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开展青年歌手/乐队选拔活动暨音乐节系列活动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开展青年歌手/乐队选拔活动暨音乐节系列活动项目询价公告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青年歌手/乐队选拔活动暨音乐节系列活动是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主办、共青团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协办的公益性活动,项目总两个阶段。(1)青年歌手/乐队选拔活动分为活动报名、预选、决赛暨颁奖仪式三个环节。(2)青年音乐节由青年歌手/乐队选拔活动获奖团队和国内(外)某知名歌手/乐队现场演绎。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一)青年歌手/乐队选拔活动报名阶段
1.参赛要求:本次青年歌手/乐队选拔活动,其中乐队成员不少于2人(含2人),报名青年歌手/乐队必须有相应的成熟作品(视频/音频),原创优先;
2.参赛乐队数量:保障青年歌手/乐队选拔活动报名乐队不少于48位歌手/(支)乐队,且符合要求的广东省内参赛团队不低于6位歌手/(支)乐队;
3.赛事推广:举办不少于3场赛事宣传推介与项目征集活动,征集优质项目;全程录制赛事视频,运营赛事网站、新媒体账号等,通过至少5家主流媒体进行赛事宣传、网络与新媒体宣传。
(二)青年歌手/乐队选拔活动组织阶段
1.采取线上+线下比赛形式,组织青年歌手/乐队选拔活动预选、决赛暨颁奖仪式;
2.建立国内知名评选专家团队,参与规模不少于3家;
3.配合完成青年歌手/乐队选拔活动;
4.按照主办方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三)服务阶段
剪辑青年歌手/乐队选拔活动暨音乐节系列活动精彩视频,完成活动文字、音频、视频等材料归档,本次活动网络传播受众总计需达到120万以上,与不少于10家媒体合作,活动进行网络发稿次数20篇以上;
(四)承办机构资格要求
1.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具备承办县(区)级及以上音乐赛事或音乐节活动经验,可根据活动要求,组织青年乐队选拔大赛暨音乐节系列活动、前期培训及后期跟踪对接,保证服务质量;
3.具备邀请国内(外)知名歌手/乐队的能力,可整合音乐等相关赛事和宣传媒体等资源;
4.在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和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中,不存在诚信相关问题和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提供承诺书)。
2.服务要求
青年歌手/乐队选拔活动暨音乐节系列活动总承办机构应具备承办县(区)级及以上音乐赛事或音乐节活动经验,邀请国内(外)知名音乐艺人能力,可整合音乐等相关赛事和宣传媒体等资源,严格按照主办方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报名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中。
3.服务成果
聚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歌手/乐队,不断满足合作区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精神文化需求,示范带动,构建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期让更多的民众感受音乐文化的魅力,让更多的民众提升自我的文化素养,打造深汕特色音乐节IP。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奖金金额由主办方单位账户直接发放至获奖乐队;
(2)方案报价应是本项目需求范围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方案文件中提出的综合总价为依据。未填综合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予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2.服务期限:活动时间拟定于2023年11月,具体时间待定(最终以实际活动时间为准)。
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实施。
4.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按照实际开展情况验收,违约则不予支付项目经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为准。
2、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2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szsstgw@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ne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402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755-221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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