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祥义1551176881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月133631419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兰天公司2024-2025年运行期脱硫、除尘系统第三方运维项目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天公司2024-2025年运行期脱硫、除尘系统第三方运维项目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骅市兰天热力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黄骅市兰天热力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为兰天公司提供2024-2025年运行期脱硫、除尘系统第三方运维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含供暖期前进场检修及停暖后维护检修保养工作,完成后方可离场)。 (3)服务地点 黄骅市兰天热力投资有限公司热源厂。 (4)质量标准 合格
  2.2招标范围:黄骅兰天热力投资有限公司1#、2#、3#锅炉(3×70MW)脱硫、除尘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包含系统的电气系统、控制系统、计量表计、放灰使用的加湿搅拌机等)服务期限内的运维工作,包括人工、水电、原材料、系统维护、故障处理、检修保养、零配件更换、废水处理及利用等全部内容。保证供暖期间系统运行指标达到国家、地方标准,本采暖季计划产热35万GJ。 运行期开始前,中标方需对环保区域所有设备进行检修检查,保证供暖期设备可以正常运转。运行期结束后,中标方需对环保区域所有设备、烟道、管路等进行清理工作(烟道清灰、除尘器清灰、回收水坑清淤、地沟冲洗、脱硫塔清理石膏并外运、冲洗除雾器等),同时由中标方组织对布袋除尘器荧光粉检漏、玻璃鳞片防腐层电火花检测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后,出具检查结果和检测报告。清理工作完成后中标方向招标方管理人员汇报,同时一起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环保区域所有设备、烟道、管路等部位清理干净,达到招标方的要求的标准方可离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台出力不低于70MW锅炉的配套烟气处理业绩或单台烟气处理量不低于20万m3/h的烟气治理设施运维的相关业绩(业绩是通过公开招标取得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中标公示页截图;业绩不是通过公开招标取得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与合同协议书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少一张))。3、投标人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的2023年纳税信用等级需达到B级及以上。4、根据“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3至2024-10-1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邮箱号、联系电话等报名信息以短信的方式发至该手机号码:13363141991)。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将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打包文件夹发送该邮箱(邮箱号为:dhcd2568@163.com ),营业执照、2023年纳税信用等级截图、近三年具有1个单台出力不低于70MW锅炉的配套烟气处理业绩或单台烟气处理量不低于20万m3/h的烟气治理设施运维的相关业绩(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中标公示页截图;业绩不是通过公开招标取得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与合同协议书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少一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以发送邮箱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04 09:30 ,地点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江山名园2期3单元105)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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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 标 人:黄骅市兰天热力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省黄骅市联 系 人:李祥义 联系电话:15511768812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江山名园2期3单元105电 话:13363141991联 系 人: 胡月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黄骅市兰天热力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317-5559566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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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黄骅市兰天热力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黄骅市 地址: 承德市
邮编:

061100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李祥义

联系人: 胡月
电话:

15511768812

电话: 1336314199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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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1393248133@qq.com

电子邮件: dhcd25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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