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温高速公路浦江段与杭温高铁交叉节点先行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
项目标段编号: A3307260820001601001001 | |||||||||||||||||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温高速公路浦江段与杭温高铁交叉节点先行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项目受理通知书》[2021]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浦江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和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http://www.pj.gov.cn/pjzx/ggzy/)。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金华市浦江县。 2.2 项目规模:合温高速公路项目主线里程桩号K142+942.975~K208+741,主线长约 65.848 公里。本项目为高速与高铁交叉节点先行工程,工程起点桩号 K189+489,终点桩号 K190+345,总长为856米。先行段设大桥 248 米/1 座, 中隧道 574.5 米/1 座,先行段桥隧占比 96.1%。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4565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6376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210.748万元。 2.3技术标准:本项目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中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5米。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按1/100;其余技术指标按相应的标准、规范执行 2.4 计划施工工期:合温高速公路浦江段与杭温高铁交叉节点先行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设1个标段,施工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 招标范围:第JL01标段:本项目合温高速公路浦江段与杭温高铁交叉节点先行工程起讫桩号K189.489~ K190+345,总长为856米范围内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其他工程、交安及机电预埋件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6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合温高速公路浦江段与杭温高铁交叉节点先行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计划分1个标段,即第JL01标段。第JL01标段监理服务期:38个月,施工阶段监理14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2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12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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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01月09日 17时00分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
4.3 招标人将于2022年12月26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4.4 保证金信息 |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整。 |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电子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 |||||||||||||||||
4.4.1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的,于2023年01月09日17时0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23251146011173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7276757942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96500010400126101234567266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807003800012870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县支行 | |||||||||||||||||
4.4.2 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的,具体办理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必须在2023年01月09日17时00分前出单。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09时30分。 | |||||||||||||||||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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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2、具体办理事宜详见首页《浦江县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温馨提示》和办事指南。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 标 人:浦江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中山北路169号邮 编:322200联 系 人:戴工电 话:0579-89380370传 真:0579-8938037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5室网 址: Http://www.ydsws.com邮 编:310006电 话:0571-86956175邮 箱:451815238@qq.com联 系 人:周工 |
1.1.4 | 项目名称 | 合温高速公路浦江段与杭温高铁交叉节点先行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金华市浦江县 |
1.1.6 | 规模 | 见招标公告 |
1.1.7 | 相应概算及施工图预算金额 | 本次监理招标相对应的施工标段建安费概算金额:约 16376 万元。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3.1 | 招标范围 | 第JL01标段:本项目合温高速公路浦江段与杭温高铁交叉节点先行工程起讫桩号K189.489~K190+345,总长为856米范围内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其他工程、交安及机电预埋件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
1.3.2 | 监理服务阶段 | 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期、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阶段。 |
1.3.3 | 监理工作范围 | 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境保护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和其他事项管理及有关协调等。 |
1.3.4 | 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 | 所辖施工标段交工质量评定均为合格。 |
1.3.5 | 施工工期和监理服务期 | 本项目施工工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第JL01标段监理服务期:38个月,施工阶段监理14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2个月,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12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
1.4.1(1) | 资质条件 | 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 |
1.4.1(2) | 业绩要求 | 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 |
1.4.1(3)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 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 |
1.4.1(4) |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 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 |
1.4.1(5) | 信誉要求 | 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 |
1.4.1(6) | 财务要求 | / |
1.4.1(7) | 其他要求 | /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___________资质;(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下载网址: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http://www.pj.gov.cn/pjzx/ggzy/)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交易平台。 |
1.11 | 分包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
2.1(9)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8 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补充澄清的时间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监理机构;(5)资格条件审查资料;(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7)监理大纲;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8)报价函;(9)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表; |
3.2.3 | 监理服务费报价方式 | 本项目设置投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为: 2107480元(大写:贰佰壹拾万柒仟肆佰捌拾圆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控制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含)以内,高于投标控制价的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3.3.1 | 投标有效期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后90日内。 |
3.4.1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第3.4.1项细化为:☑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三、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电子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其中电子保证保险、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四、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并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汇至招标公告指定账号。 电子保证保险: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点击投标人登录,在投标人登录界面中点击浦江县电子保单进入电子保单交易平台(或通过地址http://220.191.229.165:8091/html/进入电子保单交易平台或通过首页“金融服务平台”选择产品服务中“投标保函”),自主选择、在线办理。银行保函:保函上须注明用于本项目的投标担保,保函额度须满足投标保证金额度要求(格式详见“附件:银行保函(如有)”)。若使用银行保函的需将银行保函的原件装订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正本中。五、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都视为投标保证金有瑕疵:(一)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①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出;②因基本账户变更、升级等引起的基本账户变动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变更、升级材料的;③投标保证金未缴入上述项目账号的。(二)采用电子保证保险形式办理投标保证金时:电子保证保险的出单时间超过招标公告规定的出单截止时间。 |
3.4.1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续) | (三)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办理投标保证金时:①保函内容未体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保函的要求和格式的;②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保函原件的;③保函有效期小于投标有效期的。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六、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发布退还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1.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出现投标撤回、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缴入账号错误等情形);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2.招标项目终止招标的,在招标人发布终止公告后,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招标项目有投诉等特殊情况的,在特殊情况处理期间,暂缓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特殊情况处理完毕后,按规定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的,除招标人事先告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已同意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投标人或中标人以外,将退还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银行基本账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准确地退还。 |
3.4.4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出现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被没收,不再退还给投标人。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银行转账形式,由招标人凭相关材料及书面通知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公告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电子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无须提供□提供,要求的年份:____年、____年、____年 |
3.5.3 | 近年已完工的同类工程一览表的年份要求 | 年份:自2017年7月1日以来需附资料:(1)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扫描件;(2)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的扫描件;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3.5.6 | 近年履约信誉的年份要求 | 自2019年7月1日以来。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函、报价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不得由签名章代替,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可不签字)并按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及及电子版格式要求 |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1份(U盘或光盘)。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应按正本的复制件再递交5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
3.7.5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应分别独立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分别独立装订成册,均使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装订其他要求:电子文件U盘应粘贴小标签字,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小标签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 .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投标文件第个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编: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编: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外层封套:送达投标文件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集中受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始。(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 |
4.2.5 |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1.投标人未提供CA报名后生成的含二维码的“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可以为能识别的打印件、照片或网站页面);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最外层密封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识、签字或盖章的;4.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未能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的; 5.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含保证金汇款凭证或电子保证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的。 |
4.2.6 |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同招标公告 |
5.2 | 开标程序(双信封) | 5.2.1 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监标人(监督部门或公证机构)或由最后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按先递交后开标的顺序开标,后到先开”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函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5.2.2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2.3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并交监标人密封保存。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5.2 | 开标程序(双信封) | 5.2.4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监标人(监督部门或公证机构)或由最后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按先递交后开标的顺序开标,后到先开”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当众开标,公布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5.2.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在报价函上填写投标价,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经监标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评标委员会。5.2.6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招标人代表在监督下以1:2的比例随机抽取),库选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标委员会主任在库选评标委员中推荐或随机抽取产生。 |
6.3 | 评标 | 询问核实限定时间:评标委员会首次通知后30分钟内。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6.4 |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异议 |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否决原因及依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 |
7.1.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 |
7.2.1 | 收到中标通知书确认时间 |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7.3.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2%;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若采用保险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若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应具有相应的偿付能力,并经发包人同意。 |
9.5 | 投 诉 |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应暂停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或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应暂停招投标活动。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办理。监督部门:浦江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浦阳街道中山北路156号邮编:322200电话:0579-8938037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0.1 | 行贿查询 | 招标人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实近三年以来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
10.3 | 保密规定 | 投标人不得通过互联网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向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 |
10.4 | 递交监理人员资料时间 |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2.4款人员要求,将拟投入施工准备期监理的人员名单及资料交招标人审查,并满足要求。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该资料或资料不满足合同专用条款2.4款要求导致签订合同时间延期的,按投标人须知7.4.1项处理。在施工准备期结束前15天,监理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2.4.1项人员要求,将拟投入施工及交工验收期监理的人员名单及资料交发包人审查,并满足要求。由于监理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该资料或资料不满足合同专用条款2.4.1项要求,监理人员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监理人违约,按合同专用条款4.1款处理。 |
10.5 | 数字化温馨提醒 | 1.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网上登录“浦江县人民政府网”(www.pj.gov.cn)点击“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进入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办理相关事宜。未办理投标人主体信息注册验证、未办理或绑定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建议提前2天以上办理(采用网上办理),以便熟悉系统运用,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未提前2天以上办理可能导致投标不成功,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办理时请先详见相关办事指南。投标保证金缴纳、开标等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3.浦江县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接口完全开放,支持各CA数字证书企业联系对接。已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布的“已上线浙江CA互认交易平台、已上线介质CA互认交易平台”办理过移动CA或介质CA的,均可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直接网上绑定使用,无需再重新办理移动CA或介质CA或另行缴纳费用。4.要创建良好的电脑环境,使用 Windows7 以上版本,安装 office2010 以上软件,安装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浦江版)”,安装最新版本的“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招投标驱动”,清理 IE 浏览器缓存,工具—Interent 选项---删除浏览器缓存,“保留收藏夹网站数据”这个复选框中的√一定要去掉,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浏览器全部关闭之后重新打开。5.常见问题详见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首页“温馨提示”飘窗。对于系统操作、使用说明、CA数字证书续办、补办各方主体均可自行查看首页的“办事指南”,同时提供长期人工技术服务,如需要请随时联系县交易中心综合信息科0579-88197121,工程交易科0579-88088932,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含CA数字证书办理)金工0579-84150061,13345903948;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算机辅助评标)技术支持李工15958988067。 |
10.5 | 疫情期间温馨提醒 | 1.请各交易主体自行关注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浦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最新通告或指令,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制度,否则一律严禁参加招标投标活动。2.对个别确需线下开标项目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一般在投标截止前1小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主动出示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做好身份登记、人与人之间保持 1.5 米及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不要滞留在县交易中心公共区域,具体防控要求以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为准。3.各投标人需提前预留时间到达,因提前到达预留检查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以及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情况导致不能进入交易中心参加投标开标活动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
10.5 | 数字金融服务平台温馨提醒 | 1.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的“浦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字金融服务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服务产品(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政采贷、预付款等),提供在线办理功能。2.投标保证金可供选择的有:浙江省保函平台;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首席承保人)组建的共保体;稠州银行电子保函。3.履约保函(保险)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有:浙商银行履约保函、建程网履约保证保险、中国人民保险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有:建程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5.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有:建程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6.政采贷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有:浙商银行政采贷。7.预付款履约保函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有:浙商银行预付款履约保函。8.各金融服务平台联系方式: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艳萍13566950560;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1538172119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梦蕾18758053359;建程网,客服热线400-661-3069。 |
项 目 | 条 件 | 备 注 |
资 质 |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业 绩 | 1、自2017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须含隧道工程)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兼道桥专业) |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资格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的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一个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 1 | 自有人员 |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2. 近三年(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元) | 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 | 总监及监理资格证书编号 | 监理服务期(月)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认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认 |
投 标控制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2.1.12.1.3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监理服务期、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及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b.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监理大纲;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d.承诺书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资格审查资料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字(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可不签署)并按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6)投标人是独家投标。(7)监理服务期、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投标人没有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a、未重新划分风险,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减少投标人义务;b、在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形式以及对合同条款无重要保留等;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2.1.12.1.3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d、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e、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f、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g、未提出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0)人员、业绩、信誉证明材料真实。(1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未出现投标报价。 | ||
2.1.2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证明)。(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1要求。(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2要求。(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5)投标人的信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4要求。 | ||
2.1.4 |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价(含相应阶段监理服务费、其他费用),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b.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及其填报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的报价函、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表(包括表2.1、表2.2、表2.3、表2.4)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且报价唯一。(4)投标文件第五章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其他费用”报价在规定范围内。(5)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监理大纲分值40分;监理机构人员分值40分,;监理业绩、信誉分值10分;监理服务费报价评审分值为10分) | 1.监理大纲评审: 40 分2.商务评审:(1)监理业绩: 8.5 分(2)企业信誉: 1.5 分(3)监理机构人员: 40 分3.监理服务费报价评审: 10 分4.其他因素评审: / 分评审要求:商务评审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监理大纲评审则由各评委单独打分(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打分值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若m≤3,则直接计算m个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3<m≤10,则去除最低报价、次低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然后计算其余m-3个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10<m≤20,则去除最低报价、次低报价、第三低报价、第四低报价、最高报价、次高报价后,然后计算其余m-6个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20<m≤30,则去除最低报价、次低报价、第三低报价、第四低报价、第五低报价、第六低报价和最高报价、次高报价、第三高报价后,然后计算其余m-9个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30<m≤40,则去除最低报价、次低报价、第三低报价、第四低报价、第五低报价、第六低报价、第七低报价第八低报价、最高报价、次高报价、第三高报价、第四高报价后,然后计算其余m-12个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40<m依次类推计算。注:m为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及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评标报告完成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 |
2.2.3 | 监理服务费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 主要监理岗位的职责(10分) | 各职能部门设置及其职责划分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得 10 分;较好的,得 9.8 分;一般的,得 9.5 分。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 本工程监理工作重难点分析及对策(10分) | 针对本合同工程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的,得 10分;较准确的,得 9.8 分;一般的,得 9.5 分。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 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10分) | 针对本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程序与措施计划严谨措施得力的,得 10 分;计划可行措施较好的,得 9.8 分;计划和措施均一般的,得 9.5 分。 |
2.2.4(1)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 对工程的建议(10分) | 针对本合同工程的建议具有针对性的,得 10 分;较好的,得 9.8 分;一般的,得 9.5 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2) | 商务评审评分标准 | 监理业绩(8.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8.5 分。 | ||
2.2.4(2) | 商务评审评分标准 | 企业信誉(-2~1.5分) | AA级:得1.5分;A级:得 1 分;B级:得 0 分;C级:扣 1 分;D级:扣 2 分(监理人信用等级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未涉及的按B级计算)。 | ||
2.2.4(2) | 商务评审评分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兼道桥)(4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38.48分。 | |
2.2.4(2) | 商务评审评分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兼道桥)(40分) | 个人信誉分(-3.52~1.52分) | 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大于等于12分但小于18分的,扣1分,累计扣分大于等于18分但小于24分的,扣2分。 | |
2.2.4(2) | 商务评审评分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兼道桥)(40分) | 个人信誉分(-3.52~1.52分) |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近三年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总监信用评价结果得分。评价结果得分计算原则如下:(1)评价结果得分=N1×1+N2×0.6+N3×0.3(2)近三年(由近至远)信用评价等级得分分别N1、N2、N3。(3)总监的信用评价等级得分为:AA得0.8分;A得0.5分;B得0分;C得-0.5分;D得-0.8分。(4)对于未参加总监信用评价的,按B级计算,其在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参与投标时不加分也不扣分。(5)加分奖励标准与总监岗位登记单位挂钩,对于总监岗位登记发生变更的,变更之前的一年的信用评价若为AA、A级的,每变更一次按降一级计算,若为B级及以下的,按原等级计算。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4(3) | 监理服务费报价评分标准(10分) | 偏差率: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计算公式:(1)若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评标基准价,则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2)若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评标基准价,则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 E1值为0.5,E2值为0.49。(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2.4(4) | 其他因素 | / | / |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第1条细化为: 1.1评标办法限定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款。 | |
3.5.4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建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控制价70%的投标人进行询标),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
监理岗位 | 标段人数 | 专业技术职称 | 监理资格 | 年龄要求 | 评价周期内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累计扣分 | |
总监理工程师(兼道桥) | 见资格审查条件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兼测量、合同) | 1 | 工程师及以上 |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隧道专业)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监理资格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 ≤60 | 小于24分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工程师及以上 |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监理资格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 ≤60 | 小于24分 |
监理员 | 2 | 初级及以上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员及以上或培训证书 | ≤60 | 小于24分 | |
试验员 | 1 | 初级及以上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员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助理检测工程师证书及以上资格 | ≤60 | 小于24分 |
编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办公用房 | ㎡ | 70 | |
2 | 会议室 | ㎡ | 30 | |
3 | 生活用房 | ㎡ | 80 | |
4 | 档案室 | ㎡ | 20 |
编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 脑 | 台 | 每人1台 | |
2 | 复 印 机 | 台 | 1 | |
3 | 单反相机 | 架 | 1 | |
4 | 桌 椅 | 套 | 每人1套 | |
5 | 资 料 柜 | 只 | 满足资料存放 | |
6 | 会议桌椅 | 套 | 1 | |
7 | 空 调 | 台 | 每个办公室1台 | |
8 | 现场音视频记录仪 | 台 | 每人1台 | |
9 | 打印机 | 台 | 1 |
编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固定电话 | 部 | 每个办公室1部,其中1部带传真功能 | |
2 | 移动电话 | 部 | 每人1部 | |
3 | 汽 车 | 辆 | 2 | 其中1辆工具车 |
4 | 电动车或自行车 | 辆 | 满足现场需要 |
编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彩 电 | 台 | 每个住宿房间1台 | |
2 | 空 调 | 台 | 每个住宿房间1台 | |
3 | 洗 衣 机 | 台 | 满足生活要求 | |
4 | 床、被、褥 | 套 | 每人1套 | |
5 | 冰 箱 | 台 | 满足生活要求 | |
6 | 热水器 | 台 | 满足生活要求 |
编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全站仪 | 台 | 1 | |
2 | 水准仪 | 台 | 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计(元) | 备注 |
1 |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含施工准备期、施工期) | ||
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服务费 | |||
2 |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 | ||
3 | 其他费用 | ||
4 | 监理服务费总价 | =(1)+(2)+(3) |
序号 | 拟投入监理人员岗位 | 拟投入监理人员数量 | 服务时间(月) | 月费用标准(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合计 |
序号 | 拟投入监理人员岗位 | 拟投入监理人员数量 | 服务时间(日) | 工日费用标准(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合计 |
序号 | 费用细目 | 小计(元) | 备注 |
1 | 办公、生活用房 | ||
2 | 办公设备 | ||
3 | 通讯、交通设施 | ||
4 | 生活设施 | ||
5 | 测量仪器 | ||
6 | 试验设备(如有) | ||
7 | 配套辅助人员 | ||
8 | 信息化与标准化建设 | ||
… | |||
其他费用合计 |
序号 | 图名 | 图号 | 出图日期 | 备注 |
序号 | 资料名称 | 资料责任单位 | 编号 | 日期 | 备注 |
投标保证金交付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粘贴处 |
投标人名称 | ||||||||||
营业执照 | ||||||||||
营业执照编号 | 注册资金 | |||||||||
发照机关 | 注册地址 | |||||||||
成立时间 | 企业性质 | |||||||||
经营范围 | ||||||||||
企业资质 | ||||||||||
企业资质等级 | 证书编号 | |||||||||
发证机关 | 业务范围 | |||||||||
领导层构成情况 |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财务负责人 | ||||||||||
人员职称构成情况 | ||||||||||
人员总数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其他 | ||||||
管理人员 | 监理人员 | 后勤人员 | ||||||||
45岁以下 | 45-60岁 | 60岁以上 | ||||||||
自 年到 年营业额情况(万元) | ||||||||||
年 | 年 | 年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单位 | 建设起止时间 | 备注 |
1 | 工程名称 | ||||
1 | 工程地点 | ||||
2 | 建设单位 | 名称 | 联系人 | ||
2 | 建设单位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3 | 施工单位 | 名称 | 联系人 | ||
3 | 施工单位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4 | 合同身份(标明其中之一)□ 独立承监人 □ 联合体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 | ||||
5 | 工程施工合同总价: | ||||
6 | 工程质量等级、获得何种荣誉: | ||||
7 | 工程开工及竣工时间: | ||||
8 | 工程规模和主要工程内容: |
序号 | 姓 名 | 拟任监理职务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专业技术职称 | 监理持证证号 | 专业工作年限 | 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值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称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 | 专业 | ||||||||||
监理资格 | 证书编号 | |||||||||||
拟出任岗位 | 专业工作年限 | 监理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经历 | ||||||||||||
年月 | 单位 | 工程名称 | 在项目中担任岗位 | 主要工作 | 证明人 | 联系电话 | ||||||
目前在监的和新承监的项目名称 | ||||||||||||
担任职务 | ||||||||||||
在监的和新承监的项目计划交工时间 | ||||||||||||
奖惩情况 |
项目 | 投标人情况 | 投标人如实填写 |
履约信誉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 |
履约信誉 | 2.近三年(自 年 月 日以来),在工程项目的投标和建设过程中,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行为发生(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 |
履约信誉 | 3.监理人信用等级(监理人信用等级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未涉及的按B级处理)。 |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等级: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自评 | 自评分 | |
1 | 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证明) | (填是或否) | / | |
2 | 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 1 要求 | (填是或否) | / | |
3 | 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 2 要求 | (填是或否) | / | |
4 | 总监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 3 要求 | (填是或否) | / | |
5 | 是否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的情形 | (填是或否) | / | |
6 | 投标人及总监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 (填是或否) | / | |
7 | 监理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8.5 分 | (填满足或不满足) | (按评标办法填写具体得分) | |
8 | 企业信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 | (填写等级) | (按评标办法填写具体得分) | |
9 | 总监: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 (填是或否) | (按评标办法填写具体得分) | |
10 | 总监: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 | (填具体分值) | (按评标办法填写具体得分) | |
11 | 总监: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近三年信用评价结果 | 2021年 | (按评标办法填写具体得分) | |
11 | 总监: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近三年信用评价结果 | 2020年 | (按评标办法填写具体得分) | |
11 | 总监: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近三年信用评价结果 | 2019年 | (按评标办法填写具体得分) | |
12 | 总监:近三年总监岗位登记是否发生变更及变更次数(如变更) | 【填写是否变更及变更次数(如变更)】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计(元) | 备注 |
1 |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含施工准备期、施工期) | ||
其中:施工准备期监理服务费 | |||
2 |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 | ||
3 | 其他费用 | ||
4 | 监理服务费总价 | =(1)+(2)+(3) |
序号 | 拟投入监理人员岗位 | 拟投入监理人员数量 | 服务时间(月) | 月费用标准(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合计 |
序号 | 拟投入监理人员岗位 | 拟投入监理人员数量 | 服务时间(日) | 工日费用标准(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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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合计 |
序号 | 费用细目 | 小计(元) | 备注 |
1 | 办公、生活用房 | ||
2 | 办公设备 | ||
3 | 通讯、交通设施 | ||
4 | 生活设施 | ||
5 | 测量仪器 | ||
6 | 试验设备(如有) | ||
7 | 配套辅助人员 | ||
8 | 信息化与标准化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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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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