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康复综合楼项目安装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范慧凯
招标代理机构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月莲0311-860760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5
公告正文
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康复综合楼项目安装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采购人为太行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康复综合楼项目安装工程
1.2 采购人:太行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康复综合楼项目安装工程:综合楼及配套用房强电、弱电、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1.6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85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310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楼和配套用房。综合楼占地面积约 1450平方米,建筑面积75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上五层,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其中一层建筑面积为1450平方米、层高 4.8米,2-5层每层建筑面积为1450平方米、层高4.0米,屋顶层为 300平房米、层高 4.2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760平方米,混凝土框架结构,主要包括锅炉房、变配电室、维修间、消防水池等。项目建成后,病床数为160床。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所需安装工程采购,分为1个标段。具体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起8个月
2.3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高阳县第三人民医院南侧、紧邻高清路、邢家南镇政府南侧。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合格。
2.5 技术要求:参照采购人设计图纸,技术及工艺满足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
2.6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的能力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0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单位与主要人员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0年8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过去1年(2022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收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现场领取: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3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华润万象城A座30层3007)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领取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5 日 16 时 00 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华润万象城A座30层3007)。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太行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太行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石铜路569号
联系人: 范慧凯、刘思露
电  话:18531149500、0311-85118753
采购代理机构: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华润万象城A座30层3007
联系人:孙月莲
电话:0311-86076045/19933007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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