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新店镇城管雇请清渣服务单位采购公开征集公告
2024年09月05日 19:4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店镇城管雇请清渣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19:42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 15:00 | ||
预算金额 | ¥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87530551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文明、1365503454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1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晓丹、0591-87530551 |
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店镇城管雇请清渣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店镇城管雇请清渣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RF20240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875305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文明、136550345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晓丹、0591-8753055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1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新店镇城管雇请清渣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组织新店镇城管雇请清渣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FJRF2024074
2、征集内容及要求:
项目预算:900000元/年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00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价限价 | 所属行业 |
| 8方龙马车 | 700元/车 | 建筑业 |
| 10方龙马车 | 800元/车 | |
| 后八轮 | 1300元/车 | |
| 中型清渣车、中型压缩车 | 900元/车 | |
| 大型清渣车、中型压缩车 | 1300元/车 | |
| 30型铲车 | 1300元/车 | |
| 50型铲车 | 2200元/车 | |
| 200型钩机 | 4600元/台/天 | |
| 平板车:平原地区 | 1800元/趟次 | |
| 平板车:北峰山区 | 1000元/趟次 | |
| 卸土费用 | 200元/车 | |
| 清渣劳务人员 | 300元/天 |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按本征集文件规定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按本征集文件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信用记录,(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征集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若此项规定与征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无
包:1
明细 | 描述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例: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征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其他资质 | 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
5、征集文件的获取
5.1征集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每日0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公开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5.2征集文件获取方式:在征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公开征集文件。现场获取可直接前往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15室)。通过电子邮件获取公开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将所要获取的公开征集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报名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我公司电子信箱(FJRF815@163.com)。
6、征集文件的获取
6.1征集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每日0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15室)。
6.3、征集文件售价:300元。
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7.2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15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8、开标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4年09月26日15: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响应文件到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15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9、公告期限
9.1征集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征集文件随同征集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0、征集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16号
联系方法:杨文明、13655034540
11、代理机构: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15室
联系人:黄晓丹
电话:0591-87530551
附1:账户信息
购买采购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金山桔园支行 | |
账号:35050161830000000140 |
招标保证金 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榕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福州农商银行晋安支行 | |
账号:9010219020010000099865 |
二、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