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城乡垃圾分类处置项目一期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及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2023003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城乡垃圾分类处置项目一期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及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府前东街9号-603
中标金额:
生活垃圾筛分处理:49356000.00元
渗滤液处理:715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砀山县城乡垃圾分类处置项目一期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及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砀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服务要求:项目应采用技术成熟、效率高、能耗低、运行稳定可靠的设备,坚持技术先进性、工艺可行性、成熟性、稳定性和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中成 周松格 李玉彪 熊积斌 郭传平 李吉如 金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20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砀山县永洁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古城公园里小区15栋2单元303室,联系电话:1800530965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砀山县城市管理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砀山县永洁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砀山县永洁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马厂长 15855573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 18005309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1800530965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