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彭水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服务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中
彭水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服务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82024121010815090)
发布时间:2024-12-10 10:47
浏览次数: 171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人)对彭水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服务(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98000 元)
包1
包合计:98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专业技术服务-制造业服务-其他制造业服务 需求描述: 1.刻制印章包括: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共3枚为一套,材质为回墨印章,每套印章须提供配套纸袋或无纺布袋。 2.供应商具备提供刻制服务必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和人员。 3.刻章刻制承接单位制作的印章规格和式样应符合《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规定,印章的外观、章面、章面和章面连接、辅助识别特征、印油(印泥)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行业标准GA 241.9-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第9部分: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的要求,具有经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 4.尊重并服从关于彭水自治县为新设立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印章刻制工作。 5.遵守相关行业保密原则。 展开
| ¥70 | 1400(套) | ¥98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承诺接到刻制印章需求后2小时内,完成制作、包装、粘贴企业名称,并连同《印章备案回执》送达至彭水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办企业综合窗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印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后。
二、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承诺接到刻制印章需求后2小时内,完成制作、包装、粘贴企业名称,并连同《印章备案回执》送达至彭水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办企业综合窗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印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后。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12-13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2-13 16: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否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区/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税费、利润等的总和。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每季度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相应服务,经采购人核实数量后,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季度的实际结算金额。
实际结算金额=全套印章单价*每季度印章制作数量
实际结算金额=全套印章单价*每季度印章制作数量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登录后查看
联系座机:
登录后查看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docx
彭水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服务-需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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