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招标计划
-
项目登记
-
招标公告
-
答疑变更
-
开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结果公示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中标通知书
-
招标方式公示
-
合同信息
-
合同变更信息
-
履约信息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2023-04-13
阅读次数:次
办理流程公开
-
累计提交时间:
0天17小时51分0秒
-
累计办理时间:
0天4小时13分0秒
-
代理机构提交
-
提交人:
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3-04-13 10:01:16
-
提交用时:
0天17小时51分
-
-
招标人签章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04-13 11:27:11
-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26分
-
-
代理发布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04-13 11:32:20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
-
信息公示比对岗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04-13 14:12:48
-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41分
-
-
项目编号WH21GC2023FJ9571
-
统一交易标识码A01-12340200099502886M-20230412-000254-3
一、项目名称:安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二、招标人:安徽大龙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安安新材料厂房位于江北新区沈巷片区江北八路与江北大道交叉口,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15.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1.3万平方米。园区建设主要包括两栋厂房、一栋办公综合楼和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实施设计和工程施工招标。
2、本项目最高限价:28473.6万元(本项目为费率报价)
其中①工程费用:28016.6万元;②设计费用:457万元(结算金额按照现行勘察设计取费标准为基础(两编一审清单控制价)计费结算)(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节能、水土、抗震、卫生、海绵城市等)。
3、资金来源:国企资金
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招标: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后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并列明各中标候选人的优势、不足、风险等情况,再由定标委员会按评定分离程序确定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1)和(2)的独立法人。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施工方)至少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业园区或厂房)施工项目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所有竣工验收时间均须在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4、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6、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要求: 无 。
7、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8、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2 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放联合体协议书后面。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信用承诺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4日9:00至2023年05月04日9:15。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4日09时15分(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3. 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4. 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七、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元。(注:如参与投标的为中小微企业,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
3.1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采用电汇或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以下任何一个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98714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 账号:187248261909
八、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四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廖晨
联系电话:13167631386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徽大龙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芜湖市鸠江区和睦路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3-2881171
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一、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三、 注册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3.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可任选以下方式递交:
1.书面形式递交
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3.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3.1 招标人信息
名称:安徽大龙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3-2881171
3.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四层
联系人:廖晨
联系电话:13167631386
十五、备注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
十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0000万元)*0.015%+(10000-5000)万元*0.08%+(5000-1000)万元*0.175%+(1000-500)万元*0.275%+(500-100)万元*0.35%+100万元*0.5%
(2)如代理服务费计算低于4000 元的按4000 元支付,代理服务费高于100000元的按100000元支付。
□由招标人支付
■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人:安徽大龙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3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