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局集团公司防城港车辆运用段LED显示屏、电子显示屏、LED单色显示屏采购项目流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宁局集团公司防城港车辆运用段LED显示屏、电子显示屏、LED单色显示屏采购项目(宁物招〔2024〕351号)评审结束,现将拟中标人公示如下:
物资名称 |
单位名称 |
不分包:LED显示屏、电子显示屏、LED单色显示屏 |
流标 |
1.公示期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3日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填写《物资采购异议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反馈至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异议须实名制,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内容不齐全的不予受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ntzb2720219@163.com。
3.联系方式:
地 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
邮 编:530001
项目答疑:0771-2720219 (黎工)
异议电话:0771-2730626 (勒工)
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物资采购异议申请表
异议人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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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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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提出 时间 |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座机、手机) |
(签字)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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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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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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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涉及物资(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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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涉及招标文号及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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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事项 基本事实 |
(须填写简略事实,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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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请求 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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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材料 |
(须填写证明材料标题,可另附页) |
注:1.异议人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
复印件,法人授权书;
2.可附异议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须附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
料;
4.相关材料为外文的,异议人须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真实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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