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G233宝应段科技兴安示范路建设施工项目G233-KJXASFLJS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06.5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6.5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国民0514-867722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扬州市G233宝应段科技兴安示范路建设施工项目G233-KJXASFLJS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G233宝应段科技兴安示范路建设施工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扬州市G233宝应段科技兴安示范路建设方案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苏交公安〔2023〕258号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233-KJXASFLJS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 G233 宝应段(K1505+812-K1547+224),全线 41.41 公里
2.1.2建设规模:扬州市 G233 宝应段为一级公路,通过对 G233 宝应段(K1505+812-K1547+224)全线 41.41 公里道路现状、交叉口现状、桥梁现状、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现状现场调研及路段交通量分析、往事故情况分析,围绕“安全”主题,通过前端设备建设以及后台智能化管理手段,提升道路交通的安全。建设非信号控制交叉口行人过街预警系统、可变信息发布系统和 G233宝应段科技兴安管理平台等
2.1.3合同估算价:106.53 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0 月 20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18 日;试运行期 / 天;缺陷责任期 2 年。
2.1.5其他:质量要求: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24 个月自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2招标范围:本次施工项目设一个标段,即 G233-KJXASFLJS 标。招标内容为建设施工图范围内的非信号控制交叉口行人过街预警系统、可变信息发布系统 G233 宝应段科技兴安管理平台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一)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 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智慧交通工程施工项目或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完(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为准)。
(二)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试行)》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投标人注意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将财务信息填全,否则由于财务数据不全,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将无法计算得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文件可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总工:
①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五)其他主要人员:
(1)专职安全员:至少 1 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或者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 1个月(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历史。且中标后,中标人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或者围堵甲方现象发生,视为无条件放弃中标。
3.7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0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 50 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14-87612199
招标代理: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 328 号 2 幢 401-407
联系人:杨国民、睢悦
电话:0514-86772278/18052578872
邮箱:18052578872@163.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09月11日9:00至2023年09月18日17: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0月09日09时30分。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 http://jtyst.jiangsu. gov.cn/网站,在首页“办事服务”的“应用服务”中点击“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 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 咨询。
d、“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e、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f、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 以便联系。
g、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 “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8.3网上成功预约并交纳投标工具等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a、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09日09时30分。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招标人概不负责。
c、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本 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D、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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