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1 阅读:0
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41#楼健康管理中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41#楼健康管理中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业主为弥勒市蓝城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41#楼健康管理中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招标编号:E53A00422001243 )。
2.2 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鸡街铺水库及周边。
2.3 项目概况:
2.3.1项目性质
健康管理核心区的定位:是围绕“健康生活方式”对业主以及外部客户进行健康管理的服务空间。主要由健康管理服务区和健康管理体验区(康养公寓)组成。
2.3.2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4103㎡(约 6.15 亩);建筑面积为:6703.95㎡;建筑密度:49.43%; 绿地率:20.7%;容积率:1.404;建筑高度 14.95米。
2.4 招标范围: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41#楼健康管理中心室内精装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机电顾问及机电二次深化设计及约定的其它实际内容的设计,及施工期间的现场服务和后续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提供概念方案,概念方案经甲方确认后7个日历天内提供深化方案;深化方案经甲方确认后15个日历天内提供扩初设计;扩初设计经甲方确认后15个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施工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2.6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及蓝城集团相关企业技术标准,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含室内精装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机电顾问及机电二次深化设计)均必须通过审批及审查。
2.7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资质承担范围内含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内容。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自行作出承诺;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所有投标人的情况并截图,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4拟派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2022年07月27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系统上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2投标人如需获取纸质文件或图纸的,请到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03室进行购买,纸质文件/图纸费用600.00元,如需邮寄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办理,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获取招标文件应该在在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10日11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1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后,还须按以下要求使用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的数字证书(CA)在开标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智能开标的通知》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大力推行网上智能开标切实减少交易现场人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进行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2)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https://www.ynjzjgcx.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弥勒市蓝城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谷碧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106
联系人:张河坤、张琳
联系电话/传 真: 0871-6534137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号: 250201600902454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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