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3362022000006
预算金额13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极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女士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3362022000006

二、项目名称:乡城县香巴拉七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乡城县香巴拉七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社科(北京)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东城区东总布胡同5号 1,3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乡城县香巴拉七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

服务类(中社科(北京)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香巴拉七湖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面积约129平方千米。 (2)规划期限 2022-2035 年 (3)完成内容 通过对基础数据的收集,根据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对香巴拉七湖风景名胜资源开展评价,划定范围、并按性质与功能进行分区,概算容量与人口,作出名胜景区保护培育规划,风景游赏规划,典型景观规划,游览解说系统规划,旅游服务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综合防灾避险规划,基础工程规划,居民社会调控规划,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分期建设发展规划等。为香巴拉七湖景名胜区的管理、保护、建设与发展提供详实的科学依据。编制完成科学规范的《乡城县香巴拉七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 技术及服务要求 (一)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订)、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年修订)、《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0 年)、《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2019〕42 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切实加强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林自函〔2020〕 635 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期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林自函(2020)868 号)、”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 50298-2018)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规划。 (二)总体要求 编制规划必须坚持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理念,在保证风景名胜资源完整性基础上,合理核定和矢量化风景名胜区范围,并立足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实际,充分考虑未来发展,合理进行功能区划以及土地和重大设施布局,统筹考虑和提出矛盾化解方法,平衡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三)成果要求 (实质性要求) 在收集基础资料和开展本底资源调查基础上,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编制《乡城县香巴拉七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成果。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等四个部分。 1.规划文本:包括规划总则、保护培育规划、游赏规划、设施规划、居民社会调控和经济引导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分期发展规划等内容,明确规定性要求,明确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编制区域,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提出措施建议。(纸质档10份,电子档1份) 2. 规划图纸:包含但不限于区位关系图、综合现状图、资源评价和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图、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界线坐标图、分级保护规划图、游赏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图、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基础工程规划图、分期发展规划图等,图纸应清晰准确,图文相符,图文一致,要素齐备。(纸质档10份,电子档1份) 3. 规划说明书:包括总则说明、保护规划说明、游赏规划说明、设施规划说明、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说明、相关规划协调说明、分期规划实施说明等内容,应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规划目标和说明规划内容,并附相关图纸和表格。(纸质档10份,电子档1份) 4. 基础资料汇编:包括风景名胜区概况、资源概况、发展概况、相关规划概况等内容。(纸质档10份,电子档1份) 5.范围论证报告:风景名胜区范围论证报告(纸质档10份,电子档1份)。 6.风景名胜区区画册(50册)。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总体规划编制,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评审 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1,38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达琼江慧(采购人代表)杨寿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乡城县香巴拉七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 2.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乡城县财政局

   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香巴拉镇香巴拉南路68号

     联系电话0836-582605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乡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乡城县香巴拉镇巴姆北路10号

联系方式:0836-5826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极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赛云台北支路31号2楼223号附13号

联系方式:028-83130617-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28-83130617-609

四川极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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