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铜陵市义安区大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承办和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项目(二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3.50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cgsf212-2
预算金额4.00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铜陵市义安区大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承办和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11-26】

项目概况
铜陵市义安区大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承办和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x.tl.gov.cn)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 09:15(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CGSF212

2.项目名称:铜陵市义安区大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承办和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一标段:保险机构承办的服务费不高于年度总保费的5%,约200万元/年;二标段:基本医保经办费用不高于3.50元/人,约76万元/年

5.最高限价:一标段:保险机构承办的服务费不高于年度总保费的5%,约200万元/年;二标段:基本医保经办费用不高于3.50元/人,约76万元/年

6.采购需求:铜陵市义安区大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承办和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标段(即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合同一年一签。

8.标段(包别)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铜陵市义安区大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承办项目;第二标段:铜陵市义安区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项目。为保证承办质量和经办效率,每一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可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按第一、第二标段顺序进行评标定标,已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续标段参与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一)一标段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或支公司(包括中心支公司)参与投标,投标时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保险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必须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管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2021年8月20日官网公布的《安徽省符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省级机构名单》中。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 10 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3个月;

(7)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 15 分(含)-20 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8)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 20 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 12 个月。

5.同一保险集团下的保险公司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投标

(二)二标段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或支公司(包括中心支公司)参与投标,投标时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保险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需满足安徽省卫计委、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卫基层[2015]27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文件规定具有承办资格的商业保险机构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总公司或省公司公章);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7)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8)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2.地点:自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网址:http://ggzyjyzx.tl.gov.cn)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已入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单位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在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jyzx.tl.gov.cn)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方式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入库须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4.采购文件如有修正,将在该网站补充公告栏公布,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1121609:15

2.开标地点:开标一室_铜陵交易中心。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五、公告期限

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解密、询标通知、客观分公示、否决通知等,通过系统在线方式完成。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CA锁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投标人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通过交易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等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998-0000。

4.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x.tl.gov.cn),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的《铜陵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义安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义安区顺凤路义安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方式:181056258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九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南湖路36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8755160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8755160057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附件:
项目需求.docx
招标文件.pdf
1
暂时没有相关信息!
1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CGSF212-2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义安区大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承办和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项目(二标段)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10号翡丽时代广场商业综合楼B幢21-23层

中标(成交)金额:3.500000元/人

五、主要标的信息:无

六、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详见附件

七、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郑福春、管玉云、徐斌、宋丽、伍忠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0.61万元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由中心作出回复。
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十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义安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义安区顺凤路义安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方式:13965208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社会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九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南湖路22号四楼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1875516005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18755160057

附件如下:


附件:
招标文件.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