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先生0515-873846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4
公告正文
2023年度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度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限价:30万元
4、采购需求: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4﹞35号)和《关于印发<盐城市2024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的通知》(盐水治办﹝2024﹞1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阜宁县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本次核算范围包含我县下辖建制镇和撤并乡镇前常住人口大于5000人的乡。本次水污染平衡核算严格执行《江苏省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办法(试行)》,加强对外水超收的评估,提高核算结果准确性,及时发现雨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找准问题短板,为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提供客观依据。
5、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2023年度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7、成果要求: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成果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资质(CMA)证书。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6月03日8:30至2024年06月11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发售方式:13401372606(微信同步)。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1508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1508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1403室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15-69916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天鹅湖商业街8号楼503室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15-87384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董先生
电 话:0515-69916113,0515-87384699
 
2024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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