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张家口分公司2023年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2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cg-a8-zjkdx2023-27
预算金额420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旭1890313094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张家口分公司2023年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7-28 18:31:45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7-29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8-03 17:30:00 | ||||||||||||||||||||||||||||||||||||||
终止: | 否 |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张家口分公司2023年零星维修项目,(招标编号:BJCG-A8-ZJKDX2023-27),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 采购针对无线、室外电源、机房环境、市电维修、线路整治等零星维修服务。 本项目预估金额:420万元(不含税)。 服务地点:张家口全区。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代维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3家投标人,其中第一名中标份额50%,第二名中标份额30%,第三名中标份额20%。 1.3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如下:
注:安全生产费按照“工信部转发的《关于财政部、应急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取费,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之一: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2.1.4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1.5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通信维护类实施经验,且业绩累计总金额至少80万元人民币。 证明材料:(1)签订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数量以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累计数量为准,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签订时间为准;(2)签订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数量以合同数量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该业绩不予认定。 2.1.6 投标人为本项目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及维修团队须至少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效期内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技术负责人1名; (3)安全生产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均要求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 (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2组维修队伍,每组维修队伍至少具备登高人员1名、电工人员1名、焊工人员1名。 注:①登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电工操作人员须提供有效的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焊工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复印件。相关特种作业证书要求在有效期内由应急管理部门(原安监局)颁发。 ②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自2023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③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维修队伍人员均须保证专人专职,不得复用或兼职,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1.7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2辆载重货运车。 2.1.8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9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为本项目所有投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不得低于项目服务期限,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得低于120万元,若未按照规定办理,风险部分投标人自行承担;若逾期未办理妥当,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9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平台进行开标。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样品提交。 6.2 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涉及样品提交。 7.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胜利中路45号 邮 编:075000 联 系 人:赵 鑫 电 话:0313-590304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 编:100079 联系人: 杨旭/杜春阳/张明/郭宇宁/滕文明 电 话:18903130944 电子邮件:18903130944@189.cn 户 名: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22“务必加-0022”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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