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罐油泥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3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第2024040217fs0258号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89427829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9
公告正文
清罐油泥现场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4040217FS0258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辽河油田每年产生大量清罐油泥需要处理,增加油田生产成本,也造成油品浪费。为降低生产成本,回收油品,环境工程公司计划开展清罐油泥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因工作量较大,需要服务商为环境工程公司提供清罐油泥现场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包括清罐油泥减量化设备及附属工艺设备的运行与维修维护,为生产运行工作提供车辆运输服务。1.资金来源:成本 。2.计划文号:油辽环发〔2024〕24号 。3.暂估金额:13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辽河油田油区的3-7个储罐清罐油泥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服务,包括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服务设备及附属工艺设备的运行与维修维护,同时提供挖掘机、自卸车、罐车和皮卡车等配套车辆设备服务(包含车辆驾驶人员)。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 12 月20日。
2.4实施地点:辽河油田油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主要处理工艺
1. 固液分离,除去清罐油泥内泥沙等杂物,降低分离后液相的悬浮物含量。
中标人使用机械设备或车辆把清罐油泥放到调质加热罐内,经加热处理后进入固液分离设备进行分离。中标人操作固液分离设备对清罐油泥进行固液分离,严格控制原料温度、滤速等运行参数,保证分离出的固相含水指标符合招标方要求。
2.油水泥三相分离。中标人通过加热装置将油水混合物加热到指定温度后进行三相分离,操作人员严格控制三项离心机转速等技术参数,将液相中的油水泥进行有效分离,分离出的污油含水量≤5%,进入采油集输系统进行回收。分离出的污水指标达到含油率≤300mg/L、污水悬浮物(SS)指标<1000mg/L,回到集输系统。操作人员定期对工艺设备进行巡检,对分离设备进行清理维修,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根据工艺要求,定期采集污水、污油、污泥的样本送检化验,根据化验结果及时调整运行参数,保证分离效果。
3.中标人负责分离工艺设备的定期保养维护、搬迁拆装工作。中标人按招标人管理要求及时对设备设施开展维修维护,确保项目连续稳定运行,出现因违反操作规程或维修维护不及时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并赔偿招标人相关损失。
4.中标人不得在现场乱堆乱放清理物,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二次污染或环境污染事件,中标人应立即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采取可行措施消减污染危害,并赔偿相关损失,相关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5.分离后的固液通过管道或装车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站内地点。
6.投标人提供2台及以上正压式呼吸器,提供3台及以上四合一气体检测仪,提供2台布控球。正压式呼吸器、气体检测仪及布控球必须自有(附采购发票扫描件),正压式呼吸器、气体检测仪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报告。
(二)处理目标要求
1.固液分离和三相分离后的剩余固相含水率低于80%。
2.分离后污水含油率≤300mg/L、污水悬浮物(SS)指标<1000mg/L,回收油含水率≤5%,实现油水资源充分利用。
3.分离后的固相拉运至招标人指定的站内地点。
4.施工结束后现场要打扫干净,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保质保量准时完成施工工作。
(三)人员选择及能力要求
1.中标人应确保按照适用的标准法规、油田公司规章制度和技术服务施工方案的要求指派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服务及监护。经诊断患有职业禁忌症者(Ⅱ期和Ⅲ期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等)及未成年者,严禁从事清罐油泥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服务作业。
2.施工人员合理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开展生产运行组织、设备设施监督、HSE隐患整改等工作。
3.中标人应确保所有从事技术服务的人员均受过培训教育,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并意识到潜在危险,能采取正常防范与控制措施,具有履行其职责的能力。在硫化氢作业区施工的人员需要办理硫化氢证。
(四)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
投标人中标后,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油田公司相关要求进行清罐油泥减量化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服务,详见表1,如有新标准及规范发布,按新标准及规范执行。
表1:执行技术标准及规范
序 号 | 名 称 | 文号/标准号 |
1 | 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 HJ 607-2011 |
2 |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 HJ2025-2012 |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6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5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7月19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1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8444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提示:招标代理费缴纳账号变更为《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请中标人按照以下基本户信息及附件3要求进行缴纳。另外,月末最后两个天不要缴纳代理费。
账号基本户信息:
账户名称: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银行账号:0714 0017 0922 1000 567
银行行号:1022320000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942782927
电子邮箱:lhliuc2@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4年7月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