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9.5万元
招标联系人-0791-8846025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青云谱区大气污染防治管家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 乙方:南京新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青云谱区大气污染防治管家服务 相关事项协商一致, 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服务内容、实施方案
设备名称具体内容数量单价/元(人民币)总价/元(人民币)
大气污染防治 团队管家服务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精 细化管控,团队建设研判1995000995000
人员安装调试费已包含
仪器运保费已包含
4G 数据传输卡及无线路由、网费已包含
人民币总计(包含 6%增值税)玖拾玖万伍仟元整
备注:乙方需确保提供给甲方激光雷达设备自产实用可靠,并积极协助甲方开展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服务内容:按照项目需求清单及项目服务要求完整提供,详见附件。
第二条:服务时间、服务地点 1.服务时间: 十二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使用地点: 南昌市青云谱区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一)合同总费用:995000 元整,支付方式:电汇。 (二)服务费组成结构:基本保障金与目标考核激励金。 1.基本保障金为整个合同金额的 90%,基本保障金分三次发放: ①合同签订后,服务团队入驻满 30 天,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 5 日内,采购 人向供应商支付基本保障金的 40%(不包括项目考核激励金)。 ②省厅通报各地 2024 年空气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后 30 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一期的进度 - 1 - 款,支付基本保障金的 30%(不包括项目考核激励金)。 ③服务期满后 30 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二期的进度款,支付基本保障金的 30%(不包 括项目考核激励金)。 2.目标考核激励金为整个合同金额的 10%,项目考核目标分一期(2024 年度整体考核目标)、二 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服务期止),一期、二期考核费用分别为项目考核激励金的 50%。按一期、二 期考核完成情况进行发放,考核数据以市局公布的数据为准,考核激励金根据市局公布数据的 30 日 内完成支付。 第四条:技术资料及保密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 样品或资料已经形成的服务成果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 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第五条: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发生涉及第三方的侵权行为, 一律由乙方负责所有相关损失。 2.本项目过程中涉及的文字、图片及其他原创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 期5 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本项目全部服务费用并支付合同总值 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 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违反保密约定的,退回本项目全部服务费用并支付合同总值 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 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向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质量保证及验收期 - 2 - 1.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2.服务周期结束且提交总结报告后,甲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确认,验收期内,乙方应对 甲方提出的异议负责处理解决,经甲方验收后,乙方不再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 第八条: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第三方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第三方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本项目全部服务费用, 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事宜 1.乙方对本次技术服务得到的相关成果承担保密责任,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将本次技术服务 得到的相关成果对外发布或泄漏给其它第三方。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青云谱区大气污染防治管家服务合同》签字栏)
甲方(盖章) 单位名称: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 南昌市青云谱区佛塔路黄溪公寓北侧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0791-88460256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税号: 日期:2024 年 8 月 7 日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南京新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芯路 2 号 红枫科技园 D4 栋东侧 4 楼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 银行账号:125915856910902 税号:91320191MA21LNX769 日期:2024 年 8 月 7 日
- 3 - 附件 项目需求清单
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内容备注
大气 污染 防治 团队 管家 服务大气环 境监测 能力提 升颗粒物激光雷达平扫 监测在服务期内布设一台颗粒物激光雷达扫描 青云谱区的监测数据进行相应判断及分析,为大气环境颗粒物污染提供依据。详见 项目 服务 要求
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 监测10 月至次年 3 月,每个月走航 4 天。
臭氧激光雷达走航监 测臭氧季(6 月-9 月)针对青云谱区臭氧污染 特征每月开展走航监测 5 天。
便携式七参数检测仪服务期间提供 1 台便携式七参数检测仪配 合臭氧激光雷达走航服务。
无人机服务期间提供 1 台无人机对污染源进行高 空巡查。
精细化 管控服 务工作机制优化优化并完善青云谱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 制,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效率。
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提供未来 3-7 天空气质量预测预报。
空气质量分析分析青云谱区污染特征,明确污染来源及管 控方向,制定管控措施。
污染源现场巡查开展大气污染源差异化巡查工作。
污染源专项管控根据青云谱区污染特征及管控措施,制定各 类污染源精细化管控方案,开展科学化管控 工作,减少污染源排放。
团队建 设研判 服务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 进行服务3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提供驻场服 务)、数据分析专员 1 人(提供驻场服务或 远程支持)、现场调研专员 1 人(提供驻场 服务),车辆 1 部。 项目负责人、数据分析专员要求本科以上学 历,现场调研专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数据研判服务数据分析研判、追踪溯源、本地污染源形式 分析、科学精准调度服务等。
- 4 - 项目服务要求 一、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提升 (一)颗粒物激光雷达平扫监测 1.服务要求 服务期间,提供 1 台颗粒物激光雷达进行日常工作,包括日常巡检、校准、更换耗材、故障处理 等,保障颗粒物激光雷达设备正常运行及数据质量。根据设备监测数据进行相应判断及分析,为大气 环境颗粒物污染提供依据。 2.设备性能指标 (1)时间分辨率:1s 及其倍数可调。 (2)空间分辨率:3m 及其倍数可调。 (3)脉冲能量:≥500μJ。 (4)空间模式:TEM00,M2≤1.5 (5)光源重复频率:2kHz-7kHz 可调。 (6)扫描功能:扫描一周在采集 360 条数据且每条数据不少于 5000 个脉冲的情况下,时间≤10min,扫描步长:≥0.1°,扫描角度精度:≥0.01°。 (7)走航功能:在 0~120kmh 的行驶过程中,可以边行边测,最多 33 米,即可以出一条监测数据。走航数据分辨率:≥1 秒;走航 GPS 空间误差:≤2 米。 (8)辅助功能:光路发射系统前端装有电动调整架,可实现远程调整光束指向。 (二)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 1.服务要求 服务期间提供 1 台颗粒物雷达走航车,2024 年 10 月至次年 3 月每月选取合适时间围绕青云谱区 重点区域开展走航监测 4 天,共计 24 天。深入了解青云谱区秋冬季颗粒物污染分布及扩散输送变化 情况,并对污染区域进行深入排查,辅助科学治污,并提交雷达走航监测报告。 (三)臭氧激光雷达走航监测 1.服务要求 服务期间提供 1 辆臭氧激光雷达走航车,在臭氧季(6 月-9 月)高发期,利用臭氧激光雷达走航车对 青云谱区站点周边涉及重点企业每月开展 5 天走航监测,共计 20 天,识别青云谱区臭氧分布特征,根据监测结果提供管控建议并制定管控措施。并提交臭氧走航监测报告。 2.设备性能指标 (1)时间分辨率:1s 及其倍数可调。 (2)空间分辨率:3m 及其倍数可调。 (3)探测距离:≥5km。 (4)光斑直径:≥10mm。 (5)空间模式:TEM00,M2≤1.5 (6)质量:≤50kg。 (7)扫描功能:扫描一周在采集 360 条数据且每条数据不少于 5000 个脉冲的情况下,时间≤10min,扫描步长:≥0.1°,扫描角度精度:≥0.01°。 (8)走航功能:在 0~120kmh 的行驶过程中,可以边行边测,最多 33 米,即可以出一条监测数据。走航数据分辨率:≥1 秒;走航 GPS 空间误差:≤2 米。 (9)辅助功能:光路发射系统前端装有电动调整架,可实现远程调整光束指向。 (四)便携式七参数检测仪 服务期间提供 1 台便携式七参数检测仪,配合臭氧雷达走航监测车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巡查,快速 发现并锁定周边的污染源。有针对性地对不同污染源(如企业、餐饮、扬尘、露天焚烧等)开展差异 - 5 - 化靶向治理。 (五)无人机巡查 服务期间提供 1 台无人机设备对污染源进行排查。针对人工监管存在的现场问题支撑不足等问 题,通过快速、高效排查,以满足大气污染治防治需求,作为辅助人工巡查的手段。 二、精细化管控服务 服务期间提供 3 人技术人员就青云谱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服务管家工作,保障项目稳定运行。项 目负责人本科以上学历、数据分析专员本科以上学历、现场调研专员大专以上学历。 (一)工作机制优化 根据青云谱区工作现状,结合工作实际,借鉴先进地方经验,不断完善青云谱区大气污染防治工 作体制机制、运行机制、考核机制等,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在健全的组织架构下得到落实,切 实改善青云谱区空气质量。 (二)空气质量预测预报 结合本地污染物历史传输规律和气象条件变化情况,对未来 3-7 日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进行分析 研判、污染传输进行预警。根据预测变化结果进行超标污染天预警,发布预警通知及制定管控措施。 (三)空气质量分析 基于空气站点监测数据,进行数据日常值守及推送,及时提醒污染高值并开展区域管控调度工作。针对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分析污染特征及来源,形成空气质量分析及污染管控评估报告。及时总结工 作成效并对下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攻坚重点提出科学、可落地的管控建议。 (四)污染源现场巡查 服务期间,提供 1 辆巡查车对辖区内施工工地、餐饮油烟、重点企业、低空面源散烧等重点大气 污染源开展差异化巡查工作,并形成污染源台账。总结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绘制污染问题分布地 图,列出问题清单台账;并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给责任单位,跟进落实情 况,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五)污染源专项管控 根据青云谱区污染分布及特征,制定专项精细化管控方案。利用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车、臭氧激 光雷达走航车、便携式检测仪、无人机等设备,落实工地扬尘、道路扬尘、非移动道路机械、企业、汽修、加油站等污染源专项管控工作,减少区域污染源排放,提升空气质量。 三、团队建设研判服务 (一)成立服务团队 团队人员由 1 名项目负责人、数据分析专员 1 人、现场调研专员 1 人组成。主要工作包括:时刻 关注国站、省站、街道站、预警预报平台等数据;对污染事件及时发现并发布讯息,指导污染巡查工 作;对国站、省控站点未来污染趋势做出简要判断;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控。 (二)定期分析研判服务 以“以时保日、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的工作思路,每天、每周、每月、每季度、每 年编制工作分析报告,实时对空气质量状况和污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每日形成 空气质量日报总结,总结当日各站点和全区空气质量状况等,每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对上周空气质 量特征、主要问题和排名压力分解等做针对性总结。分析总结当月、当季度我区空气质量状况,识别 影响空气质量目标完成计划的主要因素,分析空气质量面临的主要问题,结合上述研究成果综合分析 研判,识别污染成因,提出科学合理的污染源管控、治理方案。 - 6 - 目标考核激励金指标 一、一期考核指标 1.2024 年(一整年),2024 年 PM2.5 考核浓度指标为 30 微克/每立方米,完成考核支付 20%本 期考核金额,否则支付项为 0。 2.2024 年(一整年)PM2.5 全省排位考核,2023 年 PM2.5 全省 111 个县区排名第 99 位,2024 年 考核排名上升至第 91 位(脱离全省后 20 位),完成考核排名脱离全省后 20 位,支付 20%本期考核 金额,未完成考核排名脱离全省后 20 位,则支付项为 0。 3.2024 年(一整年)PM10 全省排位考核,2023 年 PM10 全省 111 个县区排名第 110 位,2024 年 考核排名上升至 100 位(脱离全省后 10 位),完成考核排名脱离全省后 10 位,支付 20%本期考核金 额,未完成考核排名脱离全省后 10 位,则支付项为 0。 4.2024 年(一整年)优良率目标管理考核全市 12 个县区国控站点优良率排名保证在前 3 位(2024 年我区优良率在全市排名第一),完成优良率目标考核,支付 20%本期考核金额,未完成优良率目标 考核,则支付项为 0。 5.2024 年完成省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污染天数指标(余量 11 天),完成污染天数目标考核,支付 20%本期考核金额,未完成污染天数目标考核,则支付项为 0。(全区空气污染天数在全市六个主城 区中排名前三(由小到大排名)则豁免)。 二、二期考核目标 二期考核目标(2025 年 1 月 1 日至服务期止,根据 2025 年省市下达的考核目标进行商榷,以签 订补充协议为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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