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76.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zb20221035
预算金额79.9万元
招标公司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834-2326189
中标公司成都市旭泰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7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YZB20221035(招标文件编号:ZYZB20221035)
二、项目名称: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林中横路12号
中标(成交)金额:76.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 | 粮面控温专用机组(核心产品) | 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核心产品) | 制冷量:≥8Kw(核心产品) | 6台(核心产品) | 71000元(核心产品)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SC3405202(采购人代表)、SC3416454、SC3410209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1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36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地址:木里县扎昌街114号
联系方式:苟先生0834-6522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0834-2326189
联系方式:陈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834-232618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冷库制冷设备 |
||
采购单位 | 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木里藏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23日 09:1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SC3405202(采购人代表)、SC3416454、SC3410209 | ||
总成交金额 | ¥76.8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4-2326189 | ||
采购单位 | 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木里县扎昌街11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苟先生0834-65221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0834-2326189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先生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文件-低温库.pdf采购文件-低温库.pdf | ||
附件2 | 评审文件.pdf评审文件.pdf | ||
附件3 | 中小企业.pdf中小企业.pdf |
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ZYZB20221035
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
造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木里
采购人: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12月
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售后服务要求:
五、履约验收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评审方法
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采购人)委托,拟对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采
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
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21035。
2.采购项目名称: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
3.采购人: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799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详见采购文
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供应商截止至本项目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
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
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
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络邮箱或现场的方
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
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采
购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
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2、通过网络邮箱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提供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介绍信(附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报名登记表。(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鲜章扫描至
邮箱2362114514@qq.com)注:介绍信、报名登记表格式请自行在本项目采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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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链接下载。
报名联系人:陈先生
报名联系电话:0834-2326189
报名邮箱:2362114514@qq.com
现场获取文件地址: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龙眼井街237号)。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2日9: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
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
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2日9: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
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龙眼井街237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木里县扎昌街114号
联系人:苟先生0834-652215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西昌市龙眼井街237号
联系人:陈先生0834-2326189
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采购采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2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否 |
3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工业 |
4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799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5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799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6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
7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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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8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磋商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磋商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联合体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注:若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结果公告中将同时公示其声明函。二、(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型企业和小微型企业均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中标、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虚假响应,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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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9 |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必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磋商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节能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节能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采购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但属于节能清单中的优先产品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2.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如为列入最新一期(环保清单在磋商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环保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环保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环保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3.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磋商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
10 | 磋商情况公告 | 磋商结果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11 | 磋商保证金 | 为响应《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20〕28号》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收款单位: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银行账号:2320632109100241292 |
12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不收取。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具体事宜合同约定) |
13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4-2326189 |
14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34-2326189 |
15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34-2326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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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6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
1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3.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10%收取。收款单位: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银行账号:2320632109100241292 |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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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
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
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
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
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
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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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XX家的。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本章节“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
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
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
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
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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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备注 |
1 | 报价30% | 30分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注:按财库[2011]181号文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投标人均为微小型企业,则不必再扣除)(共同评分因素) | 经济评分因素 |
2 | 技术指标和性能20% | 20分 | 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0分;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 技术评分因素 | |
3 | 履约能力13% | 13分 | 1、投标人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能够提供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3分。2、投标人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能够提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3、投标人具备施工劳务及安全生产能力,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得3分。4、项目经理取得大型精密分析仪器培训合格证书的得4分。 | 以上相关人员须是供应商的参保人员并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以上证书原件备查。 | 技术评审因素 |
4 | 项目实施方案15% | 15分 | 对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供货进度安排、②原材料的质量保证;③安装调整方案;④设备运输方案;⑤货源组织;进行综合比较评审:以上5项要素齐全,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利于项目实施每项得3分;以上内容每缺失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有缺陷或不合理扣1.5分,扣完为止。 | 技术评分因素 | |
5 | 业绩8% | 8分 | 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每个业绩须含有低温储粮冷源设备、仓房保温项目、低温 |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 共同评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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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粮专用保温密闭门窗)。 | |||||
6 | 售后服务12% | 12分 |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服务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人提供质保期限、质保费用和质保条件;(2)售后技术支持;(3)备品备件及产品维保方案;(4)产品使用培训方案;(5)如遇重大灾害的应急措施方案等。方案完整、针对性强的得12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4分,每有一项缺陷或不合理扣1.2分,扣完为止。 | 技术评分因素 | |
7 | 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2% | 2分 | 1、投标产品中属于国家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0.5分,非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1项得1分,最多2分。无线局域网产品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一期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执行。 | 技术评分因素 |
注:1、有效最低投标报价指通过资质、资格、符合性审查且不超过最高限
价的投标报价;
2、作为评审资料的,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复印件应
清晰,真实,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总分汇总后按四舍五入法只保留两位小数。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
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
应商。
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
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
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
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
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
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
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
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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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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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
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
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
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
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
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
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
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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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
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
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
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
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
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
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
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
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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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
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按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
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
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百分之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
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
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
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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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
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
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
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
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
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
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
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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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
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本合同为参考范本,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
在不违背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
改和增减。
是 | V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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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文报标件价 | VV | V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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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文组标件成 | V | M | ||||||
文署封章标签密盖投件、 | V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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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91021信:Y中政及关连H快21Y車I关动通重当国府信承 | M | ||||||||
提拉00法代单行无罪承源盖鲜及录函加位供商定人人记诺件单章 | V | V | |||||||
政法十定文要诺》上第二6遵麻求函 | |||||||||
22226今至意一总纳社金月、资纳文承函税保缴明或证件诺月任 | V | ||||||||
标表份复9投代身证印件 | V | √ | |||||||
晋业现加的人参标应,供代授须法表权书加法表场投供商提定人委原盖章托件鲜..5 | |||||||||
日22月2222日 | 显晋 | 否 | |||||||
淀滚身证印4法代2人份复件 | > | ||||||||
三一证的商复.已合五一应提 | J | V | |||||||
登副印一三一证的商务证复;已合伍一应提2税记本件(证或合供不供 | > | ||||||||
中报务会明书务报或批 | |||||||||
效营执副复人有的业照本印件 | J | V | |||||||
序号 | 序号 | 2 |
评分汇总表
项目名称: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ZYZB20221035 | 项目编号:ZYZB20221035 | 项目编号:ZYZB20221035 | 项目编号:ZYZB20221035 | 项目编号:ZYZB20221035 | 项目编号:ZYZB20221035 | 项目编号:ZYZB20221035 | 项目编号:ZYZB20221035 | 项目编号:ZYZB20221035 | 项目编号:ZYZB20221035 | 项目编号:ZYZB20221035 | 项目编号:ZYZB20221035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 报价30分 | 技术指标和性能20分 | 技术指标和性能20分 | 版约能力13分 | 项目实施方案15分 | 业绩8分 | 售后服务12分 | 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2分 | 总分 |
供应商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报价30分 | 技术指标和性能20分 | 技术指标和性能20分 | 版约能力13分 | 项目实施方案15分 | 业绩8分 | 售后服务12分 | 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2分 | 总分 | |
技术评委 | 28.98 | &D | &D | 0 | /2 | 2 | |||||
成都市旭泰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 经济评委 | 28.98 | 7498 | ||||||||
成都市旭泰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 业主代表 | 28.98 | 20 | 20 | D | 12 | 0 | 7498 | |||
成都市旭泰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 单项平均汇总 | 28.98 | 20 | 20 | 2 | 又 | D | 7498 | |||
技术评委 | 7.0 | 7.0 | 3 | 1 | 10 | D | |||||
四川广汉精力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经济评委 | 6 | 8、16 | ||||||||
四川广汉精力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业主代表 | 2.16 | &0 | &0 | 3 | Q | 6 | 1 | 0 | 8、16 | |
四川广汉精力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单项平均总 | 29 | &0 | &0 | 3 | 1α | 0 | ||||
技术评委 | 30 | 20 | 20 | 13 | 1 | 8 | 0 | ||||
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 | 经济评委 | 30 | 8 | 8.5.00 | |||||||
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业主代表 | 30 | 20 | 20 | 13 | 8 | 0 | 8.5.00 | |||
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 | 单项平均汇总 | 30 | 20 | 20 | 1 | 8 | 1 | D | 8.5.00 | ||
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涉及打分项用/代替。 | 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涉及打分项用/代替。 | 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涉及打分项用/代替。 | 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涉及打分项用/代替。 | 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涉及打分项用/代替。 | 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涉及打分项用/代替。 | 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涉及打分项用/代替。 | 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涉及打分项用/代替。 | 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涉及打分项用/代替。 | 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涉及打分项用/代替。 | 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涉及打分项用/代替。 | 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涉及打分项用/代替。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香迪红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香迪红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香迪红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香迪红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香迪红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香迪红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香迪红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香迪红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香迪红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香迪红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香迪红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香迪红 |
监督签字: | 监督签字: | 监督签字: | 监督签字: | 监督签字: |
项目编号:ZYZB20221035号
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
温库改造项目
评
标
报
告
中国·四川(木里)
采购人: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本项目为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
(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
1、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
性碳商,本次招标委托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
2、采购公告于2022年12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3、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碳商文件自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
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现场考察未安排。
5、开标前答疑会未安排。
(三)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要求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情况介绍:无。
二、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
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因素:
报价;技术指标和性能;履约能力;项目实施方案;业绩;售后服务;节能、环
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
(三)评分标准及权值:
报价30分;技术指标和性能20分;履约能力13分;项目实施方案15分;业绩
8分;售后服务12分;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2分。
三、报名供应商名单
序号 | 供应商名单 |
1 | 成都市旭泰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
2 | 四川广汉精力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3 | 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 |
2
四、评标地点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评标地点:四川振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龙眼井街237号)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将在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评审
专家2人,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代表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
五、开标情况
(一)按照《碳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2年12月22日9:00分,在西昌市
龙眼井街237号开标。
(二)开标和碳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9:00分,共收到3家供应
商的投标文件。
(三)开标会议由陈顺宣主持进行现场监督。
(四)开标过程中,由监督人员和供应商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了检查,
(五)开标过程顺利。
六、评标情况及说明
(一)评标过程情况:
1、评标过程程序执行情况:评标过程、程序执行顺利。
2、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标的情形:无。
3、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标的情形:无。
(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
天
(三)供应商澄清情况:
元
(四)有效供应商名单
有效供应商名单 | 有效供应商名单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3
香
四川广汉拍力仓偶设备利送有限司 |
四三络瑞良之科技有限司》 |
1
2
3
(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无效供应商名单 | 无效供应商名单 | 无效供应商名单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1 | ||
2 | ||
3 |
(六)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 | 评标结果 | 评标结果 |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评分汇总 |
第一名 | 1良云科技再做 | 95.5 |
第二名 | 川 | 82.16 |
第三名 | 2 | 24.98 |
(七)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 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 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名单 |
中标候选人顺序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格佛良云科技育限司 | 268.59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广汉精力仓储设高到为不0:司3 | 290.00=g0 |
4
潘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元 | 1295.00018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字:
香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an
采购人监督代表签字:
日期:2022年12月22日
5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木里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的木里县粮油收
储有限公司新仓库库区低温库改造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粮面控温专用机组,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
司,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038635494万元,资产总额为1198480746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送风主管、回风主管及其附件,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格瑞良云
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038635494万元,资产总额为
1198.48074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3.铜芯电缆,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从业
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038635494万元,资产总额为1198480746万元,属
于小型企业
4.总电源控制箱,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038.635494万元,资产总额为1198.480746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5.主电源线,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从业
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038.635494万元,资产总额为1198.480746万元,属
手小型企业:
6.室内天棚保温,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038.635494万元,资产总额为1198.480746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7.外墙面保温,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从
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038.635494万元,资产总额为1198480746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8.室内天棚腻子,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038.635494万元,资产总额为1198480746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9.外墙面涂料,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从
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038.635494万元,资产总额为1198480746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10.措施费,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
员19人,营业收入为2038.635494万元,资产总额为1198.480746万元,属于
小型企业:
11措施费,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
员19人,营业收入为2038635491万元,资产总额为1198.480746万元,属于
小型企业:
12.低温储粮专用保温密闭内窗,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格瑞良云科
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038635494万元,资产总额为
1198.48074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四川格瑞良云科技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物t
投标日期:2022年12月22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若中标、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虚假响应,产生的一切
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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