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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2024年车载式制氮注氮设备购置项目车载制氮注氮设备\1200Nm3/h95%35MPa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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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wz240927-2009-03011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潘昊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0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2024年车载式制氮注氮设备购置项目车载制氮注氮设备\1200Nm3/h95%35MPa招标公告

2024-09-1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华北油气分公司2024年车载式制氮注氮设备购置项目车载制氮注氮设备\1200Nm3/h95%35MPa(招标编号:NWZ240927-2009-03011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车载制氮注氮设备\1200Nm3/h95%35MPa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车载制氮注氮设备\1200Nm3/h95%35MPa 2.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六年国内外油气田应用的最高排气压力≥35Mpa且设计氮气排量≥1200Nm3/h的车载制氮设备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含发票复印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合同复印件,使用现场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规格书中与招标公告有冲突的,以招标公告中的资格审查条件为准。 (2)投标人具有特种车辆生产制造资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可查)。 (3)投标人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和压力容器)。 (4)投标商须承诺整车交付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①整车满足国Ⅵ排放标准。 ②整车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工信部《工业信息化部核准的汽车公告免征》,整车尺寸符合国家要求,并和公告相符。 ③整车可通过3C 认证,满足买受方所在地车辆落户要求。 (5)投标人须承诺标的物的外购件,均为三个月以内全新产品,满足相应的质量标准和环境标准。 (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交货后,提供原始操作说明手册及原始配件件号(对应详细规格参数),否则不予验收付款。 (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满足中石化供应商现场审查评价标准要求,评价分值低于70分取消中标资格。(中石化供应商现场考察评价标准见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9月19日9时0分 2024年9月24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潘昊。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9月30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张慧龙 联系人: 潘昊

电   话: 0371-61920155 电   话: 15566033840

电子邮件: zhanghlong.hbsj@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pan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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