6.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7.本项目为邀请招标,只有被邀请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 工期(日历天):
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公告 闽庆[PT]咨(2019)008

1. 招标条件

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峤江实业有限公司拟建的东峤工业园峤江北路配套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邀请福建省伟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金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伟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家投标人进行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

建设规模:人民币约27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约27万元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资金来源:自筹

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2.

3.

3.1. 根据《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莆秀政〔2017〕155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为秀屿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7. 本项目为邀请招标,只有被邀请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905 23日起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发布招标公告。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 2019 05 23 日至 2019 05 30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 时00分至 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嘉新商业城7#楼203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莆田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 5000 元)整,可以以现金或保函形式开标前当场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 06 03 09 3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嘉新商业城7#楼2033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木材加工区峤江实业有限公司

址: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

话:宋先生

联系人:1825050166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嘉新商业城7#2033

话:0594-2589989

联系人: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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