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至县中医医院灭鼠除虫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院拟通过竞争性谈判对灭鼠除虫服务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乐至县中医医院灭鼠除虫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3.5万元/年。
三、项目内容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7、严禁参与采购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不少于2名具有有害生物防制资格的工作人员用于为采购人提供灭鼠除虫服务(需提供社保证明或者用工合同以及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2)具有不少于2个相似业绩,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相似业绩是指为医院机构提供灭鼠除虫服务的业绩)。
五、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承接医院本院区及分院区灭鼠除虫等除“四害”工作,服务频次不少于两次/月。(以上次数为常规服务的最低次数,如因有害生物防治未达标增加了服务频次,不再另行加收任何费用)
2、灭鼠除虫要求:供应商使用的灭鼠除虫药物需经过国家检测合格的药物,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性药物,并保证作业全过程的安全性,灭鼠除虫效果能达到95%以上,一个月内使作业场所的有害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以上(除害标准见附件)。
3、作业期间因使用电击或药物不当,造成人员被电击、中毒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服务供应商负责。
4、在委托除害范围内,供应商的杀灭效果自承接服务开始3个月内,遇有关卫生部门来检查,发现密度超标或扣分等情形,采购人有权视情节轻重处以服务费扣减等处罚。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2、服务地点:本院区和康复院区
3、合同价款支付:服务期每满6个月,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支付方式:转账,自收到供应商有效发票后10日内支付。
4、其他要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指派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处理、汇报、记录、回访等工作。
5、验收标准:详见附件《除害标准》
六、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17: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4月7日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乐至县二环路东一段505号门诊四楼会议室。
报名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请人报名表》发送至449662068@qq.com邮箱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一式两份;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
3、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规则要求
1、资格符合性审查,包括资质要求、参数性能要求、服务性要求。
2、报名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以上为本次招标的必要条件。
3、评标方式:最低价评标法,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且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唐老师
联系电话:028-26583066
附件1:除害标准及响应文件格式要求.doc
附件2:申请人报名表.docx
一、项目名称:乐至县中医医院灭鼠除虫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3.5万元/年。
三、项目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标的物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年) |
---|---|---|---|
1 | 本院区灭鼠除虫服务 | 一项 | 2.9 |
2 | 康复院区灭鼠除虫服务 | 一项 | 0.6 |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7、严禁参与采购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不少于2名具有有害生物防制资格的工作人员用于为采购人提供灭鼠除虫服务(需提供社保证明或者用工合同以及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2)具有不少于2个相似业绩,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相似业绩是指为医院机构提供灭鼠除虫服务的业绩)。
五、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承接医院本院区及分院区灭鼠除虫等除“四害”工作,服务频次不少于两次/月。(以上次数为常规服务的最低次数,如因有害生物防治未达标增加了服务频次,不再另行加收任何费用)
2、灭鼠除虫要求:供应商使用的灭鼠除虫药物需经过国家检测合格的药物,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性药物,并保证作业全过程的安全性,灭鼠除虫效果能达到95%以上,一个月内使作业场所的有害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以上(除害标准见附件)。
3、作业期间因使用电击或药物不当,造成人员被电击、中毒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服务供应商负责。
4、在委托除害范围内,供应商的杀灭效果自承接服务开始3个月内,遇有关卫生部门来检查,发现密度超标或扣分等情形,采购人有权视情节轻重处以服务费扣减等处罚。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2、服务地点:本院区和康复院区
3、合同价款支付:服务期每满6个月,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支付方式:转账,自收到供应商有效发票后10日内支付。
4、其他要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指派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处理、汇报、记录、回访等工作。
5、验收标准:详见附件《除害标准》
六、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17: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4月7日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乐至县二环路东一段505号门诊四楼会议室。
报名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请人报名表》发送至449662068@qq.com邮箱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一式两份;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
3、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规则要求
1、资格符合性审查,包括资质要求、参数性能要求、服务性要求。
2、报名供应商达到三家及以上为本次招标的必要条件。
3、评标方式:最低价评标法,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且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唐老师
联系电话:028-26583066
附件1:除害标准及响应文件格式要求.doc
附件2:申请人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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