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机场公安局治安风险感知防范系统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
金额
540.9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1000949003532001
预算金额540.98万元
招标公司河北省公安厅
招标联系人石警官0311-85176060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封美丽0311-859575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1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机场公安局治安风险感知防范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1301000949003532001
招标公告名称: 机场公安局治安风险感知防范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编号: E1301000949003532001002
原公告内容:

机场公安局治安风险感知防范系统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场公安局治安风险感知防范系统项目招标人为河北省公安厅,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机场公安局治安风险感知防范系统项目。2.1.2建设内容:包含机场公安局治安风险感知防范系统软件及硬件部分,具体详见第五章 招标项目需求。2.1.3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4项目实施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硬件设备的到货,150个日历日内完成部署实施、软件开发工作,实现并满足本合同所约定的所有功能和性能要求,系统达到稳定运行,并通过初验后进入试运行期。2.1.5质量标准:满足行业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2.1.7最高限价:540.98万元。
2.2招标范围:机场公安局治安风险感知防范系统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 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要求预留预算金额的3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采用分包方式进行预留,如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若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无需分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1 09:00至2024-11-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1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提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封美丽、王俊涛 ;电话:0311-85957500;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网信办公室
电话:0311-85171908
电子邮箱:462511632@q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机场公安局治安风险感知防范系统项目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公安厅
招标代理机构: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76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石警官
联系人: 封美丽、王俊涛
电话:
0311-85176060
电话: 0311-8595750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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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8595750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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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sjzyuchen369@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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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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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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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10-31
2、原公告内容: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网信办公室 电话:0311-85171908 电子邮箱:462511632@qq.com
     更正为: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311-88600012;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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