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白杨市中心城区专项规划项目(竖向工程专项规划、城市交通专项规划)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白杨市中心城区专项规划项目(竖向工程专项规划、城市交通专项规划)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白杨市中心城区专项规划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9004006240313)
已由 以国函(2022)144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九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九师白杨市
3.工程规模:白杨市中心城区25.08平方公里、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发展区18.5平方公里。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国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到期未换证的,认定资质有效),或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为市政公用工程—规划咨询(投标人应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截图(应能清晰反映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等内容)。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投资)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1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2021年1月1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4、投标人近5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5月14日 01时00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BTTF格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及时完善主体诚信库中企业信息及扫描件(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业绩、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提交并审核通过。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主体诚信库中已通过的企业信息为准。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白杨市中心城区专项规划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9004006240313)
已由 以国函(2022)144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九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九师白杨市
3.工程规模:白杨市中心城区25.08平方公里、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发展区18.5平方公里。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9004006240313001003 | 白杨市中心城区专项规划项目(竖向工程专项规划、城市交通专项规划) | 白杨市中心城区、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发展区竖向工程专项规划和城市交通专项规划。 | 184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国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到期未换证的,认定资质有效),或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为市政公用工程—规划咨询(投标人应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截图(应能清晰反映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等内容)。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投资)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1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2021年1月1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4、投标人近5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5月14日 01时00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BTTF格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及时完善主体诚信库中企业信息及扫描件(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业绩、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提交并审核通过。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主体诚信库中已通过的企业信息为准。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维泰北路616号建咨大厦12楼 | ||||||
联 系 人: | 袁浩 | 联 系 人: | 闫双燕、赵雪红 | |||||
电 话: | 17602438339 | 电 话: | 0991-3722209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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