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宏圣织染有限公司库存原纱、色纱招标出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宏圣织染库存纱出售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lfhszb20241106
招 标 方:江苏宏圣织染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6日
江苏宏圣织染有限公司
库存纱出售项目招标文件
根据《民法典》、《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规定,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5日9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进行库存纱出售项目公开招标。为便于各位投标人清晰地了解本次招标会的相关事宜,特制订本次招标文件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标的物为江苏宏圣织染有限公司的库存原纱约13吨、色纱约7吨,总计约20吨。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之前,可到我公司仓库了解清楚库存货物情况。
货物清单详见附件。(数量以实际过磅称重为准)
二、投标人提交投标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近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3、投标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履行合同。
4、投标中标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5、报价单的要求
(1)报价单的报价:根据招标方提供的项目要求,投标报价为无税价(不开发票) (2)采取现场报价。企业报价单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报价的需要付款人本人签名)。
6、投标书的递交
本次不涉及
三、投标费用
1、无论投标方是否中标,投标方有关本次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标书费为:伍佰 元整,由投标方在领取标书时用现金方式交付招标方。参与现场招标结束,交还招标资料,标书费退回;若投标方领取标书后,不参加现场投标,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且标书费不予退回。
3、投标保证金为: 伍万 元整,由投标人用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于招标会上现场递交。对未中标的投标方,招标方将当场退回保证金;对中标的投标方,在签订项目合同后,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处理;若流标,议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议标保证金。
4、保证金公司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江苏宏圣织染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账 号:513902771010666
四、招、投标会议程序及规则
1、招投标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
2、招投标程序:投标人进厂前先接受疫情防控的检查;验证投标人身份、资格;投标答疑;审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报价单;公布招标结果。
3、投标答疑后,投标单位需在盖有法人单位骑缝章的招标文件上签字确认。
4、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三轮竞投有保留价方式。
项目组按照保留价确定原则确定好保留价后。由投标人应价,现场填写报价单,若第一轮填报的价格高于保留价,则第一轮的最高价直接中标。若第一轮报价均低于保留价,则以各投标人报价中的最高价确定为起点价,继续进行第二轮报价;若第二轮报价高于保留价,则第二轮的最高价直接中标。若第二轮报价仍低于保留价,则以各投标人第二次报价中的最高价确定为起点价继续进行第三轮报价;若第三轮报价高于保留价,则第三轮的最高价中标。若第三轮继续低于保留价,作为流标处理。若在三轮报价过程中,出现高于保留价的相同价格,则由相同报价单位再进行一轮报价,以最高价确定中标单位。投标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
5、如果招标项目流标,由项目组重新制订招标方案再次招标或者选择进行议标,议标的形式为项目组选择与报价最高的一家进行议价。
6、双方议标时只得对项目价款进行协商,且最终商定价款要比第三轮报价更接近于项目保留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招标的,其委托代理权限中必须包含项目流标后的议标权限(若代理权限授权不明的,代理人现场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视为招标方默认代理人具有该项授权)。代理人在议标过程中作出的应价不得撤回和撤销。议标后达成合意的,相对方的权利、义务按照中标方的执行。
7、特别约定:
(1)竞价者为投标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竞价者的竞价行为视为投标人本人行为,将严格遵守招、投标文件以及其它的相关约定,因竞价而产生的相应权利和义务概由投标人享有和承担;
(2)竞价单由竞价者本人书写,以 元/吨 为单位(可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并写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竞价者姓名;
(3)每次竞价不得低于 200 元/吨。
8、投标人一经中标,不得反悔,否则将承担以下责任:
(1)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若再次招、投标的中标价高于本次中标价,由本次违约者赔偿其差额损失;
(3)如果项目中止,将扣除项目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9、投标人投标前应充分考虑此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守采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合同签订
1、中标人应在招投标会结束后当场签订合同,逾期将按违约处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承担第四条第八款所述的违约责任。
2、项目款的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 。
3、合同期限:30天内有效。
4、中标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实施,每延期一天扣 5000 元。
5、中标方由于违约引起的违约金及罚款均从中标方所缴纳的合同保证金或项目款中扣除。
7、管辖:由海安市法院管辖。
六、项目组成员
组长:向中华
组员:孙敏、周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宏圣织染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海安镇永安南路299号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周建
电 话:13921624050 (微信同步)
电子邮件:zhouj@lead.lianfa.cn
八、本招标文件由招标方江苏宏圣织染有限公司库存纱出售项目组负责解释,作为合同的附件。
投标方签字:
招标方: 江苏宏圣织染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备注:
备注: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15 00: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15 00:10:00
开标时间:
2024-11-15 00:11:00
22344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lfhszb20241106
招 标 方:江苏宏圣织染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6日
江苏宏圣织染有限公司
库存纱出售项目招标文件
根据《民法典》、《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规定,我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5日9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进行库存纱出售项目公开招标。为便于各位投标人清晰地了解本次招标会的相关事宜,特制订本次招标文件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标的物为江苏宏圣织染有限公司的库存原纱约13吨、色纱约7吨,总计约20吨。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之前,可到我公司仓库了解清楚库存货物情况。
货物清单详见附件。(数量以实际过磅称重为准)
二、投标人提交投标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近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3、投标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履行合同。
4、投标中标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5、报价单的要求
(1)报价单的报价:根据招标方提供的项目要求,投标报价为无税价(不开发票) (2)采取现场报价。企业报价单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报价的需要付款人本人签名)。
6、投标书的递交
本次不涉及
三、投标费用
1、无论投标方是否中标,投标方有关本次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标书费为:伍佰 元整,由投标方在领取标书时用现金方式交付招标方。参与现场招标结束,交还招标资料,标书费退回;若投标方领取标书后,不参加现场投标,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且标书费不予退回。
3、投标保证金为: 伍万 元整,由投标人用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于招标会上现场递交。对未中标的投标方,招标方将当场退回保证金;对中标的投标方,在签订项目合同后,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处理;若流标,议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议标保证金。
4、保证金公司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江苏宏圣织染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账 号:513902771010666
四、招、投标会议程序及规则
1、招投标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
2、招投标程序:投标人进厂前先接受疫情防控的检查;验证投标人身份、资格;投标答疑;审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报价单;公布招标结果。
3、投标答疑后,投标单位需在盖有法人单位骑缝章的招标文件上签字确认。
4、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三轮竞投有保留价方式。
项目组按照保留价确定原则确定好保留价后。由投标人应价,现场填写报价单,若第一轮填报的价格高于保留价,则第一轮的最高价直接中标。若第一轮报价均低于保留价,则以各投标人报价中的最高价确定为起点价,继续进行第二轮报价;若第二轮报价高于保留价,则第二轮的最高价直接中标。若第二轮报价仍低于保留价,则以各投标人第二次报价中的最高价确定为起点价继续进行第三轮报价;若第三轮报价高于保留价,则第三轮的最高价中标。若第三轮继续低于保留价,作为流标处理。若在三轮报价过程中,出现高于保留价的相同价格,则由相同报价单位再进行一轮报价,以最高价确定中标单位。投标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
5、如果招标项目流标,由项目组重新制订招标方案再次招标或者选择进行议标,议标的形式为项目组选择与报价最高的一家进行议价。
6、双方议标时只得对项目价款进行协商,且最终商定价款要比第三轮报价更接近于项目保留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招标的,其委托代理权限中必须包含项目流标后的议标权限(若代理权限授权不明的,代理人现场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视为招标方默认代理人具有该项授权)。代理人在议标过程中作出的应价不得撤回和撤销。议标后达成合意的,相对方的权利、义务按照中标方的执行。
7、特别约定:
(1)竞价者为投标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竞价者的竞价行为视为投标人本人行为,将严格遵守招、投标文件以及其它的相关约定,因竞价而产生的相应权利和义务概由投标人享有和承担;
(2)竞价单由竞价者本人书写,以 元/吨 为单位(可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并写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竞价者姓名;
(3)每次竞价不得低于 200 元/吨。
8、投标人一经中标,不得反悔,否则将承担以下责任:
(1)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若再次招、投标的中标价高于本次中标价,由本次违约者赔偿其差额损失;
(3)如果项目中止,将扣除项目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9、投标人投标前应充分考虑此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守采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合同签订
1、中标人应在招投标会结束后当场签订合同,逾期将按违约处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承担第四条第八款所述的违约责任。
2、项目款的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 。
3、合同期限:30天内有效。
4、中标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实施,每延期一天扣 5000 元。
5、中标方由于违约引起的违约金及罚款均从中标方所缴纳的合同保证金或项目款中扣除。
7、管辖:由海安市法院管辖。
六、项目组成员
组长:向中华
组员:孙敏、周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宏圣织染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海安镇永安南路299号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周建
电 话:13921624050 (微信同步)
电子邮件:zhouj@lead.lianfa.cn
八、本招标文件由招标方江苏宏圣织染有限公司库存纱出售项目组负责解释,作为合同的附件。
投标方签字:
招标方: 江苏宏圣织染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备注:
备注: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15 00: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15 00:10:00
开标时间:
2024-11-15 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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