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小学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金额
9.1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小学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小学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YJ-2023-711561
本项目于2023-02-18 15:51:53启动。现将本次议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广州市益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二)成交价:91666.00(玖万壹仟陆佰陆拾陆元整)
(三)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
---|---|---|---|---|---|
服务内容:保安服务采购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查看附件 |
1 | 项 | 91,666.00 | 是 |
采购单位: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小学
2023年02月18日
附件2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小学安保服务项目采购用户需求书
一、人员配备及采购限价
中标单位需为我校配备2名保安,按4583元/人/月计算,服务期限10个月,采购限价为91666元。
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广州市学校保安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与要求,按照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确保服务质量。
(二)中标人要确保保安人员的专业素质,派驻采购人的保安员须持广东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员证》和经过岗前培训,懂得防火、防盗、防灾害性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未经培训的保安员不得派驻采购人,同时,保安员应新旧搭配,不能全部为新招聘没有保安从业经验人员。
(三)中标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保安人员工资不得低于2300元/月(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中标人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中标人要每月将支付保安人员工资的相关银行支付流水或其它支付佐证材料给采购人备案。
(四)中标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保安人员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中标人要每月将相关银行缴费流水或其它缴费佐证材料给采购人备案。
(五)中标人要确保保安人员的稳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人员流动率。如需更换人员,必须提前一周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服务采购人并征得同意后才能更换,以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中标人不得以通过不正当手法频繁更换人员获得利益。
(六)中标人必须做好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保安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采购人面试后同意并备案,一旦有人员变动,相关资料必须立即报采购人备案,并禁止离职保安进入学校。
(七)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保安人员上岗执勤时精神要高度集中,要勤走勤巡,敢管善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行为要坚决制止。
(八)保护校园财产安全,保障师生的在校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做好校园内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九)保护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十)服务所需的材料、工具、服装等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中标人须根据服务需要及采购人的要求自行购置所需材料、工具、服装。采购人对上述材料均不负责提供,也不承担维修、更新、添置和折旧等相应责任。
(十一)为保安员配备“八件套”防卫器械,严格按照“一门两保安”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及上放学高峰勤务期间配齐2名保安员。
(十二)每年最少组织1次安保人员法律知识、治安保卫业务和突发事件处置全员轮训。
(十三)门卫值班室要安装与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联网的一键紧急报警装置,配备遥控报警按钮,设置外置警灯和报警扬声器,实现本地声光报警,每季度安排不少于1次紧急报警测试。
(十四)配合采购人做好应急处置单元工作,履行应急处置单元职责。
(十五)协助采购人管理人员完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保安服务的队长或班长需每周向采购人管理人员汇报保安管理工作(包括书面报告下周的人员安排、上周的人员出勤情况,口头总结保安人员工作情况等)。同时每季度第一个月向采购人提交一次上季度保安人员的技能培训记录。
(十六)做好各项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采购人或上级单位检查,遇到异常情况须做好相关的书面记录,并及时上报。服务管理过程的文档资料应及时整理,一式两份。一份移交给采购人检查存档,一份中标人自行存档。
(十七)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协助采购人做好其他安全应急工作。
服务要求
(一)着装要求:上岗时保安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公安部门要求的保安制服,穿戴干净整齐,佩戴好必要的执勤装备,如头盔、钢叉、对讲机、警棍、警绳、警哨、防刺背心、防割手套、防护盾牌、强光手电和自卫喷雾剂等防暴装备。
(二)工作要求:
1.保安员不准随便进入领导、老师办公室,不得随意进入课室。
2.不经主管同意不得私自调班换岗和请假早退。
3.保安员上岗时,要搞好值班岗亭卫生和个人卫生,禁止上岗时看书报、闲谈、抽烟、听耳机、玩手机、喝酒和吃零食等。
4.当值夜班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得脱岗离岗睡岗,做好每天的执勤情况工作记录。
5.禁止在交班登记本上乱写乱画。
6.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收取来访者财物,一经发现坚决给予开除处理。
7.不得利用当班时间办私事和接待亲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带无关人员进校。
(三)人员要求:
1.保安人员应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保安员资格证、良好团队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严格遵守保安工作规范,模范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3.保安负责人(保安队长或班长)应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应变能力。
4.保安人员个人素质条件: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初中毕业或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五官端庄、视(裸)力1.0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无重听、口吃,无纹身,体貌端正。
5.保安人员入职前要通过公安机关安全背景审查,要通过禁毒部门毛发初筛检测。入职后,每半年做一次毛发初筛检测。
6.保安人员须定期接受保安业务知识培训(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40小时,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季度第一个月提供培训记录给采购人备案),上岗前须进行岗前培训(中标人和采购人联合举办),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熟知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或主管负责人)汇报。
7.因保安个人违反服务要求,不能胜任岗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服务供应商立即更换,中标人须无条件立即更换。
岗位责任要求
保安岗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岗位,以采购人实际安排为准,以下是各主要保安岗位职责:
(一)校门保安岗位职责
1.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严禁弄虚作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礼貌接待来访人员,对来访者必须先询问清楚并进行严格验证,然后电话通知被访人,经允许方可登记进校,严禁无关人员和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学生在非正常放学时间离校必须持有学校或班主任开具的出校批条,方可出校。
3.认真检查出入校门的外来车辆和物品,严禁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禁未经批准携带学校物品及学生离校。
4.在上、放学时段协助维护校园出入口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发现和制止发生在校园及其周围的涉校师生违法犯罪行为,必要时,立即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保护现场,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5.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凡是采购人组织的大型对外活动时,要负责指挥好外来车辆的停放工作。
6.认真做好治安视频或红外线报警器的监控,发生警情时必须及时通知巡逻、宿舍岗位保安到现场检查。
7.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防暴装备,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防暴装备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8.认真做好值班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配合采购人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及时发现、报告不安全隐患;收集、报告校园及周边治安动态信息。
9.认真做好工作日志的填写,并将重要事项立刻上报领班。随时保持岗位及所负责的区域内的环境清洁整齐。
10.不得在校门值班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
11.注意形象,文明服务,维护自身及采购人形象。
13.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掌握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熟悉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14.协助采购人做好其他安全工作。
(二)巡逻保安岗位职责
1.对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对发现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2.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维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
3.熟悉值勤岗位区域内的地形、物品,了解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4.按规定的巡检内容认真巡检,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班(或队长)并处理。
5.按规定的路线、时间巡逻并到指定的签到点签到,严禁提前或推迟签到。
6.接到报警通知后,立刻赶到报警点认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领班(或队长)。随时听从领班的工作调遣安排。
7.在校园内开展守护巡逻和安全检查,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及时报告领班(或队长),由领班(或队长)及时上报学校值日行政或相关领导,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
8.发现学生进行破坏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登记立刻上报。发现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应婉言劝阻,不听劝阻或不服从管理的,要登记并及时上报告。
9.及时发现值勤岗位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遇有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领班(或队长)或上报采购人值日行政。
10.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关所负责的照明灯和楼梯门。
11.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通讯器材和防暴装备,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器材装备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2.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掌握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熟悉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13.协助采购人做好其他安全工作。
(三)监控室保安岗位职责
1.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
2.密切监视进入学校人员和学校重点部位,发现可疑事件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保安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并录像和电话报告领班(或队长),做好详细记录。
3.与固定岗、巡逻岗经常保持联系(晚班每半小时联系1次),随时通报有关情况,处理各类事件。
4.全面监视与重点控制相结合,高度警惕重点监控区;
5.对于监控和录像内容应予以保密,监控录像至少保留30天,对于监控和录像内容,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删除、传播。
6.当班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对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室的有关人员要在值班簿上做好记录。
7.发生火灾或其它重大事故需师生及时离开危险区域时,使用广播系统进行广播,告知师生发生何事、应怎样去做。
8.对需要移交下一班次处理的工作应做好书面记录及口头移交,每班次值勤人员应尽力完成上班移交的工作,若接班人员未到岗,本班值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9.保持岗位的机器清洁,对监控、报警仪器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报警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协助采购人尽快排除故障,并做好详细记录。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和其它物品,当班者应对使用的设备和物品负有全部责任,交接班时应对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
10.发现有人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采购人;对于消防报警应查明原因并立即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报告并设法消除。
11.密切监视消防系统的声、光信号,发现异常情况查明原因并在值班本上记录清楚(能自行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马上向领班或队长进行汇报)。
12.发生火灾或其它重大事故时,能冷静处置,按预案进行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等工作。
13.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掌握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熟悉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14.协助采购人做好其他安全工作。
保安人员权限
(一)对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力。
(二)对发生在校园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权力。
(三)按照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准许的人员、车辆进入校园。
(四)对出入校园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验证、检查,但无人身搜查权。
(五)执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依法采取正当防卫。
(六)协助采购人做好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协助采购人进行整改。
(七)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八)对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无处罚的权力。
(九)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十)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应向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报告,但无侦察、扣押、搜查的权力。
中标人责任
(一)中标人负责派驻到采购人的保安人员的保安装备、工资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二)派往采购人的保安员应经过保安业务培训和岗前培训,懂得防火、防盗、防灾害性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未经培训的保安员不得派往采购人。
(三)派往采购人的保安员应作风正派,组织性、纪律性、原则性强,树立全心全意确保学校安全的思想。
(四)派往采购人的保安员,在执勤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岗位,值勤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如发现问题时应果断处理并及时向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报告。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精神,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中标人安排保安员的工作和休假,保安员按规定休假或因其他原因缺勤时,由保安负责人合理安排其他保安员顶班或加班完成工作(加班费由中标人支付),不得缺少双方商定范围内的岗位、班次及降低服务质量。
(六)中标人所派保安员应严格遵守保安员职责,遵守纪律。采购人有权对保安员的不称职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调换,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要求调换的书面通知后,三天内调换保安员(特殊情况除外)。
(七)为确保学校安全,中标人发现采购人存在不安全隐患,可向采购人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采购人对中标人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应及时批复并予以重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
(八)采购人不对中标人及其保安人员的合法性做监督,因中标人或其保安人员不符合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州市学校保安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中标人与聘用人员发生的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中标人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在广州市行政区划外注册的中标人,应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合同履行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备案,并取得《跨区服务备案证明》。
(十三)中标人自开始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于停止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七、服务费用结算
保安服务费按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与保安服务监督考核进行挂钩(详见本合同附件2)。若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甲方给予乙方保安服务费全额结算;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乙方需承担甲方当月保安服务费20%的违约责任,甲方给予乙方当月保安服务费按80%结算。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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