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分行办公、营业场所房屋零星维修及自助设备拆搬项目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委托,就江门市分行办公、营业场所房屋零星维修及自助设备拆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江门市分行办公、营业场所房屋零星维修及自助设备拆搬项目(招标编号:ZB-16-04A-2024-D-E06125),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参加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门市分行办公、营业场所房屋零星维修及自助设备拆搬项目
2.2 招标编号:ZB-16-04A-2024-D-E06125
2.3 龙集采编号:GD240110
2.4 采购内容:本项目选取2家中标供应商,为江门市分行本部及网点提供办公、营业场所房屋零星维修及自助设备拆搬服务,合作期为2.5年,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总预算:836.95万元(2.5年含税合计,仅为预估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的(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且三年中任意两年年度营业收入均达到人民币450万元(含)以上。
3.5投标人在江门市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产权证明(持有人为供应商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署方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租赁合同签订日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且提供租赁期内任意一笔银行转账凭证或发票)。
3.6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金融业装修案例,或金融业办公、营业场所修缮维保服务框架协议,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
3.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招标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3.8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广东省内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提供投标承诺函)。
3.9自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包括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提供投标承诺函)
3.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承诺函,如出现上述情况,所有相关投标人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3.1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投标承诺函)
3.13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标承诺函)
3.14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15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须提供投标承诺函)。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a.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b.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c.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16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17 投标人必须通过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领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7:00期间。
4.2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登录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查看。登录后,投标人可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a、投标登记:登录龙集采系统后,选择“投标”-“购买文件”,菜单进入页面,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
b、招标文件获取:供应商确认参与后,可通过【购买文件】页面对应项目进行缴费及提交订单,付款方式选【电汇】,同时需上传提交缴费凭证。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购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购标时请上传汇款凭证(备注“XX项目标书费”),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投标登记信息,请将购标款汇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寿路支行
账号:44050158110800001421
c.供应商文件购买成功后,可通过【文件下载】页面对应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压缩包。
d.无论何种支付方式,均开具供应商名称抬头的普通发票,系统将发送至填写登记表的邮箱。
4.3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5日9时30分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以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上传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为准,各操作路径详见《龙集采平台-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龙集采APP(供应商)操作手册》、《龙集采平台-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龙集采平台-投标客户端手册》。
5.3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须使用专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CA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和投标;已有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前检查CA数字证书的有效性,没有办理过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提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须充分考虑办理及邮寄CA所需时间,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周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龙集采平台客服热线电话:400-918-1908(有关电子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
5.4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成功或未上传指定平台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上传至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
(1)建议上传标书时间为周一至五上午9:00-下午17:00,期间上传标书出现问题可以联系客服或招标代理机构解决问题。
(2)因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系统节假日期间会有不定时更新和中国建设银行系统维护安排,投标人需合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尽量避免周五19:00至周一上午8:00前进行上传标书,期间有可能上传失败或上传过程存在问题,而无法接通龙集采系统客服不能有效提供帮助。
(3)由于本次招标为电子标,投标人标书上传过程中存在疑惑,请尽快联系客服,避免标书空白或文件损坏情况,如解密后发现出现相关情况视作否决投标处理。
6.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7.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在线开标
9.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9.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9.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cms/index.ht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1.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12.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项目负责人:唐苏辉、庞森丹、徐丽君
项目联系人:徐丽君
电 话:18922765607(工作日8:30-12:00,下午2:00-5:30,如遇【电话占线、或未接、或非工作日咨询】,请发短信或邮件)
电子邮件:gczx_zbyw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寿路支行
账 号:44050158110800001421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