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科创中心第六批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科创中心科研第六批设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光电检测器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制造货物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监狱企业节能产品两型产品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商务服务业单一产品临床检验设备数据分析系统数显单臂脑定位仪一体化微波消解仪元素测定批量消解微波输出功率微波0-100%全范围非脉冲连续输出提供官方证书垂直双向波导设计三维输出技术金属散射器微波均匀性单向晶体热导体吸收微波屏蔽测试微波安全性批处理量40位反应罐整体转子非金属材质萃取不锈钢腔体多层防腐耐高温特氟隆涂层微波能量密度灯光识别系统改变色彩和强弱区别反应消解异常预警状态安全门超压能自动平行弹出风冷系统原位强力湍流风冷消解罐内设冷却气道无需用手搬动反应罐水冷显示和操作整机无污染表面无划损产品合格证安装操作手册提供中文操作使用说明手册维修保养手册系统化培训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使用方法日常使用保养常见问题的排除系统性的培训提供用户手册保修手册使用操作磁控管防爆外套管双光束全罐自动温度监控系统保外免费维修零配件软件免费升级全罐自动压力监控系统一体化控制终端消解内衬管特氟龙试管架数据处理软件代谢组学预处理脂质组学代谢通路的检索ThermoFisherABSciexAgilent仪器采集离子强度图图形对齐峰提取不同加合信号子离子通道数据离子淌度分离组分信号变量信息数据归一化试验数据多种分组结果SDF格式专业数据库血清脂肪质HMDBLipidmapsblastTAGFA脂质子库FDA药物农药毒药非法添加药物SDF数据库化合物的结构式信息真实子离子数据碰撞保留时间判定极性小分子引擎自动结构鉴定标记物子离子匹配在线检索CCS多元统计分析主成份分析(PCA)的统计功能偏最小二乘法判别分析OPLS-DA仪器安装调试系统化使用培训软件免费终身升级多元统计学分析软件正版Windows专业版操作系统网卡串行接口24寸液晶显示器激光打印扫描一体有线+无线数据后处理平台数据前处理模块快速前处理标准化数据数据筛选0值筛选CV筛选LOESS回归QC的PCAPCA分布样本中的0值数据差异分析统计学指标进行n组的比较整组的p值组间的p值数据探索性分析可视化针对1列/变量进行回归分析R2筛选分类变化分析数据整体变化单组多项目饼图蝴蝶图矩阵相关性图聚类热图火山图分析模型分析模块快速切换变量重要性图得分图S-plotpermutationcross-validation降维结果pvalueFC参数阈值设定生物标志物快速建立逻辑回归logicalregression决策树随机森林randomforestBagging向量机GBM单因素统计学分析阿里云服务器数据处理系统临床前试验临床试验日常诊疗药物浓度效应导入的数据进行一系列操作导出数据的准备表格的合并追加行合并追加列合并拆分表格排版格式的由横排由纵排转换为横排进气HEPA过滤装置查找替换函数公式数据列修改某一列的秩整数数据进行处理图表绘制横条图柱状图箱线图分布图散点图QQ图坐标轴线条标识符风格样式群体模型比较群体数据简单合并法迭代两步法FOCELBFOCEELSQRPEM非参数算法对数正态分布logit正太分布建模拟合Bootstrap自动搜索协变量猎枪法搜索VPCSimulation运行模式同一类型图表软件系统安装质谱原位成像系统解吸电喷雾电离源离子源组织切片成像分析表面分析Waters安捷伦高分辨质谱磷脂酰胆碱摄像机喷针多种采集模式进行采集紧急情况的处理注射泵内置成像软件毛细管试剂包二氧化碳培养箱三气培养箱温度调节CO2浓度调节CO2感应器自动调零校准高温消毒玻璃内门磁力门闩关闭有安全提示音标配2个25mm标准接入口承液盘搁板六面直接加热方式无气套水套无风扇风扇辅助箱体不锈钢板材验收仪器设备使用维护移动技术培训主机隔板电源线说明书气管自然培养节省空间箱内空气流通环境风扇的噪音和振动细胞培养生长环境贴壁细胞高端培养实验标配灵敏的红外(IR)CO2传感器大屏幕液晶显示屏控制系统连续72小时记录各种信息历史培养状况系统各种参数及功能密码保护功能带高温灭菌功能及O2浓度控制功能O2浓度控制25毫米标准端口内置仪器RS-232标准接口电脑显示器用户培养数据的记录穿孔层架系统优化温度相对湿度的恢复内玻璃门温度控制湿度控制重要资料一体式细胞成像系统一体化倒置台式透射显微镜物镜转盘明场透射光图像相差观察相差图像光学系统RMS螺纹物镜高亮度透射光LED光源聚光镜照相机移动载物台低像素成像鼠标屏幕操作完成采集机械载物台精确定位控制容器支架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一体化LCD显示器实时在位显微操作图像采集USB存储卡2-3次培训设备的熟练操作日常维护无线鼠标电源适配器聚光器挡板防尘罩酶标分析仪光吸收自动校准光电二极管检测器96微孔板条状微孔板终端法动力学滤光片计算机接口商用台式机i711700F16G256G2T2G独显原装进口设备原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运输和保险现场准备集成技术支持货物安装防野蛮装卸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目录图纸维护手册服务指南启动运行监督组装辅助材料运营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新零件修补缺陷部分教材图书商务偏离表制造商服务支持租赁售后服务标记化合物系统的问题保修保养项目实施技术保证计划技术特点技术原理技术问题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第二次).rar招标文件(第二次).rar
招标文件(6).rar招标文件(6).rar
省本级政府采购
\n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
\n货物类(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
\n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科创中心第六批采购项目
\n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0724号
\n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2-0206
\n采 购 人:湖南中医药大学
\n采购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n年月
\n目录
\n第一章 投标邀请4
\n第二章 投标须知7
\n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7
\n第二节 投标须知10
\n一、总则10
\n二、招标文件11
\n三、投标文件12
\n四、投标16
\n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7
\n六、中标信息公布19
\n七、询问与质疑19
\n八、合同签订20
\n九、政府采购政策21
\n十、其他规定22
\n第三章 资格审查24
\n1.资格审查主体24
\n2.资格审查24
\n3.资格审查结果25
\n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6
\n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6
\n第二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29
\n1.评标方法29
\n2.评标程序29
\n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9
\n4.投标文件的澄清29
\n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0
\n6.推荐中标候选人30
\n7.复核30
\n8.编写评标报告31
\n9.停止评标31
\n10.无效投标和废标31
\n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1
\n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2
\n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3
\n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5
\n第五章 采购需求48
\n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48
\n体式细胞成像系统48
\n第二节 技术要求51
\n一体式细胞成像系统61
\n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64
\n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64
\n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66
\n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1
\n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73
\n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75
\n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76
\n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77
\n附件1授权委托书77
\n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8
\n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79
\n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81
\n附件4联合体协议82
\n二、投标保证金83
\n附件5-1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83
\n二、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84
\n附件5-2投标保函(格式)84
\n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85
\n五、投标函86
\n六 开标一览表88
\n六 开标一览表(适用于教材图书采购)89
\n七 分项报价明细表90
\n八 商务要求响应91
\n九 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92
\n十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93
\n十一 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94
\n十二 商务偏离表95
\n13-1 中小企业声明函96
\n1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97
\n13-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98
\n13-4 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99
\n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两型产品清单100
\n13-6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101
\n13-7 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102
\n十四 同类项目业绩103
\n十五 制造商服务支持104
\n十六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105
\n十七 售后服务106
\n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107
\n十九 货物说明一览表108
\n二十 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109
\n二十一 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110
\n二十二 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111
\n二十三 技术偏离表112
\n二十四 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13
\n二十五、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14
\n二十七、技术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115
\n二十七、项目实施方案116
\n第一章 投标邀请
\n湖南中医药大学的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科创中心第六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n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n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科创中心第六批采购项目
\n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0724号
\n3、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2-0206
\n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包号\n | \n包名称\n | \n简要技术要求\n | \n数量\n | \n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n | \n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n | \n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n |
\n01 \n | \n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科研第六批设备采购一\n | \n详见第五章\n | \n1批\n | \n197万\n | \n197万\n | \n 25000元\n |
\n02\n | \n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科研第六批设备采购二\n | \n详见第五章\n | \n1批\n | \n192.65万\n | \n192.65万\n | \n25000元\n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n□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n☑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n☑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n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接受(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n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n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01为无;包02为无;。
\n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n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n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n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具备/。
\n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n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自动获取时间)起至(自动获取时间)截止。
\n2.发布公开招标文件的网站: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上发布。
\n3.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中进入\"办事大厅\"-\"场地预约\"再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进行\"填写信息\"“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n注意(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https://ggzy.hunan.gov.cn)”有投标人的注册以及操作流程说明、制作工具软件等相应操作手册。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QQ:484765148。
\n(2):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
\n(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须办理至少以下数字证书:1、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法人代表数字证书。3、被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0731-82210016 4006682666。
\n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
\n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自动获取时间(北京时间)
\n2、开标时间:自动获取时间(北京时间)
\n3、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六、公告期限:
\n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2、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公告如有不一致的,以在指定的网站发布的为准。
\n七、疑问及质疑:
\n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n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n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n1、采购人信息
\n(1)名 称:湖南中医药大学
\n(2)地 址:长沙市含浦校区
\n(3)联系人:刘老师
\n(4)电话:0731-88458086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1)名 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n(2)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46号
\n(3)联系人:吴洋、王刚、张玉珍、杨桃
\n(4)邮 编:410005
\n(5)电 话:0731-84418192
\n九、其它补充事宜
\n1、投标保证金
\n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
\n(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2)投标保证金账号:
\n(3)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九峰支行
\n(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731-89665257
\n2、招标代理服务费
\n开户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
\n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n银行账号: 43050186363600000352
\n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n财务部联系人:吴洋
\n财务电话:0731-84418192
\n3、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n联系电话:0731-89665253
\n第二章 投标须知
\n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条款号\n | \n条款名称\n | \n编列内容规定\n |
\n一、说明\n | ||
\n第1.1款\n | \n采购项目\n | \n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科创中心第六批采购项目\n |
\n第1.2款\n | \n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n | \n□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n□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n□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n□本项目 ()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n |
\n第1.2款\n | \n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n | \n☑\n |
\n第2.1款\n | \n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n | \n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n |
\n第2.2款\n | \n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n | \n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n |
\n第2.3款\n | \n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n | \n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n |
\n第2.5款\n | \n采购进口产品\n | \n☑接受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或备案同意购买进口产品\n□拒绝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n |
\n第3.1款\n | \n投标人资格条件\n | \n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n |
\n第3.2款\n | \n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n | \n□接受\n□()包接受\n☑不接受\n |
\n第5.1款\n | \n招标文件提供期限\n | \n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n |
\n第5.2款\n | \n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n | \n☑不组织\n□组织\n时间:\n地点:\n联系人:\n联系方式:\n说明事项:\n |
\n二、招标文件\n | ||
\n第7.4款\n | \n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n | \n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n |
\n第9.1款\n | \n招标公告指定媒体\n | \n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n |
\n三、投标文件\n | ||
\n第13.2款\n | \n采购预算、最高限价\n | \n包1:采购预算:1970000元,最高限价:1970000元。\n包2:采购预算:1926500元,最高限价:1926500元。\n |
\n第13.8款\n | \n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n | \n一律用人民币报价;\n投标报价以分包为单位;\n如项目接受进口设备参与投标的,投标产品是否属于免税范围,按照《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执行,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核实,采购人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n政策加征关税部分包含在投标报价,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n |
\n第14.1款\n | \n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n | \n基本资格证明资料:\n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n2、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n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n4、投标人资格声明\n5、投标保证金承诺书\n |
\n第14.1(3)款\n | \n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n | \n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n1、\n2、\n……\n |
\n第16.1款\n | \n投标有效期\n | \n90日(日历日)\n |
\n第17.1款\n | \n投标保证金\n | \n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需供应商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n收取保证金:包01为0元;包02为0元;\n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n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n |
\n第18.1款\n | \n分包\n | \n分包要求:不允许向外分包转包。\n |
\n四、投标\n | ||
\n第20.2款\n | \n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n | \n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n |
\n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n | ||
\n第23.3款\n | \n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n | \n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按第二章第二节35条处理)\n |
\n六、中标信息公布\n | ||
\n第27.2款\n | \n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n | \n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非评审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n |
\n第28.3款\n | \n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n | \n联系部门: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n联系电话:0731-84418220\n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46号\n |
\n七、合同签订\n | ||
\n第30.1款\n | \n履约担保\n | \n□需要。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0%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情形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n☑不需要\n |
\n九、其他规定\n | ||
\n第34.1款\n | \n招标代理服务费\n | \n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不超过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招标代理服务费。\n |
\n第35.1款\n | \n其他规定\n | \n投标人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需提供纸制投标文件两份至采购代理机构(纸制投标文件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n |
第二节 投标须知
\n一、总则
\n1.适用范围
\n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n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
\n2.定义
\n2.1采购人系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n2.2采购代理机构系接受委托、代理采购项目、依法成立中介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n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n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n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
\n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n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n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n(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n(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n(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n4. 投标费用
\n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n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n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n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n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n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n二、招标文件
\n6.招标文件的构成
\n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n第一章 投标邀请
\n第二章 投标须知
\n第三章 资格审查
\n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n第五章 采购需求
\n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n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n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n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n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n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n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n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n8.询问
\n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n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n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n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n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
\n9.4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n三、投标文件
\n10.投标语言
\n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n11.计量单位
\n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n12.投标文件的组成
\n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
\n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n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
\n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
\n附件1 授权委托书
\n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n附件2 投标人基本情况
\n附件3 投标人资格声明
\n附件4 联合体协议
\n附件5投标保证金
\n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n四、商务文件封面
\n五、投标函
\n六、开标一览表
\n七、分项报价明细表
\n八、商务要求响应
\n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
\n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
\n十一、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n十二、商务偏离表
\n十三、政策优惠证明材料包含:
\n13-1中小企业声明函
\n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13-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n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
\n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两型产品清单
\n13-6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
\n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n十四、技术文件封面
\n十五、货物说明一览表
\n十六、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二)
\n十七、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
\n十八、技术偏离表
\n十九、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n二十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n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n13.投标报价
\n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n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n13.3 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n13.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n1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相关内容。
\n13.6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n13.7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接受备选方案时除外。)
\n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n14.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n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n(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n(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n(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n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n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
\n15. 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n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n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n(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n(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
\n(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n16. 投标有效期
\n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n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n17. 投标保证金
\n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n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n17.3.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
\n17.3.2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 https://ggzy.hunan.gov.cn/,点击首页左侧“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图标进入查询界面。
\n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n(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n(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n(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
\n(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n(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n(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n18.分包
\n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n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n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n19.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n1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
\n19.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投标人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n19.3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n19.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
\n19.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n四、投标
\n20. 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
\n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 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n20.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
\n20.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n21.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n2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
\n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
\n22. 串通投标行为
\n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n(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n(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n(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n(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n(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n(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n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n(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n(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n(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n(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n(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
\n(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n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n23. 开标
\n23.1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
\n23.2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n23.2.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
\n23.2.2开标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上公布上传文件的投标人信息;
\n23.2.3投标人根据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
\n23.2.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
\n23.2.5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公布信息有疑义,以及认为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申请回避。
\n23.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规定及时处理。
\n23.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
\n(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
\n(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
\n(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
\n(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n(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
\n23.4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n24. 资格审查
\n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n24.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
\n25. 评标委员会
\n25.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n2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n(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n(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n(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n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n(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n(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n(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n(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n26. 评标
\n2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n六、中标信息公布
\n27.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n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n2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n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n27.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n七、询问与质疑
\n28.询问与质疑
\n2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n28.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n28.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n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
\n28.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n八、合同签订
\n29. 签订合同
\n29.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n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n29.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n29.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n29.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n30. 履约担保
\n30.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n30.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0.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n3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n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n九、政府采购政策
\n32.政府采购政策
\n32.1优先采购:
\n(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n(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n32.2强制采购:
\n(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n32.3价格评审优惠:
\n32.3.1.1在采购货物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n32.3.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n32.3.1.3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①以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②对于联合体或者大中型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扣除优惠政策。
\n32.3.1.4价格扣除比列或者价格分加分比列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n32.3.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n32.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n(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n(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n(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n32.5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n(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n(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招标文件指定批的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
\n(3)中小企业:按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允许分包或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
\n(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n(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n32.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
\n十、其他规定
\n33.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n33.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n(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n(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n33.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n34.代理服务费
\n34.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n3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n35.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
\n(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n(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n(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n(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n(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n(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
\n35.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n(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
\n(2)项目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
\n(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
\n36.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n第三章 资格审查
\n1.资格审查主体
\n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n2.资格审查
\n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n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n(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n(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n(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
\n(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
\n(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n(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n2.3信用记录。
\n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n2.3.2、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n2.3.3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n2.3.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n2.3.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n3.资格审查结果
\n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n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n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n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条款号\n | \n条款名称\n | \n编列内容规定\n | |
\n第1.3款\n | \n评标方法\n | \n综合评分法\n | |
\n第3.4款\n | \n服务中配套货物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n | \n核心产品为:详见第五章具体说明。\n(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n | |
\n第4.2款\n | \n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n | \n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n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n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n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n5. 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n | |
\n第5.2项\n | \n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n | \n□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n☑随机抽取方式确定。\n | |
\n | \n扶持中小企业\n | \n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n(一)农、林、牧、渔业\n(二)工业\n(三)建筑业\n(四)批发业\n(五)零售业\n(六)交通运输业\n(七)仓储业\n(八)邮政业\n(九)住宿业\n(十)餐饮业\n(十一)信息传输业\n(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n(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n(十四)物业管理\n(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n(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n | |
\n第5.3(1)项\n | \n价格评审优惠\n | \n中小企业优惠政策\n | \n①小微企业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6%。\n②给予联合体或允许分包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0%。价格扣除是指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价格扣除。\n(注: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特别标注说明所投相应产品所在品目、品牌、型号,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享受分包价格扣除,还需提供分包协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n |
\n第5.3(1)项\n | \n价格评审优惠\n | \n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n | \n投标人如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n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6%。\n |
\n第5.3(2)项\n | \n优先采购\n | \n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节能产品”清单提供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n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并提供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n③两型产品: 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批内的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对于技术、价格分和商务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商务4%。其中商务评标项加分,两型产品供应商需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n | |
\n第5.3(3)项\n | \n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n | \n1、投标人投标产品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和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政策的,投标人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三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三者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 \n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n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n | |
\n第6.1款\n | \n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n | \n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非评审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n | |
\n第10款\n | \n无效投标的规定\n | \n投标文件中除前章节条款所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n(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n(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实质性内容。\n | |
\n第10款\n | \n废标的规定\n | \n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n(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n(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n(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n |
第二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
\n1.评标方法
\n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n2.评标程序
\n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n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n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
\n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
\n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n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
\n4.投标文件的澄清
\n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n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n(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n(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n(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n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n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交易平台。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n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n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n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n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n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n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 5.2 款规定处理。
\n5.3政府采购政策:
\n(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
\n(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n(3)计算方法: 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计算。
\n6.推荐中标候选人
\n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n7.复核
\n7.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n7.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n(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n(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n(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n(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n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n8.编写评标报告
\n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n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n8.3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本节7.2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n9.停止评标
\n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n10.无效投标和废标
\n10.1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n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n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n(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n(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n(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n(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n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n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n1.符合性审查
\n1.1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n(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n(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n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n2.投标无效
\n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n(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n(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n(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n(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n(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n(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n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n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n1.综合评分法
\n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n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n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n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
\n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n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
\n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
\n3.投标报价评价
\n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n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 × 报价权重分
\n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
\n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s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n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
\n5.评标总得分
\n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
\n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
\n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n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n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
\n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n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
\n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n评标方法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适用范围\n | \nZFCG-2022-0206-01\n | ||
\n评审因素及权值\n | |||
\n技术部分\n | \n50\n | ||
\n商务部分\n | \n20\n | ||
\n价格部分\n | \n30\n | ||
\n综合评分表\n | |||
\n评审因素\n | \n计分因素\n | \n分值\n | \n计分标准\n |
\n技术部分(F1)\n | \n两型、环境加分\n | \n0\n | \n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是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n———————————×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n项目总价格\n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n两型社会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n———————————×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n项目总价格\n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社会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n |
\n技术部分(F1)\n | \n技术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n | \n80\n | \n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一般技术指标的计80分,一般技术条款每偏离一项扣8分,扣完为止;负偏离≥10项视为无效投标。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n |
\n技术部分(F1)\n | \n项目实施方案\n | \n20\n | \n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独立计分并注明理由: 根据实施方案描述的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货源组织、供货保障措施(含周期表)、安装实施技术力量、质量保证措施、项目风险与责任、配套项目所需的微型(水、电、气)改造方案等;方案完整、可行性高得20分,每有一项遗漏缺失或可行性不高的扣5分,扣完为止。\n |
\n技术部分(F1)\n技术部分(F1)\n | \n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加分): \n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n———————————×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n项目总价格\n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n | ||
\n技术部分(F1)\n技术部分(F1)\n技术部分(F1)\n | \n两型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n———————————×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n项目总价格\n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n | ||
\n商务部分(F2)\n | \n两型产品加分\n | \n0\n | \n两型社会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n———————————×商务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n项目总价格\n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社会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n |
\n商务部分(F2)\n | \n同类业绩\n | \n20\n | \n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人有本次采购标的物同类项目销售业绩的每个计5分,加满20分为止(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n |
\n商务部分(F2)\n | \n制造商服务支持\n | \n25\n | \n按第五章第一节的明确要求,提供制造商(进口设备可由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计25分,缺项漏项不计分。\n |
\n商务部分(F2)\n | \n商务要求响应情况\n | \n15\n | \n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第六章中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计15分,每偏离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n |
\n商务部分(F2)\n | \n售后服务\n | \n40\n | \n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 1.服务方案:根据服务方案描述的免费售后服务年限、质量保证计划、维护技术力量、服务响应时间、质量期满后服务措施)等,方案完整、可行性高得20分;每有一项遗漏缺失或可行性不高的扣4分,扣完为止。 2.培训方案:根据培训方案描述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技术力量、培训资料、培训方式等方面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可行性高得20分;每有一项遗漏缺失或可行性不高的扣4分,扣完为止。 由评委独立计分(注明理由)\n |
\n商务部分(F2)\n商务部分(F2)\n | \n两型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n———————————×商务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n项目总价格\n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n | ||
\n价格部分(F3)\n | \n投标报价\n | \n100\n | \n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如整包投标,整包某一品目为中小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只对其品目中小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进行折扣,再合计到投标报价总价中。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n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n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n |
\n价格部分(F3)\n价格部分(F3)\n | \n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n———————————×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n项目总价格\n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n | ||
\n价格部分(F3)\n价格部分(F3)\n价格部分(F3)\n | \n两型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n———————————×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n项目总价格\n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n | ||
\n适用范围\n | \nZFCG-2022-0206-02\n | ||
\n评审因素及权值\n | |||
\n技术部分\n | \n50\n | ||
\n商务部分\n | \n20\n | ||
\n价格部分\n | \n30\n | ||
\n综合评分表\n | |||
\n评审因素\n | \n计分因素\n | \n分值\n | \n计分标准\n |
\n技术部分(F1)\n | \n两型、环境加分\n | \n0\n | \n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是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n———————————×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n项目总价格\n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n两型社会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n———————————×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n项目总价格\n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社会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n |
\n技术部分(F1)\n | \n技术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n | \n80\n | \n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一般技术指标的计80分,一般技术条款每偏离一项扣8分,扣完为止;负偏离≥10项视为无效投标。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n |
\n技术部分(F1)\n | \n项目实施方案\n | \n20\n | \n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独立计分并注明理由: 根据实施方案描述的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货源组织、供货保障措施(含周期表)、安装实施技术力量、质量保证措施、项目风险与责任、配套项目所需的微型(水、电、气)改造方案等;方案完整、可行性高得20分,每有一项遗漏缺失或可行性不高的扣5分,扣完为止。\n |
\n技术部分(F1)\n技术部分(F1)\n | \n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加分): \n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n———————————×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n项目总价格\n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n | ||
\n技术部分(F1)\n技术部分(F1)\n技术部分(F1)\n | \n两型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n———————————×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n项目总价格\n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n | ||
\n商务部分(F2)\n | \n两型产品加分\n | \n0\n | \n两型社会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n———————————×商务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n项目总价格\n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社会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n |
\n商务部分(F2)\n | \n同类项目业绩\n | \n20\n | \n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人有本次采购标的物同类项目销售业绩的每个计5分,加满20分为止(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n |
\n商务部分(F2)\n | \n制造商服务支持\n | \n25\n | \n按第五章第一节的明确要求,提供制造商(进口设备可由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计25分,缺项漏项不计分。\n |
\n商务部分(F2)\n | \n商务要求响应情况\n | \n15\n | \n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第六章中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计15分,每偏离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n |
\n商务部分(F2)\n | \n售后服务\n | \n40\n | \n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 1.服务方案:根据服务方案描述的免费售后服务年限、质量保证计划、维护技术力量、服务响应时间、质量期满后服务措施)等,方案完整、可行性高得20分;每有一项遗漏缺失或可行性不高的扣4分,扣完为止。 2.培训方案:根据培训方案描述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技术力量、培训资料、培训方式等方面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可行性高得20分;每有一项遗漏缺失或可行性不高的扣4分,扣完为止。 由评委独立计分(注明理由)\n |
\n商务部分(F2)\n商务部分(F2)\n | \n两型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n———————————×商务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n项目总价格\n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n | ||
\n价格部分(F3)\n | \n投标报价\n | \n100\n | \n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如整包投标,整包某一品目为中小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只对其品目中小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进行折扣,再合计到投标报价总价中。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n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n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n |
\n价格部分(F3)\n价格部分(F3)\n | \n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n———————————×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n项目总价格\n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n | ||
\n价格部分(F3)\n价格部分(F3)\n价格部分(F3)\n | \n两型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n———————————×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n项目总价格\n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n |
第五章 采购需求
\n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
\n01包、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科研第六批设备采购一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品目\n | \n设备名称\n | \n数量\n | \n原装进口\n | \n是否为强制节能产品\n | \n售后服务承诺书\n | \n投标产品彩页\n | \n是否为核心产品\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微波消解仪\n | \n1\n | \n允许\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是\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代谢组学数据处理软件\n | \n1\n | \n允许\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是\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代谢组学数据后处理平台\n | \n1\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是\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药物代谢动力学与药物效应动力学数据分析系统(WinNonlin)\n | \n1\n | \n允许\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是\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质谱原位成像系\n统(解吸电喷雾电离源)\n | \n1\n | \n允许\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是\n | \n是\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二氧化碳培养箱\n | \n1\n | \n允许\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是\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三气培养箱\n | \n1\n | \n允许\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是\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体式细胞成像系统\n | \n2\n | \n允许\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是\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酶标分析仪\n | \n1 \n | \n允许\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是\n | \n |
02包、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科研第六批设备采购二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品目\n | \n设备名称\n | \n数量\n | \n原装进口\n | \n是否为强制节能产品\n | \n售后服务承诺书\n | \n投标产品彩页\n | \n是否为核心产品\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足肿体积测量仪\n | \n1\n | \n允许\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三色多通道光纤记录系统\n | \n1\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是\n | \n是\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触屏智能黄光一体机\n | \n1\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触屏智能蓝光一体机\n | \n2\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自动对焦超微型显微成像系统\n | \n2\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是\n | \n是\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微透镜埋植准直仪\n | \n3\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便携式小动物麻醉机\n | \n1\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颅骨钻\n | \n1\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数显单臂脑定位仪(含小鼠适配器)\n | \n1 \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定位仪专用微量注射泵\n | \n1\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大小鼠旷场视频分析系统\n | \n1\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强迫游泳视频分析系统\n | \n1\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小鼠自主活动记录仪\n | \n1\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无创血压计\n | \n1\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是\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全自动血凝分析仪\n | \n1\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是\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动物版)\n | \n1\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小动物呼吸麻醉机\n | \n1\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双臂数显脑立体定位仪\n | \n1\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玻片打号机\n | \n1\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是\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包埋盒打号机\n | \n1\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是\n | \n |
\n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n | \n冷冻研磨仪\n | \n2\n | \n | \n否\n | \n需要提供\n | \n | \n |
注:
\n“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n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n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n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n原装进口:上表“原装进口栏”标注“允许”的设备已经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未标注“允许”的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n强制节能产品:上表“是否为强制节能产品”栏中标注“是”的为强制节能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n售后服务承诺书:上表“售后服务承诺书栏”标注“要求提供”,则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原装进口设备可由国内总代理出具)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内容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货物名称及提供设备维保年限、范围及保修条件、软件升级情况等),做为重要的评分依据;
\n核心产品:上表“是否为核心产品”栏中标注“是”的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个有效投标人处理。
\n投标产品彩页:上表“彩页或演示栏”有明确要求的设备按招标要求提供产品彩页,则需要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统一印制的中文彩页宣传资料或制造商官网彩色打印资料(并提供官链接),如未提供可以按一条负偏离处理。
\n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n第二节 技术要求
\n01包、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科研第六批设备采购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设备名称\n | \n技术参数及要求\n | \n数量\n | \n备注\n |
\n1\n | \n微波消解仪\n | \n一、技术参数\n1、仪器主要用途:用于元素测定各种样品的批量消解;\n2、主要性能及技术指标:\n2.1、微波性能:\n2.2.1、安装功率≥3150W,微波输出功率≥1600W;\n2.2.2、微波0-100%全范围非脉冲连续输出,提供官方证书;\n2.2.3、垂直双向波导设计,三维输出技术,无需金属散射器,实现微波均匀性;\n2.2.4、采用单向晶体和热导体吸收技术,通过零负载运行微波屏蔽测试,保证微波安全性;\n★2.2、批处理量:整体转子≥40位,非金属材质,每批最多可同时消解或萃取至少40个样品;\n2.3、腔体安全:\n2.3.1、采用316 级全不锈钢腔体,多层防腐耐高温特氟隆涂层,体积≤68L,保证微波能量密度;\n2.3.2、内置灯光识别系统,通过改变色彩和强弱区别反应消解状态,反馈仪器密闭状态以及异常预警状态;\n2.3.3、五层复合钢结构自动感应防爆安全门,超压能自动平行弹出,提前释放横向冲击波的危害,保证运行安全,门体侧面打开,不占用仪器前面的操作台面;\n2.4、风冷系统:采用原位强力湍流风冷,无需在消解罐内设冷却气道,无需用手搬动反应罐水冷,风冷到室温时间≤15min;\n2.5、显示和操作:\n★2.5.1、一体化内置CPU控制系统,无需再配分离式控制终端;\n2.5.2、采用7″电容式彩色触摸屏,中文操作界面,Linux开放式操作平台;\n2.5.3、采用700MHz双核处理器,采用至少内置6个USB接口、以太网接口、RS-232接口;可实现远程控制和网络管理,一机完成所有操作;SynergyPrep电脑连机软件;\n2.6、方法和软件:内置EPA、ASTM和GB等国际国内通用方法,内置多媒体视频教育培训课程和帮助文件;\n2.7、全罐自动压力监控系统:\n2.7.1、实时检测和追踪所有反应罐的压力,控压范围0-100Bar;\n2.7.2、操作方便,无须每次实验时临时安装;\n2.7.3、当任一反应罐压力达到设定值时,报警并自动关闭微波;\n2.8、双光束全罐自动温度监控系统:\n2.8.1、NIST可溯源红外传感器2个;\n2.8.2、底部安装,不直接接触样品,无须每次实验时临时安装,可独立工作;\n2.8.3、控温范围0-330℃,精度±1℃;\n2.8.4、实时显示和控制40个反应罐的温度;\n2.9、反应罐:\n2.9.1、无须任何消耗品(如:防爆膜、泄气螺杆、弹性泄压阀等),具有自动泻压保护技术,及时释放过高的压力;\n2.9.2、消解内衬管材质:TFM;\n2.9.3、消解内衬管耐压≥1500psi,耐温≥300℃;\n2.9.4、萃取内衬管材质:PFA;\n2.9.5、萃取内衬管耐压≥500psi,耐温≥260℃;\n★2.9.6、防爆外套管材质:宇航复合材料(而非PEEKK或陶瓷或合金),在极端条件下仅作垂直定向爆炸,保证化验员的绝对安全;\n2.9.7、提供防爆外壳证书,耐压≥10000psi,耐温≥600℃。\n二、商务要求\n1.质量保证:保证货物为原厂商全新包装,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具产品序列号,所有随设备的附件保证齐全;\n2.技术文件:设备应随机提供一整套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安装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等;\n3.提供系统化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使用方法,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问题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系统性的培训,并提供用户手册、保修手册、使用操作等重要资料;\n4.整机质保1年,磁控管、外套管终身免费质保,温度监控系统5年质保;保外免费维修,只收取零配件费用;终身服务,软件免费升级;\n5.售后服务响应:2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到用户现场,并有制造商或设备国内总代理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n6.提供中文操作使用说明手册。\n三、招标配置\n1、一体化微波消解仪主机,配备标准配置所有的零部件1套;\n2、双光束全罐自动温度监控系统1套;\n3、全罐自动压力监控系统1套;\n4、一体化控制终端1套;\n5、40位反应罐整体转子1个;\n6、防爆外套管40根;\n7、消解内衬管40根;\n8、特氟龙试管架1套。 \n | \n1\n | \n原装进口\n |
\n2\n | \n代谢组学数据处理软件\n | \n一、技术要求:\n视窗化的数据处理软件,用来分析处理代谢组学和脂质组学的数据,能够统计分析和自动批量鉴定标记化合物,并自动进行代谢通路的检索。\n★1、能够兼容导入主流仪器公司(如Waters、ThermoFisher、ABSciex、Agilent等)仪器采集的数据;\n2、自动或人为干预下,以离子强度图进行图形对齐数据;\n3、先图形对齐,再进行峰提取,保证数据的“零”丢失;\n4、自动归属同一化合物产生的不同加合信号;\n5、提取子离子通道数据(MSE,HDMSE,DDA等);\n6、自动辨别和浏览离子淌度分离结果;\n7、自动提取所有满足条件的组分信号,得到相应的变量信息;\n8、数据归一化;\n9、对试验数据按照样品分组;并且同时处理和展示多种分组结果;\n★10、独立的SDF格式专业数据库,分别包括血清,脂肪质,HMDB,Lipidmap,Lipidblast数据库;还有TAG,FA等不同类别的脂质子库;FDA药物,农药,毒药,非法添加药物等SDF数据库;以上数据库包含化合物的结构式信息;\n11、包含真实子离子,碰撞和截面积值(CCS)和保留时间的数据库(410种脂质和极性小分子);\n12、Chemspider引擎鉴定标记物,并且自动下载结构式进行子离子匹配从而实现批量的自动结构鉴定;\n13、Metlin在线检索;可以自建带有保留时间判定,CCS和真实子离子数据的数据库;\n14、多元统计分析:\n14.1、主成份分析(PCA)的统计功能;\n14.2、偏最小二乘法判别分析(OPLS-DA);\n14.3、变量重要性图(VIP)、模型适用性图(GoodnessPlot)、变量变化趋势图(TrendingPlot)。\n二、商务要求\n1.负责仪器安装调试、提供系统化使用培训,并提供用户手册、保修手册、使用操作等重要资料;\n2.软件免费终身升级;\n3.售后服务响应:2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到用户现场,并有制造商或设备国内总代理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n4.提供中文操作使用说明手册。\n三、招标配置\n1、代谢组学数据处理软件1套;\n2、多元统计学分析软件1套;\n3、操作系统:正版Windows专业版操作系统;处理器:Intel i7,3.5 GHz or more;RAM:16GB;硬盘:2TB(分区);网卡:10M/100M;通信接口:串行接口;显示器:24寸液晶显示器;图形输出设备:A4激光打印(自动双面、扫描一体+有线+无线)。\n | \n1\n | \n原装进口\n |
\n3\n | \n代谢组学数据后处理平台\n | \n一、技术要求\n1、数据前处理\n1.1、可以直接导入代谢组学预处理数据,进行快速前处理,获得可供分析的标准化数据;\n1.2、自动以“Fragmentation Score” 和 “Score”的最高分,来鉴定化合物;\n1.3、自动进行以QC为标准的数据筛选,包括0值筛选,CV筛选和LOESS回归。并自动提供QC的PCA以及样本+QC的PCA分布;\n自动合并正负离子模式下的数据,以及筛选样本中的0值;\n2、单因素统计学分析\n2.1、可以获得单因素下两组数据差异分析所有统计学指标,可以进行n组的比较,得到整组的p值以及组间的p值;\n3、数据探索性分析和可视化\n3.1、针对1列/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同时可以批量针对所有变量进行R2筛选;\n3.2、使用HMDB和Lipidmaps全库,对鉴定的化合物进行分类和比例变化分析;\n3.3、能提供快速掌握数据整体变化的方案:单组多项目饼图,两组多项目蝴蝶图,相关性图、聚类热图和火山图分析;\n4、模型分析\n4.1、两/多组(偏)最小二乘法判别分析(O)PLS-DA的快速切换; (O)PLS-DA提供变量重要性图(VIP),得分图以及S-plot;同时, (O)PLS-DA 提供permutation结果以及cross-validation功能;\n4.2、通过(O)PLS-DA 的降维结果,结合VIP、p value、FC参数阈值设定,一步法获得潜在生物标志物;\n4.3、主成份分析(PCA)的统计功能;\n4.4、自动或者手动快速建立:逻辑回归(logical regression),决策树(decision tree),随机森林(random forest),Bagging,支持向量机(support vector machine)以及GBM(gradient boosting machine)模型;\n4.5、自动或者手动给出以上各种模型的ROC曲线以及模型评价参数;\n4.6、对潜在的生物标志物组合提供不少于7种可选模型,并同时可以进行至少4种模型ROC和评价。\n二、商务要求\n1. 负责安装、调试,并免费提供系统化培训,并提供用户手册、保修手册、使用操作等重要资料;使用期2年内免费、随时解决系统的问题;\n2. 使用期前3年内每年至少一次上门培训与交流;\n3. 软件免费终身升级;\n4. 售后服务响应:2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到用户现场,并有制造商或设备国内总代理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n5. 提供中文操作使用说明手册。\n三、招标配置\n1、数据前处理模块1个;\n2、单因素统计学分析模块1个;\n3、数据探索性分析和可视化模块 1个;\n4、模型分析模块1个;\n5、阿里云服务器使用权5年。\n配置要求:与数据处理系统相匹配,数据接口连贯无丢包;操作系统版本在CentOS 7.2以上;用户使用带宽不低于1Mbps。\n | \n1\n | \n |
\n4\n | \n药物代谢动力学与药物效应动力学数据分析系统(WinNonlin)\n | \n一、技术参数\n1、主要用途:可用于处理在临床前试验、临床试验以及日常诊疗过程中产生的药物浓度或效应数据;\n2、主要性能及技术指标:\n2.1、数据的导入导出功能:系统支持多种类型的数据格式的导入与导出,包括但不限于“.csv”,“.xlsx”,“.xpt”等格式;\n2.2、数据的准备功能:系统可对导入的数据进行一系列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表格的合并(追加行合并,追加列合并),表格的拆分,表格排版格式的由横排转换为纵排,由纵排转换为横排,支持对表格内容的筛选、过滤、查找替换,支持使用函数公式对数据进行转换产生新的数据列,支持对表格的列明继续进行修改,支持计算某一列的秩,支持将某一列的分类变量转换为整数,支持按照一些指定的BQL规则对低于定量下限的数据进行处理等;\n2.3、图表绘制功能:系统可以绘制横条图、柱状图、箱线图、分布图、散点图、矩阵相关性图、QQ图等图表,并可定制图表中坐标轴、线条、标识符等的风格样式;\n2.4、工作流程功能:系统需引入“工作流程”机制,可以可视化数据分析的“工作流程”,并可将“工作流程”进行管理,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在已有的“工作流程”中新增新的数据操作步骤,将“工作流程”保存为模板,加载已有的“工作流程”模板,支持对“工作流程”设定密码等;\n2.5、与第三方软件协作功能:系统支持将包括但不限于:R、SAS、SigmaPlot等无缝集成至系统中,调用这些第三方软件执行相应的代码,并将执行后的将结果返回至系统内,也可以将系统与数据管理系统相连接如Watson LIMS,PKS;\n2.6、导出至Word文档功能:系统支持将系统中生成的图、表、文本等结果一同导出至一份word格式的文档中去;\n2.7、事件记录功能:支持将系统内发生的对数据操作的事件记录在对象的项目文件中,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的时间、发生时的操作人、发生的事件;\n2.8、非房室模型分析:系统支持“非房室模型分析(NCA)”,对于数据类型应支持血液类型、尿液类型、药效类型数据,对于数据对应的给药方式应支持血管内给药、血管外给药、血管内输液给药,对于末端消除速率拟合的选点支持系统自动选点和用户自己定义选点;\n2.9、基于模型的分析:系统支持用户进行基于模型的分析,应内置并提供一系列的经典模型,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不少于19种经典的PK房室模型、不少于8种经典的药效学Emax模型、19*8的PKPD连接模型、不少于4种间接效应模型等内置模型出;系统支持通过对模型结构示意图图形编辑的方式描述PK、PD或PKPD模型,可以自由的增加相应的房室组件、药效组件、观测组件等;系统支持对过文本代码的方式描述模型的结构;\n2.10、药时曲线模拟功能:系统支持基于“非参数叠加法”的模拟和基于“房室模型”的模拟;\n2.11、生物等效性分析功能:系统支持对平行试验设计、交叉试验设计和重复交叉试验设计所产生的药动学参数进行“平均生物等效性(ABE)”分析,支持对重复交叉试验设计进行“群体生物等效性(PBE)”或“个体生物等效性(ABE)”分析;\n2.12、线性混合效应分析功能:系统支持通过“线性混合效应模型”对数据进行分析,从而试验T检验、方差分析、协方差分析等功能;\n2.13、描述性统计功能:系统支持对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的功能。\n2.14、群体模型分析功能:系统支持对群体数据进行分析,在算法上支持简单合并法、迭代两步法、FO、FOCE LB、FOCE ELS、QRPEM和非参数算法等,在个体间变异上支持正态分布、对数正态分布、logit正太分布,支持建模拟合、Bootstrap、协变量逐步发自动搜索、协变量猎枪法搜索、VPC、Simulation等运行模式;\n2.15、群体模型比较功能:系统支持对群体模型进行比较的功能,可以生成已并排的方式展示同一类型图表不同模型的结果。\n二、商务要求\n★1. 使用年限:5年;\n2. 服务响应时间与服务内容:一般问题可通过电话或互联网(E-MAIL等)进行解决,收到用户问题电话后3小时内进行相应,如需工程师到现场处理,24小时之内到达;并有制造商或设备国内总代理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n3. 培训方案:提供软件系统安装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天,不限人数,为用户对一下内容进行售后培训;公司定期举办软件培训班,赠送2个名额。\n4.提供中文操作使用说明手册。\n三、招标配置\n1、软件配置:全套。\n2、操作系统:正版Windows专业版操作系统;处理器:Intel i7以上;RAM:16GB;硬盘:2TB(分区);网卡:10M/100M; 24寸液晶显示器。\n | \n1\n | \n原装进口\n |
\n5\n | \n质谱原位成像系\n统(解吸电喷雾电离源)\n | \n一、技术参数\n1、离子源与质谱联用可实现对组织切片中的化合物进行成像分析或其他快速的表面分析;\n2、待检测样品无需事先进行衍生化或使用基质处理,可直接切片后放置离子源处进行检测;\n3、能够兼容导入主流仪器公司(如Waters、安捷伦、ThermoFisher、ABSciex等)仪器采集数据;\n4、离子源采用常压敞开式设计,易于安装和拆卸,无需泄真空即可实现不同离子源之间的切换;\n★5、离子源的步长、行动路径可由软件控制,装置运动速度 10um/s-15mm/s,步长2.5um,空间分辨率20μm;\n6、可与高分辨质谱相连,使用10ng/ul 二肉豆蔻酰磷脂酰胆碱(DMPC)进行检测,灵敏度指标正离子模式下信号强度(m/z 678和 700)大于300 counts;\n7、离子源及其软件与所相连的高分辨质谱为同一厂家产品,确保整个设备的兼容性和售后服务统一性;\n8、离子源加装有摄像机以便更好的调节喷针位置;\n9、软件主要性能及技术指标:\n9.1、软件可控制成像的离子源,可自动化设置采集步长、行动路径、频率等,且操作简单;\n9.2、可使用多种采集模式进行采集;\n9.3、可通过不同颜色标识显示不同强度的目标离子,成像谱图直观,使用方便;同时可与一些图片进行对比研究;可自定义多个区域进行对比研究;同时可实现多种模式的成像数据分析;\n9.4、可把某些离子识别为内标,进而对这个数据进行统一校准;\n9.5、可与质谱控制软件进行统一,一同使用;\n二、商务要求\n1.原装进口,需提供制造商或设备国内总代理商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n2.质量保证:保证货物为原厂商全新包装,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具产品序列号,所有随设备的附件保证齐全。\n3.技术文件:设备应随机提供一整套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安装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等。\n4.提供系统化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使用方法,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问题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系统性的培训,并提供用户手册、保修手册、使用操作等重要资料。\n5.整机质保1年,保外免费维修,只收取零配件费用;终身服务,软件免费升级;\n6.售后服务响应:一般问题可通过电话或互联网(E-MAIL等)进行解决,收到用户问题电话后3小时内进行相应,如需工程师到现场处理,24小时之内到达;\n7.提供中文操作使用说明手册。\n三、招标配置\n1、解吸电喷雾电离源1套;\n2、解析电喷雾电离源注射泵套件1套;\n3、成像软件 1套;\n4、毛细管 1套;\n5、试剂包 1套。\n | \n1\n | \n原装进口\n |
\n6\n | \n二氧化碳\n培养箱\n | \n一、技术指标\n1、容量:167升左右,可接受10%偏离。\n2、控温范围:环境温度以上4 ºC-50 ºC \n3、温度调节:± 0.1 ºC\n4、温度稳定性,37 ºC±0.1 ºC\n5、温度均一性: ± 0.3 ºC\n6、CO2浓度范围:0.1 – 20%\n7、CO2浓度调节:± 0.1%\n★8、CO2浓度稳定性,5% CO2:± 0.2%\n9、CO2均一性: ± 0.1%\n10、标配双通道红外(IR)CO2感应器,具有自动调零校准功能,保证精确度\n11、开门后CO2%恢复时间:5分钟\n12、配高温消毒功能,140 ºC高温消毒。CO2感应器无需从箱内取出\n13、体连接:6mm管,进气HEPA过滤装置\n★14、标配密封玻璃内门(单门),磁力门闩,关闭有安全提示音\n15、标配2个25mm标准接入口\n16、承液盘:不锈钢,2.5升\n17、相对湿度(37 ºC):95%\n18、搁板:板位8个,标配4块\n19、认证:CE认证\n★20、六面直接加热方式,无气套或水套结构,最大化利用箱内空间 \n21、无风扇结构,无需风扇辅助,气体通过缓和对流运动保持温度和气体浓度均一,降低样品的挥发与污染的风险。\n★22、箱体由一整块不锈钢板热压而成,无焊接、焊缝,圆角设计无死角\n二、商务参数\n1、质量保证:保证货物为原厂商全新包装,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具产品序列号,所有随设备的附件保证齐全。\n2、保修期:≥1年,保修期自仪器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属产品质量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在保修期内如遇制造商原因不能及时修复或解决的问题,保修期将相应顺延。保修期满前1个月,负责免费对仪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解决。\n3、技术文件:设备应随机提供一整套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安装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等。\n4、维修响应时间:接到用户通知后,要求4小时之内给予回复,2个工作日内给出解决方案并到达用户现场解决问题。遇重大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n5、安装、调试与验收:制造商到最终用户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由制造商提供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或其它方面的技术培训3人以上。\n具有制造商或设备国内总代理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中标后承诺派驻工程师提供2小时内到场售后服务。\n6、提供系统化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使用方法,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问题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系统性的培训,并提供用户手册、保修手册、使用操作等重要资料。\n7、提供中文操作使用说明手册。\n8、原装进口。\n三、招标配置:\n1、主机一台 \n2、隔板4快 \n3、电源线一根 \n4、说明书一套 \n5、气管一根\n | \n4\n | \n原装进口\n |
\n7\n | \n三气培养箱\n | \n一、技术参数\n★1、箱体六面直接加热方式: 提供温和自然培养环境,可有效避免 温度和CO2浓度的大幅度波动。节省空间,便于维护移动。\n2、无风扇设计:建立温和的箱内空气流通环境. 避免风扇的噪音和振动, 给细胞培养提供一个更友善的生长环境. 更适合贴壁细胞及其他高端培养实验,同时避免将CO2直接吹向细胞带来的浓度过冲。\n★3、标配灵敏的红外(IR )CO2 传感器. 为箱内提供准确的CO2浓度保证. \n4、用一体成型的不锈钢板材,没有焊缝或接缝,\n★5、大屏幕液晶显示屏与控制系统:可连续72小时记录各种信息,可全面快速分析实时及历史培养状况,可在意外结果发生后尽快找到解决方案;可显示系统各种参数及功能;有密码保护功能。\n6、带高温灭菌功能及O2浓度控制功能\n7、25毫米标准端口 可用于内置仪器增加 ,RS - 232标准接口,可链接电脑,用户培养数据的记录 \n8、独特的穿孔层架系统: 优化温度、二氧化碳以及相对湿度的恢复.尽量减少门开启和关闭的影响。\n9、要求内玻璃门设计。\n10、温度控制:环境温度以上4℃-50℃,温度调节:+/-0.1℃,稳定性:+/-0.1℃\n11、CO2控制:浓度范围:0.2-20%,浓度调节:+/-0.1% ,稳定性:+/-0.2% 均一性:+/-0.1%, 恢复速率0.7%/min\n12、O2控制:浓度范围:1-19%\n13、湿度控制:相对湿度(37℃):95% \n14、内部体积:48±5L\n二、商务参数\n1、质量保证:保证货物为原厂商全新包装,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具产品序列号,所有随设备的附件保证齐全。\n2、保修期:≥1年,保修期自仪器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属产品质量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在保修期内如遇制造商原因不能及时修复或解决的问题,保修期将相应顺延。保修期满前1个月,卖方免费对仪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解决。\n3、技术文件:设备应随机提供一整套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安装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等。\n4、维修响应时间:接到用户通知后,要求4小时之内给予回复, 2个工作日内给出解决方案并到达用户现场解决问题。遇重大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n5、安装、调试与验收:生产厂家到最终用户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由生产厂家为用户提供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或其它方面的技术培训3人以上。\n具有制造商或设备国内总代理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中标后承诺派驻工程师提供2小时内到场售后服务。\n6、提供系统化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使用方法,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问题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系统性的培训,并提供用户手册、保修手册、使用操作等重要资料。\n7、提供中文操作使用说明手册。\n8、原装进口。\n三、招标配置:\n1、主机一台 \n2、隔板两块 \n3、电源线一根 \n4、说明书一套 \n5、气管一根\n | \n1\n | \n原装进口\n |
\n8\n | \n一体式细胞成像系统\n | \n一、技术参数\n1、整机原装进口,一体化倒置台式透射显微镜 \n2、物镜:标配4×、10×、20×、40×物镜,可用于明场、相差观察\n3、物镜转盘:4位\n4成像方法:明场透射光图像和相差图像。\n5、光学系统:无限校准光学系统;45mm等焦距离的RMS螺纹物镜\n★6、光源:高亮度透射光LED光源,寿命>5万小时,强度可调,无须更换灯泡,无需预热,无需降温,即开即用\n7、聚光镜工作距离:60 mm\n8、照相机:科研级sCMOS彩色照相机,300万像素以上\n9、移动载物台时可选择低像素成像,保证屏幕与载物台移动的一致性\n10、载物台:机械载物台配有X-Y轴精确定位控制和容器支架适配框\n★11、能放置在生物安全柜或超净工作台中,能进行无菌操作。\n★12、一体化LCD显示器,能进行实时在位显微操作\n13、显示器参数:彩色;显示分辨率≥1024 × 768像素;倾斜度可调\n14、图像采集:内置成像软件通过机身机械按钮或鼠标屏幕操作完成采集和存储功能\n15、获取的图像:图片输出支持常见格式TIFF, BMP和JPG;\n16、输出端口:≥2个USB接口\n二、商务参数:\n1、质量保证:保证货物为原厂商全新包装,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具产品序列号,所有随设备的附件保证齐全。\n2、整机质保3年,质保期外免费维修,只收取零配件费用;\n3、技术文件:设备应随机提供一整套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安装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等。\n4、提供2-3次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对设备的熟练操作和日常维护;\n5、原装进口,为保证货物的正规来源及售后服务,具有制造商或设备国内总代理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n6、提供系统化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使用方法,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问题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系统性的培训,并提供用户手册、保修手册、使用操作等重要资料。\n7、售后服务响应:2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到用户现场。\n8、提供中文操作使用说明手册。\n三、招标配置:\n1、细胞成像系统:1台\n2、无线鼠标:1个\n3、电源适配器:1套\n4、USB存储卡128G:5个\n5、聚光器挡板:1个\n6、防尘罩:1个\n | \n2\n | \n原装进口\n |
\n9\n | \n酶标分析仪\n | \n一、技术要求\n1.检测模式:光吸收\n★2.光源:LED, 自动校准\n3.光电检测器:硅光电二极管检测器\n4.板型:96微孔板(包括条状微孔板)\n5.测量模式:终端法、动力学和多标记(波长)测量\n6.检测通道:8 通道\n7.测量范围:0-4 OD\n★8.测量分辨率:0.0001 OD\n9.波长范围:400 - 750 NM\n10.滤光片:标准配置405,450,492和620nm滤光片\n★11.准确度(450/492 nm):\n0.000-2.000 OD ≤ ± (0.5% + 0.010 OD);2.000-3.000 OD ≤ ± (1.0% + 0.010 OD)\n★12.精密度/ 重复性(450/492 nm)\n0.000-2.000 OD ≤ ± (0.5% + 0.005 OD);2.000-3.000 OD≤ ± (1.0% + 0.005 OD)\n13.线性\n0.000-2.000 OD ≤ ± 1.0%;2.000-3.000 OD ≤ ± 1.5%\n14.震荡模式:线性震荡, 4种不同模式可调\n15.计算机接口 USB 1.1/2.0\n二、商务要求:\n1.质量保证:保证货物为原厂商全新包装,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具产品序列号,所有随设备的附件保证齐全。\n2.技术文件:设备应随机提供一整套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安装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等。\n3.提供系统化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使用方法,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问题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系统性的培训,并提供用户手册、保修手册、使用操作等重要资料。\n4.整机质保1年,保外免费维修,只收取零配件费用。\n5.售后服务响应:2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到用户现场,并具有制造商或设备国内总代理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n6.提供中文操作使用说明手册。\n三、招标配置\n1.主机1台\n2.商用台式机电脑主机(i7 11700F 16G 256G+2T 2G独显)+23.8英寸电脑显示器。\n | \n1\n | \n原装进口\n |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n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n采购合同编号:
\n采购人(全称):(甲方)湖南中医药大学
\n供应商(全称):(乙方)
\n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n1.项目信息
\n(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科研第六批设备采购一
\n(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0174号
\n(3)项目内容:设备采购
\n(4)项目负责人:
\n2.合同金额
\n(1)合同金额小写:
\n大写:
\n(2)具体标的见附件。
\n(3)合同价格形式: 。
\n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n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国产设备在合同签定后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原装进口设备在合同签定后1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n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n方式:货到甲方指定校内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
\n4.付款:
\n本项目无预付款。原装进口设备由甲方指定进出口代理公司,外贸代理服务费由乙方支付。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经甲方组织验收,通过后凭收货单位验收单和发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90%的合同款;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合格,正常运行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凭用户单位相关部门的证明内支付尾款。
\n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n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n□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6.组成合同的文件
\n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n(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n(2)本合同协议书
\n(3)中标通知书
\n(4)投标文件
\n(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n(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n(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n(8)其他合同文件。
\n7.合同生效
\n本合同自生效。
\n8.合同份数
\n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n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n合同订立地点:
\n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n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n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n电 话: 电 话:
\n传 真: 传 真:
\n 开 户 银 行:
\n 帐 号:
\n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n1.定义
\n1.1合同当事人
\n(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n(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n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n(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n(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n(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n(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n(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n(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n2.合同的适用范围
\n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n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n3.合同标的及金额
\n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n4.合同价款
\n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n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n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n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n6.货物的验收
\n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n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n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n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n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n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n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n7.货物包装要求
\n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n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n8.运输和保险
\n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n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n9.质量标准和保证
\n9.1 质量标准
\n(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n(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n(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n9.2 保证
\n(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n(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n(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n(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n(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n10.权利瑕疵担保
\n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n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n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n11.知识产权保护
\n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n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n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n12.保密义务
\n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n13.合同价款支付
\n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n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n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n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n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n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
\n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n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n(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n(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n(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n(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n(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n14.3 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n15.违约责任
\n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n(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n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n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n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n(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n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n(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n(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n(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n16.合同的变更
\n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n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n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n17.合同中止与终止
\n17.1合同的中止
\n(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n(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n17.2合同的终止
\n(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n(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n(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n(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n(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n18.合同转让和分包
\n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n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n19.不可抗力
\n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n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n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n20.解决争议的方法
\n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n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n(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n(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n21.法律适用
\n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n22.通知
\n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n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n23. 合同未尽事项
\n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n24.合同生效
\n24.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n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本章第二节\n第1.1款\n | \n甲方名称、地址 \n | \n甲方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n地址:长沙市\n |
\n本章第二节\n第1.2(6)项\n | \n项目现场\n | \n甲方指定地点\n |
\n本章第二节\n第5.1款\n | \n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n | \n交货时间:国产设备在合同签定后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原装进口设备在合同签定后1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如本文件第五章中有特殊要求的,以特殊要求为准。\n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n交货方式:货到甲方指定校内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n |
\n本章第二节\n第9.2(1)项\n | \n服务质量保证期\n | \n验收合格后整体保修期不得少于1年,若本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中对保修期或服务期有明确要求的,以明确要求为准。\n |
\n本章第二节\n第9.2(3)项\n | \n服务响应时间\n | \n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电话不能解决的,必须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并应在收到用户信息后8小时内排除之并交付使用。若8小时不能排除故障,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自然顺延。\n |
\n本章第二节\n第13.5款\n | \n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n | \n本项目没有预付款。原装进口设备由甲方指定进出口代理公司,外贸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公司支付。\n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经甲方组织验收,通过后凭收货单位验收单和发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90%的合同款;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合格,正常运行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凭用户单位相关部门的证明内支付尾款。\n |
\n本章第二节\n第14.2(6)项\n | \n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n | \n一、质量保证\n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n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在投标书中对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n二、产品安装、调试及项目实施\n1、包装:原厂原包装送货,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n2、安装:本项目的安装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n3、调试: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甲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n4、验收:乙方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后(安装调试合格),可向甲方申请验收;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其它有效的补充文件。\n三、技术培训:\n1、乙方应科学制定相配套的培训计划,对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n |
\n本章第二节\n第20.2款\n | \n解决争议的方式\n | \n□诉讼\n√仲裁\n |
\n本章第二节\n第23.1款\n | \n合同未尽事项\n | \n协商解决\n |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n目 录
\n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n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
\n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
\n(一)附件1 授权委托书
\n(二)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n(三)附件2 投标人基本情况
\n(四)附件3 投标人资格声明
\n(五)附件4 联合体协议
\n(六)附件5 投标保证金
\n四、商务文件封面
\n五、投标函
\n六、开标一览表
\n七、开标一览表(适用于教材图书采购)
\n八、分项报价明细表
\n九、商务要求响应
\n十、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
\n十一、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
\n十二、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n十三、商务偏离表
\n十四、政策优惠证明材料
\n(一)13-1 中小企业声明函
\n(二)1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
\n(三)13-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
\n(四)13-4 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n(五)13-5 附表:本项目所投两型产品清单
\n(六)13-6 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
\n(七)13-7 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
\n十五、同类项目业绩
\n十六、制造商服务支持
\n十七、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n十八、售后服务
\n十九、技术文件封面
\n二十、货物说明一览表
\n二十一、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
\n二十二、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
\n二十三、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
\n二十四、技术偏离表
\n二十五、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n二十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n二十七、技术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
\n二十八、项目实施方案
\n二十九、其他材料
\n政府采购
\n投 标 文 件
\n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n采购项目名称:
\n采 购 人:
\n政府采购编号:
\n采购代理编号:
\n采购代理机构:
\n投标人
\n年 月 日
\n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
\n “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和其他证明等资料。
\n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
\n附件1授权委托书
\n授权委托书
\n本人 (姓名、职务)系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n委托期限: 。
\n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n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n\n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n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见附件1-1)
\n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n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n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n 年 月 日
\n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n投标人名称:
\n注册号:
\n注册地址:
\n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n经营期限:
\n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n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n特此证明。
\n\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n |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n 年 月 日
\n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
\n投标人基本情况
\n 1.名称及概况:
\n(1) 投标人名称:
\n地址:
\n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n(2) 成立或注册日期: ;
\n(3) 注册号码:
\n(4) 实收资本:
\n(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n①固定资产:
\n②流动资产:
\n③长期负债:
\n④流动负债:
\n⑤净值:
\n(6) 法定代表人姓名:
\n2. 经营范围:
\n3.近年营业额:
\n\n\n\n\n\n\n\n\n\n\n\n\n\n\n\n\n\n\n年度 \n | \n总额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
\n(1)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n(2)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n5.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
\n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
\n采 购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数 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合 同 金 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注册地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n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n9.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自然人为投标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n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n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
\n投标人资格声明
\n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n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n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n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n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n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n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n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n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n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n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n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n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n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n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n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n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n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附件4联合体协议
\n联合体协议
\n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n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n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n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n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n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n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
\n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n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n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n成员1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n成员2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n…
\n日期:年月日
\n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n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
\n二、投标保证金
\n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
\n附件5-1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n 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n致(采购代理机构):
\n因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意向采购人缴纳采购项目预算2%(相当于应收投标保证金的标准)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罚。
\n(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n(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n(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
\n(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n(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n(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n特此承诺!
\n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说明:不收取保证金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此承诺书,否则视为不响应。
\n二、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
\n投标人须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n附件5-2投标保函(格式)
\n投标保函(格式)
\n(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
\n(采购人名称):
\n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招标(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n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n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n地 址:
\n邮政编码:
\n电 话:
\n年月日
\n政府采购
\n投 标 文 件
\n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n采购项目名称:
\n采 购 人:
\n政府采购编号:
\n采购代理编号:
\n采购代理机构:
\n投标人
\n年 月 日
\n五、投标函
\n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n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参加 项目第 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合法、完整、真实。
\n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n一、开标一览表
\n二、投标保证金
\n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n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n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n五、投标函
\n六、分项报价
\n七、采购需求响应
\n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n九、采购需求偏离表
\n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n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n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n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n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n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n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n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n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n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n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n地址: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
\n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六 开标一览表
\n政府采购计划号:__ ________
\n委托代理编号:__ 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
\n包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 ________
\n\n\n\n\n\n\n\n\n\n\n投标报价\n | \n其他内容\n |
\n小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n大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n(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n | \n |
备注:
\n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
\n2、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
\n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
\n5、“其他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
\n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_____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 _____
\n日期: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n六 开标一览表(适用于教材图书采购)
\n政府采购计划号:__ ______
\n采购代理编号:__ 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
\n包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 ________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品目号\n | \n内容名称\n | \n册数\n | \n码洋(元)\n | \n折扣\n | \n实洋(元)\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n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备注:1、实洋=码洋×折扣,实洋为含税发票价格(包括图书或教材及运输费、装卸费、运输、保险、上架(分发)、检测、培训、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税费等)。
\n2、表格填写按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填写。(必须报出所有品目的综合折扣,另有说明除外)
\n3、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
\n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
\n七 分项报价明细表
\n采购代理编号:__ 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 ______
\n包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 ________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分项项目名称\n | \n规格型号\n(或项目特征描述)\n | \n品牌/产地\n | \n数量/单位\n | \n金额(元)\n | \n备注\n | ||
\n分项项目名称\n | \n规格型号\n(或项目特征描述)\n | \n规格型号\n(或项目特征描述)\n | \n品牌/产地\n | \n单价\n | \n小计\n | \n备注\n |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总价:大写小写(元):\n | \n |
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
\n(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n(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n(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5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n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八 商务要求响应
\n九 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
\n十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
\n十一 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n备注:提供(1)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
\n(2)制造商或者国内总代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n十二 商务偏离表
\n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
\n包 号:__ ________ 包名称:___ _______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n | \n招标文件要求\n | \n投标文件应答\n | \n偏离说明\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n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备注: 1、偏离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n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n(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商务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n(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商务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n13-1 中小企业声明函
\n (适用于中小企业)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n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n日 期:
\n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1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 单位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n 日 期:
\n13-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
\n备注: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n13-4 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n | ||||
\n品目号\n | \n产品名称\n | \n价格(元)\n | \n类型(节能/环境标志)\n | \n备注\n |
\n \n | \n \n | \n \n | \n \n \n | \n |
\n \n | \n \n | \n \n | \n \n \n | \n |
\n产品总价(元) \n | \n \n |
注:投标时应提供此表,以上所列产品且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n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两型产品清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n | ||||
\n品目号 \n | \n产品名称 \n | \n价格(元) \n | \n两型产品目录页码 \n | \n备注 \n |
\n | \n | \n | \n |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两型产品总价(元) \n | \n \n |
注:以上所列产品且应提供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批次两型产品目录有效所在页复印件和此附表,未按此表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附:两型产品目录有效所在页复印件
\n13-6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n | ||||
\n品目号 \n | \n产品名称 \n | \n价格(元)\n | \n类型(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n | \n备注\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产品总价(元)\n | \n \n |
注:投标时应提供此表,并按招标文件格式条款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n13-7 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
\n十四 同类项目业绩
\n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评分自行拟定内容。
\n十五 制造商服务支持
\n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节的明确要求,提供制造商(进口设备可由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扫描件。
\n十六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n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评分自行拟定内容。
\n十七 售后服务
\n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商务评分自行拟定内容。
\n政府采购
\n投 标 文 件
\n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n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n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n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n投标人名称:
\n十九 货物说明一览表
\n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 \n | \n包号及品目号 \n | \n货物名称 \n | \n制造商名称 \n | \n型号规格 \n | \n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n | \n备 注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n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二十 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
\n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质量保证措施、组织实施方案 等,格式自拟)。
\n二十一 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
\n提供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综合评分表”规定(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n二十二 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
\n二十三 技术偏离表
\n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品目号 \n | \n货物名称 \n | \n招标文件条目号 \n | \n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n | \n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 \n | \n偏离 \n | \n说明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n \n |
备注:1 、偏离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n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n(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商务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n(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商务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n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二十四 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n备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n(1)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n(2)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n二十五、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n致 (采购代理机构) :
\n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n特此承诺。
\n\n\n\n\n\n开具发票信息\n□增值税普通发票\n□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n单位名称:\n纳税人识别号:\n地址:\n电话:\n开户行:\n账号:\n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_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_
\n日期: 年 月_ 日
\n二十七、技术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
\n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技术评分自行拟定内容。
\n二十七、项目实施方案
\n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技术评分自行拟定内容。
\n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0724号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科创中心第六批采购项目货物类(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省本级政府采购
目录年月采购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湖南中医药大学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2-0325
二、招标文件11一、总则10第二节投标须知10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7第二章投标须知7第一章投标邀请4
八、合同签订20七、询问与质疑19六、中标信息公布19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7四、投标16三、投标文件12
3.资格审查结果252.资格审查241.资格审查主体24第三章资格审查24十、其他规定22九、政府采购政策21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92.评标程序291.评标方法29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29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6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6
9.停止评标318.编写评标报告317.复核306.推荐中标候选人30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04.投标文件的澄清29
第五章采购需求42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5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3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2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110.无效投标和废标31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7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7一体式细胞成像系统54第二节技术要求44体式细胞成像系统42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42
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70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69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68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6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4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9
附件5-1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75二、投标保证金75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74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72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1附件1授权委托书70
六开标一览表(适用于教材图书采购)81六开标一览表80五、投标函78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77附件5-2投标保函(格式)76二、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76
十二商务偏离表87十一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86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85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84八商务要求响应83七分项报价明细表82
13-6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93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两型产品清单92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9113-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90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8913-1中小企业声明函88
第三部分(技术文件)99十七售后服务98十六商务要求响应情况97十五制造商服务支持96十四同类项目业绩9513-7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94
二十四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05二十三技术偏离表104二十二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103二十一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102二十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101十九货物说明一览表100
第一章投标邀请二十七、项目实施方案108二十七、技术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107二十五、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06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3、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2-0325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0724号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科创中心第六批采购项目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湖南中医药大学的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科创中心第六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接受(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具备/。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01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注意(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https://ggzy.hunan.gov.cn)”有投标人的注册以及操作流程说明、制作工具软件等相应操作手册。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QQ:484765148。3.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中进入"办事大厅"-"场地预约"再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进行"填写信息"“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发布公开招标文件的网站: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上发布。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自动获取时间)起至(自动获取时间)截止。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六、公告期限:3、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开标时间:自动获取时间(北京时间)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自动获取时间(北京时间)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须办理至少以下数字证书:1、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法人代表数字证书。3、被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0731-822100164006682666。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七、疑问及质疑:2、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公告如有不一致的,以在指定的网站发布的为准。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4)电话:0731-88458086(3)联系人:刘老师(2)地址:长沙市含浦校区(1)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1、采购人信息
九、其它补充事宜(5)电话:0731-84418192(4)邮编:410005(3)联系人:吴洋、王刚、张玉珍、杨桃(2)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46号(1)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731-89665257(3)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九峰支行(2)投标保证金账号:(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1、投标保证金
财务部联系人:吴洋财务部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4305018636360000035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2、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二章投标须知联系电话:0731-896652533、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财务电话:0731-84418192
一、总则第二节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接受委托、代理采购项目、依法成立中介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系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定义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二、招标文件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三章资格审查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6.招标文件的构成
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8.询问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三、投标文件9.4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12.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计量单位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投标语言
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五、投标函四、商务文件封面第二部分商务文件附件5投标保证金附件4联合体协议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
十一、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八、商务要求响应七、分项报价明细表六、开标一览表
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13-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1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三、政策优惠证明材料包含:十二、商务偏离表
十六、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二)十五、货物说明一览表十四、技术文件封面第三部分技术部分13-6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两型产品清单
13.投标报价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二十、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十九、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八、技术偏离表十七、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
13.6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1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相关内容。13.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7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接受备选方案时除外。)
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投标有效期(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3.2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ggzy.hunan.gov.cn/,点击首页左侧“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图标进入查询界面。17.3.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投标保证金
(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19.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分包
四、投标19.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19.3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投标人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1.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2.串通投标行为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2.2开标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上公布上传文件的投标人信息;23.2.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23.2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3.1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3.开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3.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23.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规定及时处理。23.2.5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公布信息有疑义,以及认为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申请回避。23.2.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23.2.3投标人根据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
24.资格审查23.4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5.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5.评标委员会24.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7.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六、中标信息公布2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6.评标(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七、询问与质疑27.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8.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8.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8.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8.询问与质疑
29.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签订合同八、合同签订
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0.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0.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30.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0.履约担保29.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9.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2.1优先采购:32.政府采购政策九、政府采购政策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2.3.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3.1.1在采购货物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2.3价格评审优惠:(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2.2强制采购:(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32.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32.3.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2.3.1.4价格扣除比列或者价格分加分比列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2.3.1.3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①以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②对于联合体或者大中型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扣除优惠政策。
(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3)中小企业:按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允许分包或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招标文件指定批的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2.5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33.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33.招标不足三家处理十、其他规定32.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4.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4.代理服务费33.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35.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
36.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2)项目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35.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
2.资格审查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资格审查主体第三章资格审查
(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3.3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2.3.2、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2.3信用记录。(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资格审查结果2.3.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3.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