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专业档案公司搬运腾空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购买专业档案公司搬运腾空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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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营商环境办乡村振兴组光明街道国税办公点需购买专业档案公司搬运腾空服务。搬运腾空服务需安排至少4人专业人员开展工作,包括不限于档案清点,档案打包、人工搬运等服务,确保档案在搬运过程中现场管理有序进行,且档案不被遗失破损。费用合计约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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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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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区光明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富安花园
联系人: 李美珍
联系电话: 27408217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8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