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一中校园内的房屋墙漆粉刷、隔墙、装饰、门及锁具安制、铝合金门窗安制、卫生间改造、功能室吊顶、屋面防水、外墙孩子水、马路人行道修复、抽安架空隔热板、给排水维修、电源线路铺设、网线及电话线铺设、楼道吊顶维修更换等零星维修维护。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1200000元
1.付款方式:零星维修结算书由施工单位每季度报甲方一次,甲方委托区财评中心或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结算造价=经审核的结算工程费×(1-投标单位优惠率);
2.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区财评中心或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评审结果为准。
3.年度工程结算总金额不能超过招标预算总价120万元。
本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1.本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施工单位施工项目质保期按国家住建委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期限执行,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
3.1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2 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3.3 其他项目2年。
4.有关材料、设备的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施工方因工程质量原因不能验收,必须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的费用,直到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止。如因施工质量不达标给甲方造成了损失,施工方应无条件照价赔偿。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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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