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fzx-zbdl-2023-001syjc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潘大民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居东红23662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8
公告正文

2023 年 G104 京岚线修复养护工程试验检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FZX-ZBDL-2023-001SYJC)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3 年 G104 京岚线修复养护工程试验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位于武清区和静海区,路段共分为五段,总长 59.534 公里,现状均为一级公路。本次工程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 年 G104 京岚线修复养护工程试验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 年 G104 京岚线修复养护工程试验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 合甲级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近五年内(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公路工程(含桥梁)试验 检测 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服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https://www.ttiis.cn/)”中的试验检测机构查询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 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 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 认定条件为: 2022 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或 2021 年度公路水运工 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被评为 C 级或以上。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5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5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 描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 yuanfangzixun_1@126.com,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 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 息;7、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 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278 号融创中心东区 2 号楼 1301 室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现 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户名: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账号:77010078801400004180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 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278 号融创中心东区 2 号楼 220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278 号融创中心东区 2 号楼 2206 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 年 G104 京岚线修复养护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 2023 年 G104 京岚线修复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3〕17 号)、《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 2023 年 G104 京岚线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津交发〔2023〕8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招
标人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试验检测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位于武清区和静海区,路段共分为五段,总长 59.534 公里,现状均为一 级公路。
第一段为河北廊坊界(K70+465)至东马圈(K76+989),路段长 6.524 公里,其中:廊坊界—东马圈镇西,长度 5.255 公里横断面布置为 1 米(土路肩)+12 米(路面)+3 米(中央分隔 带)+12 米(路面)+1 米(土路肩),路基宽 29 米;东马圈镇西—东马圈镇东,长度 1.269 公里,横断面布置为 2 米(人行道)+32 米(路面)+2 米(人行道),路基宽 36 米。第二段为永定新河大桥(K92+616)至嘉园道(K104+864),路段长 12.248 公里,其中:永 定新河大桥—京津科技谷北,长度 9.744 公里,横断面布置为 1.5 米(土路肩)+12 米(路 面)+3 米(中央分隔带)+12 米(路面)+1.5 米(土路肩),路基宽 30 米;京津科技谷北—嘉园道,长度 2.504 公里,横断面布置为 3 米(人行道)+31 米(路面)+3 米(人行道),路基宽 37 米。
第三段为静霸线(K135+644)至津神线(K150+551.006),路段长 14.907 公里,其中:静霸 线—静海环线,长度 8.933 公里,横断面布置为 1.5 米(土路肩)+11.25 米(路面)+3 米(中 央分隔带)+11.25 米(路面)+1.5 米(土路肩),路基宽 28.5 米;静海环线—津神线,长 度 5.974 公里,横断面布置为 1.5 米(设施带)+20 米(路面)+10 米(中央分隔带)+20 米(路面)+1.5 米(设施带),路基宽 53 米。
第四段为津神线(K150+551.006)至团大线(K160+337.281),路段长 9.786 公里,其中:津神线—子牙快速路,长度 1.611 公里,横断面布置为 1.5 米(设施带)+16 米(路面)+10 米(中央分隔带)+16 米(路面)+1.5 米(设施带),路基宽 45 米;子牙快速路—团大线,长度 8.175 公里,横断面布置为 0.75 米(土路肩)+11.25 米(路面)+3 米(中央分隔带)+11.25 米(路面)+0.75 米(土路肩),路基宽 27 米。
第五段为团大线(K160+337.281)至青县界(K176+406),路段长 16.069 公里,横断面布置 为 0.75 米(土路肩)+11.25 米(路面)+3 米(中央分隔带)+11.25 米(路面)+0.75 米(土 路肩),路基宽 27 米。本次对上述路段实施功能性修复养护。
本次工程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 设施工程。
(一)路基路面工程
1、河北廊坊界—东马圈段下行,长 6.524 公里。
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对路面车行道破损部位根据病害程度实施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或 7 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 18 厘米泡沫沥青冷 再生+7 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未破损 部位旧路铣刨 1 厘米;最后车行道整体加铺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长高 3 厘 米。硬路肩接顺处理。不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全断面铣刨 4 厘米旧路结构,对破损部位采用 8 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或 18 厘米泡沫沥青冷再生+8 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 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通铺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2、永定新河—嘉园道段,长 12.248 公里。
对路面车行道破损部位根据病害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 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 18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7 厘米粗粒式厂拌 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未破损部位旧路铣刨 1 厘米,最后车行道加铺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长高 3 厘米。硬路肩接顺处理。3、静霸线—津神线段上行,长 14.907 公里。
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对路面车行道破损部位根据病害程度实施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或 7 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 18 厘米泡沫沥青冷 再生+7 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未破 损部位旧路铣刨 1 厘米;最后车行道整体加铺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长高 3 厘米。硬路肩接顺处理。不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全断面铣刨 5 厘米旧路结构,对破损部位采 用 7 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或 18 厘米泡沫沥青冷再生+7 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 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通铺 5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4、津神线—团大线段,长 9.786 公里。
对路面车行道破损部位根据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 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 18 厘米泡沫沥青冷再生+7 厘米粗粒式厂 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未破损部位旧路铣刨 1 厘米;最后车行道整体加铺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长高 3 厘米。硬路肩进行接顺处 理。
5、团大线—青县界段上行,长 16.069 公里。
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对路面车行道破损部位根据破损程度实施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或 7 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 18 厘米水泥稳定碎 石+7 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未破损部 位旧路铣刨 1 厘米;最后加铺 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长高 3 厘米。硬路肩进 行接顺处理。
对不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全断面铣刨 5 厘米旧路结构,对破损部位采用 7 厘米粗粒式厂拌热 再生沥青混凝土或 18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7 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通铺 5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6、零星路段
对廊坊界—武静线段上行一车道及三车道的局部路段,按现状路面破损程度实施 4 厘米细粒 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 8 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 18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8 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 补处治。
对静霸线—津神线段下行一车道、三车道及四车道的局部路段,按现状路面破损程度实施 5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 7 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5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 混凝土或 18 厘米水泥稳定碎石+7 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5 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 混凝土挖补处治。
7、路基排水
对排水不畅路段增设管道、收水井等排水设施。
(二)桥涵工程
沿线共 8 座桥梁,分别为排水渠桥、排干渠桥、纪庄子桥、运西排干渠桥、石各庄水渠桥、港团引河桥、南运河大桥、子牙河桥,技术状况评定均为二类。对桥梁裂缝、混凝土破损、支座脱空、伸缩缝损坏等病害部位实施维修,铣刨重铺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表面层。
(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增设中央分隔带护栏等。按照《道路交通 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GB 5768—202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并补充完善交通标志。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为对 2023 年 G104 京岚线修复养护工程提供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检测 及竣(交)工验收检测。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 65 号)、《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5220-2020)、《公路工程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F80/1 -2017)、《关于修订护工程竣工验收检验项目清单>的通知》和设计文件等相关文件出具竣(交)工验收检测报 告,相关通知和规定以交通运输委最新通知为准。
2.3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全部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 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近 五年内(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公路工程(含 桥梁)试验检测 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服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https://www.ttiis.cn/)”中的试验检测机构查询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 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 的认定条件为: 2022 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或 2021 年度公路水运 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被评为 C 级或以上。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3 年 5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 PDF 格式文件发 送至 yuanfangzixun_1@126.com,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 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278 号融创中心东区 2 号楼 1301 室购买本项目招标文 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账号:77010078801400004180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 月 8 日 9 时 30 分,投 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278 号融创中 心东区 2 号楼 2206 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 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辰信公证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 218 号
联 系 人:潘大民、杨世强
电 话:24139150、241389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278 号融创中心东区 2 号楼 1301 室 联 系 人: 居东红、曹雨薇
电 话: 23662999、13920557904
电子邮件: yuanfangzixun_1@126.com
莎\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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